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芳委员:
《关于减轻中小学班主任额外工作负担的建议》(提案第20150322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局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提到学校教师替学生办理相关参保手续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问题,增加了工作量,占用了备课时间,并且希望“设立缴费的专用账户,让学生家长自行到银行缴费”,对此我们表示理解。但社保工作作为服务群众的社会工作之一,需要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此,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43号),将学生儿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各类学校代收费项目,各类学校代收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交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与有关学校共同探讨解决办法,简化优化相关工作程序,从而减轻教师和学校工作负担。
让学生多一份保险,多一份保障,多一份安全,多一份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在学习过程中不受疾病侵扰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目标。希望老师们能够理解,也希望学校能够支持配合我们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与我们共同做好学生参保缴费工作,让学生在学习期间得到医疗保障,安心学习完成学业。
最后,再次感谢您及所在学校对我市社保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同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对社保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市社保事业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