案由:(20150335)推广信用信息数据库,支持东莞中小企业融资的建议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是政府政策层面关注的问题,至2014年底,东莞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2665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76.8%。最近几年,市政府及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实施了一系列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是相对于占东莞企业数量90%以上的中小企业来说,融资需求缺口依然较大,超过半数的中小企业仍然表示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融资改善的程度与期待也还存在一些差距。

  中小企业是东莞经济的支柱,然而东莞市中小企业,尤其是优质中小企业对资金需求十分强烈,信用缺失、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关键因素,解决东莞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必要建立东莞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目前,广东江门、湖南株洲、江西萍乡、北京海淀、江苏、山东、浙江、天津等省市正在进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反响。

  办 法:

  一、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信息征集的标准指标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的征集

  在政府层面,由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或者东莞市发改委牵头,多部门协同,依托电子政务网络、设备等资源,按照统一规划、统一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将企业生产、经营和交易过程中在政府部门形成的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如国地税缴纳、社保费用缴纳、水电费缴纳、以及环保、质监、海关、法院等行政单位的管理、许可、认定、奖惩等信息纳入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企业层面,由企业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管理条例》的要求向信用信息数据库报送企业经营的资质、财务报表信息,形成企业经营层面的信息源。

  二、扩大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应用,鼓励征信公司使用数据库进行中小企业信用评级

  1、政府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向有实力、有资质的征信机构开放信用信息数据库,鼓励其利用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其自身信息资源参与东莞市企业信用评级工作,以市场化的原则向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评级结果作为企业融资的依据。

  2、参照广州市企业信息平台经验,信用信息数据库与人民银行金融城域网一点对接,打通东莞市所有商业银行及其网点,一方面适应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企业结算账户年检;另一方面,有融资需求的中心企业授权银行查询其信用信息报告,综合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库信息,形成政府政务信息、企业经营信息和金融借贷信息于一体的信息资源,为银行贷款评估提供详细的信息基础。

  3、加强政府部门对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应用。推动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公共资源交易、资格审核认定、专项资金安排、税收优惠、贷款贴息和政策扶持基金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使用信用信息数据库资源,创造信用服务需求。

提案者 麻文奇
部门答复

  尊敬的麻文奇委员:您在市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150335号提案《关于推广信用信息数据库,支持东莞中小企业融资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一、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一)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深入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实现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的重要平台。我市在全面完成信用信息资源采集目录确认、制定《东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用户需求书》的基础上,开发建设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目前,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开发完毕,收录了67个部门的 594类信息资源。“信用东莞”网于2014年底正式启用,网站包含了信用查询、信息公示、异议申请等8个功能模块,目前录入的信用信息有1556多万条,公众可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和参与信用舆论监督。此外,市工商局牵头开发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各部门的审批、监管、执法、表彰奖励等信息,形成了企业公示信息库。目前已公示了企业信息1200多万条,其中违法违规信息近17万条。(二)编制实施信用建设规划,为企业信用信息建设指明方向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我办联合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编制了《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并获得了专家评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于去年12月正式印发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将商务诚信作为四大重点建设领域之一,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企业信用档案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并着力从生产、流通、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商务、价格、金融、税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交通运输、统计调查等领域开展建设。(三)开展信用试点探索应用,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横沥镇扎实推进“省专业镇金融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于2015年5月与合作银行、行业协会签订了金融信用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合作框架协议,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协议,横沥镇政府、银行、行业协会、企业四方联动,共同建立“模具行业小微金融服务平台”,由镇政府与市机械模具产业协会共同出资设立首期1000万元“风险资金池”,并成立资金池管理小组和专业的投资公司进行运作,利用池内资金作为担保,以杠杆的形式增加中小微企业信用,降低银行授信贷款的风险。此外,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也获得市政府同意,草拟了《东莞市企业信用信息金融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探索率先在金融领域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建设具有东莞特色的企业融资创新长效机制。(四)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红黑榜”发布制度制定经济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试行办法,建立“红黑榜”发布机制,明确了实施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的13个部门和15个发布类别。各部门结合日常工作,明确职责范围,建立对应的“红黑榜”标准、公示公布等相关事宜,将“红黑榜”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目录对外公示,实现“红黑榜”发布常态化。于2014年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红榜”企业名单1208家,“黑榜”企业名单28家,涉及餐饮服务质量、企业产品质量等共11个类别。探索开展行业信用监管,市税务部门每两年度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各纳税信用类别的企业实施动态信用管理。市工商部门修订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办法,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公示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二、下来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计划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加强信用信息征集、扩大信用信息应用等工作建议对加强我市信用体系尤其是企业信息体系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围绕您的工作建议,我市下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体系。根据部门权责清单或职责,编制部门公共信用信息记录清单,明确企业信用信息的具体项目及其名称、内容、更新周期、使用范围和有效期限,形成统一的记录格式。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探索将归集和整合的信用数据提供给特许经营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实现信用信息增值。此外,探索推动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建设商业征信系统,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更好满足信用服务需求。(二)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信息金融服务数据库。由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会同市发改局、市电子政务办、市工商局、市府金融工作局等部门开展信用信息开放应用新试点,将政务公共信息的应用领域拓展至银行业,即以政务公共信息为主要数据来源,根据银行业信贷风险管理需求进行再加工,设立企业信用信息金融服务数据库,并以其为核心数据支撑构建东莞市企业信用信息金融服务平台,将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成为集企业信息服务、第三方信用评价、银企对接、融资撮合、风险监控、风险分担与补偿、信用约束、产业扶持政策为一体的综合性载体,形成符合东莞实际、具有东莞特色的企业融资创新长效机制。(三)培育扩大企业信用服务需求。一是政府机构带头使用信用产品。推动政府部门全面梳理行政管理事项,根据各具体业务办理要求,编制事项所需的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探索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政府资金补助、企业债券发行等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将第三方信用报告作为市场主体申请或参与相关业务的重要参考。二是支持鼓励市场主体使用信用产品。鼓励和推动金融机构在信贷审批、信用担保、信用工具投放等方面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中的应用。(四)加快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应用。进一步完善“信用东莞”网,不断拓展功能应用,依法公开企业信用信息,推动实现与“信用广东”网及其他地市信用网的互联互通。鼓励吸引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落户东莞,引导支持有实力、有资质的本土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信用服务行业。探索政府对信用服务市场和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实施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如吸引信用服务机构进驻民间金融街,对其实施与金融机构相同的优惠政策等等。开发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信息服务功能。推进横沥专业镇金融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五)健全完善企业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制定出台相关业务事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具体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明确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重点支持和告诫约谈、重点监管、限制办理、市场禁入或清退等奖惩措施的操作细则。在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税收征缴、安全生产、法院案件执行等重点领域制定实施联合奖惩机制,进一步加大失信黑名单曝光力度。再次感谢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真诚建议!希望您一如既然关心和支持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我办推进信用建设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莞银监分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