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320)高度重视东莞民间智库建设的建议

  近几年来,东莞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常态,改革开放步入了深水区,如何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促进政府、企业更科学决策,提升社会共识,凝聚民心民意,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毫无疑问,在这个过程中,官方各种智库如市委党校、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社科院等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贡献了良多的智慧。

  但毋庸讳言,民间智库的作用还十分微弱,民情民意的收集整理与民间智慧的上达尚有待制度化的建设与安排。

  国家一直以来都十分强调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注重官方与民间的积极互动。东莞如何在这方面大胆创新,探索一条社会共识建设的捷径,值得高度重视。

  办 法:

  一、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间智库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其研究成果,促进其快速优质发展;

  二、建立官方智库、民间智库双月定期互动交流机制,以拓宽视野、更大范围达成共识;

  三、建立东莞市领导与东莞官方和民间智库每季度定期沟通机制,以便各方深入了解,把握东莞发展需求,促进智库研究不断提升水平,更好满足东莞市委、市政府的咨政需要。

提案者 郑金伙
部门答复

市财政局答复:

  尊敬的郑金伙提案人: 您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东莞民间智库建设的建议》(提案第20150320号)收悉。经研究,按照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智力资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宝贵的资源。近年来,我国智库发展很快,在出思想、出成果、出人才方面取得很大成绩,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由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智库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咨询服务市场,完善社会智库产品供给机制;探索社会智库参与决策咨询服务的有效途径,营造有利于社会智库发展的良好环境。在我市来说,在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社科院等智库作用的同时,也越来越注重引入社会智库的力量。近年来,我市引导成立了社会建设研究院、人才发展研究院等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民间智库,2014年,市财政预算拨付专项经费610多万元,由市委政研室、市社工委、市委党校、市社科院及科技局等部门向社会购买课题研究服务,政府的研究机构与社会智库的合作取得一定效果。二、关于“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间智库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其研究成果,促进其快速优质发展”的建议。(一)运用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支持社会智库发展。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每办理一项工作或开展一项事业都设立一项专项资金”。我市从2013年开始设立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2013年-2015年每年安排了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扶持社会组织做大做强(包括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划研究)等。我局认为,社会力量兴办的智库可在民政部门登记为非盈利社会组织,利用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予以培育发展。(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促进社会智库发展。《意见》要求“建立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制度。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决策咨询服务供给体系,研究制定政府向智库购买决策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凡属智库提供的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等,均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14年财政部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制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并明确了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战略和政策研究等应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应当实施购买服务。目前我市正梳理相关政策文件,为保持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上下连贯性,待省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我市将出台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待我市制定出台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后,我局将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研究项目的购买服务力度,向社会智库购买研究成果,促进社会智库优质快速发展。下来我们将参照您提出的建议,在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和规范社会智库健康发展。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政府决策咨询、创新研究等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市民政局答复:

  尊敬的郑金伙委员:您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东莞民间智库建设的建议”提案由我局参与分办。现结合民政工作职能答复如下:一、我市民间智库登记情况民间智库也称社会智库,是指由社会力量举办的、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主要从事公共政策和战略问题研究咨询服务活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间智库应具备以下条件:(1)由社会力量举办、举办资金和活动资金合法;(2)依法登记,具备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法律责任;(3)存续期间不分红,剩余财产不在举办者和负责人间分配。目前,我市登记的民间智库性质的各类社会组织共75家,研究范围涉及社会建设、人才发展、能源、智能技术、生物科技等多个领域。二、民间智库承接购买服务、接受资金支持情况我局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民间智库的提供的相关服务,以促进其快速优质发展。目前,我市没有单独关于民间智库的政府购买服务和扶持政策,但市政府设立了1千万元的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和项目,民间智库可以申请相关的项目资助。在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方面,我局共出台了四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174家社会组织名列其中,今年还将出台第五批目录,我局鼓励民间智库积极申请相关的资质认定。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科协答复:

  郑金伙委员:您提交的《关于高度重视东莞民间智库建设的建议》提案已由市政协转交我会办理,现结合我会工作职能,就设立专项资金、购买服务、建立沟通交流机制等内容提出相关会办意见:市科协设立专项资金、购买服务、建立沟通交流机制情况。(一)发挥专项资金作用,支持科普活动及院士工作站建设。科协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科技工作者之家。科协所属的科技社团是包括民间智库在内的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科协为科技社团的创新发展争取政策的支持和良发的发展环境,科协先后出台了《东莞市加强科普工作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东莞市科协关于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资助办法》(简称《青年人才资助办法》)、《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表彰先进管理办法》、《东莞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东科协〔2014〕9号)和《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4〕9号)等政策文件,其中《实施办法》自2007年实施以来,每年以2000万的科普专项资金资助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和科普阵地建设,据统计,2011—2014年,共资助重大科普项目215项,一般科普项目419项,建设科普示范社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标兵学校、镇街科学馆等科普阵地149个,资助专项资金7622.75万。《青年人才资助办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共资助了1245人晋升高级职称,17人参加国内外高层次学术交流,10本原创性科技专著出版,共计资助专项资金181.5034万元。2014年建立院士工作站6个,每个院士工作站专项资金150万分三年等额资助。这些专项资金的使用,为包括民间智库在内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活动提供了资金保障,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和平台,营造了浓厚的科普学习氛围,促进了科技人才成长和科技社团发展壮大,促成了院士团队等高端民间智库资源向东莞聚集,有效地推动了我市科普事业的发展。(二)搭建沟通联络服务平台,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科协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是科协的基本职责。多年来,市科协通过搭建多种沟通联络服务平台,及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让好的建议服务于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表彰先进管理办法》规定,市科协每年组织开展优秀科技论文、优秀金桥工程、优秀科技建议评选,并对被评为一、二、三等奖的科技论文、金桥工程、科技建议进行表彰奖励。通过院士专家企业行、厂会协作,让院士专家下企业诊断把脉,针对具体的技术难题提出好的意见建议,服务企业的转型升级发展。通过联合镇街及有关职能部门举办“东莞创新论坛”、“学术沙龙”等品牌学术活动,围绕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三重建设”、产业升级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低碳节能、先进制造业、人才东莞工程、医疗卫生与健康、防灾减灾等方面开展学术研讨,整理提炼专家的意见建议,供市委市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决策参考。市科协作为政协界别,每年推荐政协、人大旁听代表参政议政,通过提案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市科协每年通过全委会、常委会、秘书长工作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科技工作者座谈会、主席信箱、学会工作QQ群、镇街科协QQ群等形式,及时收集反馈科技社团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关于提案建议办法加快转移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重要决策。东莞于2011年12月成立了东莞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并出台了加强社会管理、逐步转移政府职能、对市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政策文件。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已成为包括东莞民间智库在内的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提案主要针对东莞民间智库建设,就设立专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沟通交流机制等内容提出建议办法。根据民间智库的研究领域、行业特点和服务范畴,它有可能是行业协会、社科组织、科技社团或其他社会组织。一方面要求相关的职能部门或人民团体加强对东莞民间智库的引导,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出台设立专项资金、购买服务、建立沟通交流机制的政策措施,架起市领导、官方智库与民间智库沟通联系的桥梁,通过组织开展活动、能力提升工程、评级考核等措施,促进民间智库快速优质发展,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资质和能力,加快政府转移职能的步伐。另一方面,政府转移职能为东莞民间智库组织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但民间智库能不能承接住相关的政府职能和提供相关的购买服务,是对民间智库能力的极大考验。为此,民间智库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政府转移职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强化自身建设为抓手,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做好承接政府职能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找准对接点,提前制定具体、可行的承接方案,从政府公布的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目录入手,积极、稳妥、有序地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办理单位 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科协;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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