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324)整治汽车总站、南城车站、汽车东站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乱抬价等乱象的建议

  在我市汽车总站、南城车站、汽车东站一带地方营运的出租车问题主要有:不打表不按计价器收费,司机直接开价,或跟乘客口头议价,若乘客要求打表则常遭到拒载,计价器基本形同虚设;很短的路程上车就是30元、50元的起价,路程稍远的则100元、200元等乱开高价,明目张胆的乱宰客;一些出租车司机则结成团伙,态度恶劣嚣张,毫无职业道德;节假日、夜间、高峰期则翻倍的乱涨价;其它的诸如找假钱、少找钱、绕道、拼客等则时有发生;黑车非法营运现象严重等。这些乱象严重地扰乱了我市的出租车行业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广大乘客的利益,使乘客有一种无可奈何被公然宰割的感觉,以至对东莞出租车很反感、鄙视甚至拒乘。

  出租车是城市文明的一个重要流动窗口和名片,汽车总站、南城车站、汽车东站则是我市公共交通配套服务的主要场所,只有通过综合、常态、长效的治理机制,才能规范及营造良好的出租车营运秩序和环境。

  办 法:

  一、提高交通执法的主动性,加大整治行动。联合执法小组,分别进驻汽车站,每日在车站和附近交通主干道等地方开展巡查稽查,采取定点检查和不定点动态巡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明察与暗访的相结合的方式对出租车实行检查,并加强夜晚及节假日的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不打表议价、乱抬价宰客、拒载、营运证件不齐全等等违法营运行为,发现一单,查实一单,处罚一单。

  二、严管重罚,并且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之所以频频出现出租车乱象,是因为罚得不够重。对不打表、乱收费宰客等出租车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分别实施教育劝导、批评警告、停班停运、扣分扣证等处罚,违规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则吊销其照证,取消其在东莞从事出租车营运工作资格等,坚决清除出东莞出租车客运行业;将违规出租车的处罚结果列入年审条件,对违法出租车不进行年审,责令违规出租车改正后,方可进行年审;每辆出租车考虑收取一笔按金,用于对违法营运者扣罚2倍至10倍的金额,让这些出租车的违法经营成本远远大于其违法经营的收益。

  三、强化对出租车企业的责任追究机制,让出租车企业成为管理出租车的第一责任人,对这些违法营运出租车,将追究出租车所属企业责任。落实车主、运输单位连带责任,建立违法营运车主及所属公司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制度,对司机处罚的同时也要追究车主及所属公司的监管责任,即对司机在本次专项整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处罚金额同时处罚车主及所属公司;责令出租车所属企业加强管理,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职业教育,法纪法规培训,提升其法律意识、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严格规范出租车的经营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被投诉次数较多、投诉率较高的出租车企业,实行红牌、橙牌和黄牌的挂牌制度,相应核减出租车营运牌照,以促使出租车所属企业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

  四、完善举报投诉管道和方式,以方便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积极受理对违规出租车的投诉举报,认真查处;出租车乱象的整治监管工作更需要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广泛宣传,提高民众投诉、取证、抵制、维权方面的知识和参与意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举报投诉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乱抬价等乱象并经查证属实的,实行奖励鼓励;交通执法部门适当改变执法模式,在车站等地设置交通执法人员岗位,将执法力量最大限度摆上街面,方便民众进行投诉维权并提供必要协助;开通“东莞的士”官方微博、投诉QQ号、微信号等鼓励社会参与监督。

  五、进一步改善公交服务。不断改善公交服务质量,加大新型公车辆投放力度,加密冷僻线路班次、提高公交线网覆盖率,为乘客提供多样化的出行选择,与出租车行业形成良性竞争,这对于改善出租车服务品质很有利。

提案者 邓雪芬
部门答复

市发改局答复:

  关于提案《关于整治汽车总站、南城车站、汽车东站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乱抬价等乱象的建议》的会办意见市交通局:对邓雪芬代表《关于整治汽车总站、南城车站、汽车东站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乱抬价等乱象的建议》(提案第20150324号)中所提到“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乱抬价”情况,我局非常重视,经研究,具体会办意见如下:存在问题我市出租车不打表、乱抬价行为具有流动性、违法过程时间短、等特点,根据省治理公路“三乱”的相关规定,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公路上拦查车辆。我局没有上路执法权,因此在查处出租车“不打表、乱抬价”等不当价格行为过程中存在执法难、取证难等问题。二、相关建议邓雪芬代表提案所提到“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乱抬价”情况,也是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建议由交通执法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展开联合执法,查处出租车行业“拒载、不打表、乱抬价”等乱象。

 

市交警支队答复: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第20150324号政协提案《关于整治汽车总站、南城车站、汽车东站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乱抬价等乱象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我支队对该建议有关问题的会办意见如下:一、联合执法,开展统一行动自2014年年底开始,市公安局反恐支队、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多次联合开展全市整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以下简称“治非”)。行动中,以虎门、长安、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厚街、常平等客流、人流较为密集的镇街为重点镇街开展专项整治;以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繁华商业区、星级酒店、主要道路繁华路段、出租屋密集区、大型停车场为重要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近期,我支队“治非”专业队现场采集信息113条,打击非法营运车辆26台。为进一步落实“治非”专项整治,制定以下工作措施:(一)交警支队对已掌握的非法营运“黑点”组织成立专业力量联合辖区镇街交警大队和交通分局进行查处,重点查处私家车营运、仿冒出租车、异地营运出租车、租赁车等违法行为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及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各“春运”检查点要加强对过往车辆的检查,对检查中涉及非法营运的违法车辆和人员由当地交通局处罚,涉及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及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和人员由辖区镇街交警大队处理。(三)在统一行动中,出现警力不足或群体性事件时由反恐支队负责协调公安警力进行处置,对涉及违法犯罪的人员移交当地公安分局处理,同时做好对重点车辆、人员信息的采集工作。(四)各交警大队联合当地交通分局对辖区内的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星级酒店、医院、学校等重点部门进行摸排和查处,同时做好对涉及非法营运的车辆和人员信息采集,在行动结束后上报行动战果和采集到的车辆和人员信息到支队“治非”办公室。二、突出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我支队在接收各类信访、问政文件后,及时召开研讨会议,认真按照办理要求,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落实责任,分头办理。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及时集中力量开展工作,办案民警详细记录好每天工作进展,办结后,对办理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并及时将答复文件、征求意见表和办理工作总结按要求报送,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三、完善会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交警支队将继续协调各镇街交警大队按照“客运安全年”的要求,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职能部门,不定期深入客运企业检查和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规范和完善客运企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监管。同时,继续完善会商制度,定期将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通报给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监管、教育和培训,及时组织屡次交通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在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我支队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普遍关注非法营运的突出问题入手,在“治非”行动中,通过公开警官办公手机号码,方便群众实时举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我支队向群众宣传行动中典型案例视频资料、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等方式,深入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离不开每个交通参与者的自觉维护与支持。只有每位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才会自觉地维护交通秩序。目前,我支队已将“治非”行动纳入日常工作,明确工作措施,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市交通局答复:

  邓雪芬委员:您在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治汽车总站、南城车站、汽车东站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乱抬价等乱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得到持续发展,为群众提供了便利的出行服务。但目前,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确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须进一步加强监管。我局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值得借鉴。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一、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规行为。从2014年年底起,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反恐支队、交警支队多次开展全市整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以虎门、长安、东城等客流、人流较为密集的镇街为重点,以火车站、客运站、大型停车场等为重要区域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全市检查出租车3234辆次,查处出租车拒载、不打表、议价等案件157宗。查处非法营运面包车、小轿车等“黑车”1055宗,涉嫌报废车、假牌假证车移交交警部门90宗,妥善处理2宗暴力抗法行为。其中,在总站及周边查处出租车违规案件6宗,非法营运案件11宗;在东站及周边查处出租车违规案件13宗,非法营运案件4宗;在北站及周边查处出租车违规案件8宗,非法营运案件1宗,所查处案件均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提案提及的“吊销证照”、“收取按金”、“罚2至10倍金额”等建议需要法律依据支撑。二、加强源头管理,完善行业公约,开展常态化整治,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市出租车行业协会根据《东莞市出租小汽车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明晰违章违规出租车处理办法,对于被执法部门查实未按规定向乘客收取费用的出租车按《行业公约》做出停车整顿一个月,驾驶员接受再培训教育的处理。另外按照《东莞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整治工作方案》部署,我局每周组织出租车行业协会和企业管理人员对出租车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暗访以及在汽车总站、南城车站、汽车东站、万江候机楼以及东莞火车站、虎门高铁站等重点客运站场进行定点检查。今年1至7月,共检查出租车7476余辆次,现场整改教育及停班教育存在问题车辆289辆次。三、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各交通运输分局加强对属地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东交〔2015〕260号)及《东莞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整治工作方案》(东道运〔2015〕77号),重点对属地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商业区等客流量大的区域出租汽车进行整治和监管。对查实的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在候机楼、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等违规经营行为,录入《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做出行政处罚并由市出租车行业协会按行业公约作出停车整顿处理。四、利用科技手段,查处不打表行为。我局根据《东莞市出租汽车安装服务信息系统实施方案》,要求新增或更新的出租汽车必须安装录像录音监控、电子上岗证和服务监督评价器,通过科技手段强化行业管理,对不打表行为的调查取证提供证据支持。并下放视频端口给各镇(街)交通运输分局,扩大监管领域。五、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增强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继续每季度督促企业组织在岗出租车司机进行考核。向全市所有在职司机派发《东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读本》,提升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按规定落实继续教育工作,培育职业化驾驶员队伍,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六、发挥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和驾驶员业务管理平台作用。对违法违规经营、服务质量差、被投诉次数多的司机,在年度考核中进行扣分;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市出租车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将司机质量信誉考核情况录入业务管理平台,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并将诚信记录作为驾驶员续聘的重要依据,向社会公布。七、进一步完善投诉查处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扣分、全行业通报、向社会公布排名、公布企业监督电话等措施加强企业约束力度,使企业认真调查核实投诉案件,切实降低投诉量,营造一种“投诉必有查,有查必有果”的氛围。八、优化公交规划,提升公交服务。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公交规划的编制修订,其中,《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公共交通规划》、《东莞市公共交通规划修编(2013-2020)》目前正开展专家评审前期工作,《东莞市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衔接规划》争取下半年完成修改稿并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定。待上述规划实施后,我局将逐步对全市公交线网进行系统优化,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公交客流特点,不断完善公交线网覆盖。谢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宝贵的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交通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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