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于2008年10月同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以及门诊医疗保障制度,经过几年的发展,从无到有,全市群众从最初的关注,到越来越多群众主动接受其服务,2014年,有超过1400多万人次获得社区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并享受社区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为我市参保群众提供了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用相对较低的财政投入和医保缴费,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参保人群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充分体现了政府责任,同时,随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发展,筑牢了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促使医疗卫生资源向合理的方向发展,对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总体取得较大社会效益的同时,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发展存在较大差异,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发展思路、管理模式、资源投入方面与全市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不尽相同,甚或南辕北撤。例如,莞城、南城、企石等部分镇街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于定位不清晰、管理模式等原因,不太注重自身的服务能力建设,投入不足、建设不到位,造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设备均不足,严重影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近几年的转诊率均高于50%,最高时达70%。少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就诊群众不经任何诊治,就转往上级医院,出现很高的“无诊治转诊率”,已经从群众健康的守门人彻底转变为转诊社区,使群众对“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就医规定的理解出现偏差,认为转诊手续是可有可无、故意刁难群众的一个环节,从而产生“不看病、只转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的疑问,在社会上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而且逐渐转变为对我市整个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质疑。因此,为了使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长远健康发展,真正使群众能在家门口解决群众健康问题,必须从全局出发,明确定位、统一思路,规范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
办 法:
一、正确认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定位。按照国家医改以及我市相关文件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承担起人民群众健康“守门人”的角色,利用深入群众的优势,建立与群众固定的医患关系,从而方便地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按照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在基本医疗服务方面,应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等服务,只有在超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能力的情况下,再根据病人病情转往合适的医疗机构。可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做好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在基本医疗服务方面还是需要承担一些责任,而并不是一味向上转的“转诊机构”。
二、进一步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按照我市相关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是“政府办、政府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几年来,全市各镇街大部分按照该管理体制进行运行,但同时也出现个别不同于此的管理体制。从实际情况看,真正按照我市规定的管理体制运行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项业务开展比较畅顺,群众好评多于投诉,涌现出多个国家、省的模范典型;而按其他管理体制的镇街,往往出现转诊偏高,群众投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对转诊手续意见大。建议将理顺管理体制的工作作为今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首要重点,采取落后的管理体制的镇街,向管理体制规范的先进典型镇街学习,以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彻底扭转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不规范的局面。
三、转变发展思路,提高社区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建议全市各镇街重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转变思路、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练好内功,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落到实处,从以往以政策留人,转变为使群众乐于留在社区就医的局面。一是改变服务理念,构建多功能服务体系,以家庭医生、专家支援、预约就医等一系列创新服务方式吸引群众进社区。二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真正落实“定岗定编不定人”政策,落实人员待遇,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激发机构内部活力。三是落实政府投入,确保社区相关专用款项能落到实处,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改造,诊疗服务设施和相关信息化设备的配备等方面加强投入。
四、结合实际,大胆改革。对于城区等大医院集中、医疗资源丰富的区域,如果按照全市做法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存在较大困难的,可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实行“撤院建中心”的举措。将镇街医院转变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既可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大幅增强社区的技术力量,也可以减少财政投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