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322)减轻中小学班主任额外工作负担的建议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任务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但是,在现实的工作当中,中小学教师(班主任)除了要承担教书育人的工作以外,还要承担一些与教育教学没有直接关系的社会工作。

  比如,2014年10月,南城区社保分局审核决定,将于2014年11月份为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让学校办理相关手续,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由学校代收代缴。自从接受此项工作,班主任就不停地在班级Q群上跟学生家长沟通如何填表,如果填错了怎么修改,遇到新问题,教师还要向上级反映,并把问题的解决方法告知家长,而且学生家长的问题层出不穷。此外,教师还要收发表格,检查表格填得是否正确,还要打电话与家长沟通如何填表。有些班级参加社保人数多达30人,教师本来用作备课、改作业和做教研的时间和精力,就被学生社保的工作占了一部分。而个人缴纳的医保费一定要班主任代收,教师曾经向相关部门提议开设一个账户,让学生家长自主到银行缴费,但是没有得到通过。

  办 法:

  1.非本市户籍学生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让学生家长自行到对应的社保分局进行填表,由社保人员当面辅导如何填表。或者在网上设定一定的网页表格,让家长自行上网选择填写,在网上提交。这也可以减轻社保人员的工作负担,也免除家长跑来跑去的麻烦。

  2.设立缴费的专用账户,让学生家长自行到银行缴费。

提案者 张凤芳
部门答复

  张凤芳委员:

  《关于减轻中小学班主任额外工作负担的建议》(提案第20150322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局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提到学校教师替学生办理相关参保手续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问题,增加了工作量,占用了备课时间,并且希望“设立缴费的专用账户,让学生家长自行到银行缴费”,对此我们表示理解。但社保工作作为服务群众的社会工作之一,需要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此,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43号),将学生儿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各类学校代收费项目,各类学校代收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交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与有关学校共同探讨解决办法,简化优化相关工作程序,从而减轻教师和学校工作负担。

  让学生多一份保险,多一份保障,多一份安全,多一份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在学习过程中不受疾病侵扰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目标。希望老师们能够理解,也希望学校能够支持配合我们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与我们共同做好学生参保缴费工作,让学生在学习期间得到医疗保障,安心学习完成学业。

  最后,再次感谢您及所在学校对我市社保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同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对社保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市社保事业的顺利发展。


办理单位 东莞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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