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325)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东莞市于2008年10月同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以及门诊医疗保障制度,经过几年的发展,从无到有,全市群众从最初的关注,到越来越多群众主动接受其服务,2014年,有超过1400多万人次获得社区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并享受社区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为我市参保群众提供了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用相对较低的财政投入和医保缴费,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参保人群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充分体现了政府责任,同时,随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发展,筑牢了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促使医疗卫生资源向合理的方向发展,对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总体取得较大社会效益的同时,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发展存在较大差异,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发展思路、管理模式、资源投入方面与全市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不尽相同,甚或南辕北撤。例如,莞城、南城、企石等部分镇街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于定位不清晰、管理模式等原因,不太注重自身的服务能力建设,投入不足、建设不到位,造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设备均不足,严重影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近几年的转诊率均高于50%,最高时达70%。少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就诊群众不经任何诊治,就转往上级医院,出现很高的“无诊治转诊率”,已经从群众健康的守门人彻底转变为转诊社区,使群众对“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就医规定的理解出现偏差,认为转诊手续是可有可无、故意刁难群众的一个环节,从而产生“不看病、只转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的疑问,在社会上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而且逐渐转变为对我市整个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质疑。因此,为了使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长远健康发展,真正使群众能在家门口解决群众健康问题,必须从全局出发,明确定位、统一思路,规范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

  办 法:

  一、正确认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定位。按照国家医改以及我市相关文件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承担起人民群众健康“守门人”的角色,利用深入群众的优势,建立与群众固定的医患关系,从而方便地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按照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在基本医疗服务方面,应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等服务,只有在超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能力的情况下,再根据病人病情转往合适的医疗机构。可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做好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在基本医疗服务方面还是需要承担一些责任,而并不是一味向上转的“转诊机构”。

  二、进一步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按照我市相关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是“政府办、政府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几年来,全市各镇街大部分按照该管理体制进行运行,但同时也出现个别不同于此的管理体制。从实际情况看,真正按照我市规定的管理体制运行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项业务开展比较畅顺,群众好评多于投诉,涌现出多个国家、省的模范典型;而按其他管理体制的镇街,往往出现转诊偏高,群众投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对转诊手续意见大。建议将理顺管理体制的工作作为今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首要重点,采取落后的管理体制的镇街,向管理体制规范的先进典型镇街学习,以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彻底扭转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不规范的局面。

  三、转变发展思路,提高社区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建议全市各镇街重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转变思路、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练好内功,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落到实处,从以往以政策留人,转变为使群众乐于留在社区就医的局面。一是改变服务理念,构建多功能服务体系,以家庭医生、专家支援、预约就医等一系列创新服务方式吸引群众进社区。二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真正落实“定岗定编不定人”政策,落实人员待遇,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激发机构内部活力。三是落实政府投入,确保社区相关专用款项能落到实处,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改造,诊疗服务设施和相关信息化设备的配备等方面加强投入。

  四、结合实际,大胆改革。对于城区等大医院集中、医疗资源丰富的区域,如果按照全市做法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存在较大困难的,可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实行“撤院建中心”的举措。将镇街医院转变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既可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大幅增强社区的技术力量,也可以减少财政投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浪费。

提案者 张亚林
部门答复

  张亚林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建议》指出了当前我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少数社区“不看病、只转诊”,并就如何规范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建议。现答复如下:一、坚持“政府办、政府管”的管理模式从启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以来,我市坚持“政府办、政府管”的管理模式,强化镇街政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和运作中的责任,进一步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财、物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和增长机制,保障人、财、物等资源投入,确保公益性。为了巩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新机制,减轻镇街财政负担,我局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辖区卫生资源状况和使用实效,合理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2014年底,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对各镇街社卫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将镇街财政投入作为其中一项重点评估项目,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市财政公卫经费结余款的发放依据,以督促镇街政府将公共卫生经费落实到位,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行。同时,联合社保、财政等部门,加快研究对未落实“政府办,政府管”的镇街和未按时足额拨付公共卫生经费的镇街,在社保结余款的返还和市财政公共卫生经费补贴方面实施必要的奖惩措施,以此督促镇街政府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项经费落实到位。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一)完善站点布局,合理规划设置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2008年建立至今,已经运行了7年多时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重心的迁移,很多当初的站点设置已经不符合当下的要求,出现诸如部分站点业务量小,部门群众居住集中的地方缺乏站点就近就医的问题。2104年,我们对全市各镇街站点建设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鼓励镇街重新规划站点建设,满足群众需求,减少资源浪费。2014年,全市共新增社卫站点9间,达到397间,使全市的社卫站点布局更加合理,资源更加丰富,大大的方便了群众到社区就诊。(二)推行家庭医生,紧密联系群众2014年5月,寮步、大岭山镇作为我市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镇已开展有效的工作, 11月,我局与市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东莞市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东卫〔2014〕113号),于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通过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以此为载体,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群众建立稳定、互信、契约式的服务关系,构建有序、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主动、连续、综合、个性化的服务,例如对于部分行动不便的签约人群可以提供适时的上门服务,基本满足群众的健康管理需求。截止到2015年4月底,全市共成立了全科医师团队602支,共签约群众3.5万人,共有143个社卫机构开展了家庭医生式服务,占全市社卫机构总数的36%,接近今年40%覆盖率的工作目标。(三)适当增补药品,满足群众需求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用药方面只能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在用药上存在局限性。2014年8月,国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50号),允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基药目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从医保报销目录中适当增补一些药物,大大缓解社区药品缺乏的现状,增强社卫机构的服务能力。(四)加强人力管理,解决编制问题为稳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调动一线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我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局、市编办于今年1月联合印发了《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入编方案》。根据人随事走的改革要求,解决从医院借用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在编人员的入编问题,目前共有约316人办理了有关手续,通过剥离镇街医院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职能,有217名在编人员从镇街医院划转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今年3月,我局起草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外在职聘用人员公开招聘方案》并报市人力资源局备案,目前正在着手岗位设置工作,接下来将全面推进公开招聘等各个环节,吸引更多的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解决社区人力不足的问题。(五)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人员素质今年,我局全面启动了《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培训项目》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项目》,计划重点培训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七类专业技术人员及全科医生团队,做好全科医生“5+3”规范化培训,提高在岗人员素质。同时,还采取一方面将人员送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进修,一方面请上级医疗机构专家来社区坐诊或者授课的方式,通过这种“送出去,请进来”的形式,有效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素质。三、完善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2008年我市同时启动社区卫生服务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是保障人人公平地享有均等化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关键。这一做法,有利于通过政策引导群众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习惯,有利于社保统筹资金合理使用,发挥更大的保障作用,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符合我国医改的精神和方向。但在实际过程中,部分群众仍对转诊流程不理解,针对转诊这一群众反应较多的问题,我局不断加强与市社保局等部门沟通协调,调整有关政策,务求在坚持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下,方便群众就医。2014年8月起我市适当调整了现行社保政策,允许工作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参保人在原指定社区门诊就医点外,再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转诊就医点,享受相应的社区门诊统筹待遇。与此同时,适当降低镇街医院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引导群众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今年6月,我局与市社保局协调,针对各镇街转诊流程不一致,慢病处方时间过短等问题,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就医程序的通知》,统一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流程,减少环节,转诊手续由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站式”办理,延长慢性病处方时间等,解决了群众反映较多的转诊程序上的问题。四、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完善体系建设,突出社区职能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整合卫生资源,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协作密切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探索政府购买专家到社区服务模式,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社区首诊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基本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方面“防病在社区、小病在社区,康复在社区”的重要职能。(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联合市财政局、市社保局加大对镇街配套公共卫生经费的监督,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对未能及时足额拨付的镇街要通过多种手段进行制约,督促其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大对资金使用规范性的检查,防止被挪用等情形出现。二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积极解决现有业务骨干的入编问题,通过入编,提高工资待遇,稳定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同时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全科医师培训、专项业务培训等多种手段提升社区医务人员素质,进而提升服务能力。(三)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改变过去传统的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变医院为基础为以社区为基础,变以疾病为中心为以健康为中心,变供方导向为需方导向,主动走进居民家庭,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等为服务重点,开展集健康教育、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及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进一步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软硬件建设和人才配备,每年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进行绩效评估,在诊疗设备购入使用、人才资质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不断提升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办理单位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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