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307)加强弱势群体防灾抗灾能力的建议

  每年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雷电、泥石流等都不同程度吞噬着人类的生命,数目触目惊心,如2014年5月21日至24日广东连日暴雨,广州、肇庆、清远等市遭受洪涝灾害,洪水造成13人死亡,4人失踪;2014年7月21日云南德宏发生泥石流导致3死19失踪。在这些自然灾害中,受灾的大部分都是农民、老人、学生、外来工等弱势群体,如2014年7月21日惠州雷电击死4人均是农民。据近年来东莞重大自然灾害伤亡人员统计,如2008年的“6·13”、“6·25”两场洪涝灾害共造成8人死亡1人失踪,其中2名是中学生,2013年 “3·20”超强龙卷、冰雹灾害,共造成9人死亡(全部都是外来工),272人受伤(大部分也是外来工),2014年“3·30”、 “5·11”大暴雨致3人死亡,3人失踪(4个外来工,1个学生,1个老人),近五年东莞的雷电共击死4人(2人为农民,1个外来工)。这些伤亡人员大部分为外来工、老人、学生等弱势群体,由于这类群体普遍在经济、文化、体能、智能、处境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各种灾害的防范意识以及逃生技能等方面的科普知识掌握不多,加上获得各种防灾抗灾信息资源不足,导致安全意识淡薄、防灾抗灾能力弱,因此强化这类弱势人群防灾抗灾能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平安与稳定。

  办 法:

  1、政府高度重视,把弱势群体安全工作纳入规范管理:由于弱势群体人员的流动性大,数量多,分布散,难以管理。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弱势群体人员安全纳入政府规范管理,通过立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建立健全弱势群体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如公安、民政、劳动、工商、城管、教育等部门对弱势群体安全管理职责,并落实到街道、居(村)委等基层组织和中、小企业等部门,完善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为弱势群体的生活、居住、工作环境提供有力安全保障。如2013年 “3·20”超强龙卷、冰雹灾害致灾原因是由于强风吹袭的沙田、厚街、大岭等地的家私工厂,厂房简易轻型、抵抗强风能力弱,安全保障措施不力导致灾害。

  2、成立社区科普基地,健全科普教育长效机制:因弱势群体普遍工作、居住在街道、居(村)基层和中、小企业,获取各类科普知识的渠道、信息资源少,加上自身的防灾意识落薄弱,觉悟性、主动性不够,因此科普宣传工作的普及率要深入到最低层,如居(村)、小企业、个体等,并且要落实科普教育的常态化、重点化、及针对性的教育,实现科普知识普及到家、到户、到人,避免再有如在暴雨洪水中掉落下水道、触电等死亡事故发生。普及弱势群体的科普教育,应列入当前科普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强化他们的安全意识及防灾抗灾能力为当务之急。

  3、建立保障机制,提高弱势群体保障能力:因弱势群体自身的经济、家庭环境条件较弱,一旦受灾,往往给家庭生活带来重大的困难或灭顶之灾。为提高他们的保障能力,建议建立救助基金和保险保障机制,为他们采取优惠政策投保意外保险,较好地解决这些弱势群体人员因灾发生后引起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提案者 魏龙
部门答复

市住建局答复:

  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弱势群体防灾抗灾能力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50307号)收悉。魏龙委员提出的有关建议属市地震局职能,由于地震是我局下属单位,所以此提案会办意见以地震局回复为准,我局无不同意见。

 

市气象局答复:

  市民政局: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协助做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函》要求,我局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编号20150307提案会办意见如下:

  一、2014年加强弱势群体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做好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生等弱势群体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下沉公共气象服务,着力让弱势群体享受便利、及时的气象服务。一是及时通过微博、微信、网站、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提醒弱势群体尽早采取有效防灾减灾措施。二是我局与教育、人力资源部门建立了高级别气象预警自动停课机制,我局发布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停课信号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自动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在校学生(含在校车上或寄宿)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最大限度保障学生安全。三是通过镇街气象服务站建设和安全气象社区建设,让气象信息直达基层,提高气象信息覆盖面,让弱势群体享受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四是加大对弱势群体气象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弱势群体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面向弱势群体定期开放东莞市气象天文科普馆,举办全市青少年气象科普知识竞赛,气象应急科普大篷车到企业、社区、学校巡展,组织开展全市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做好弱势群体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市濒海沿江,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是气象灾害多发、气候变化影响敏感的地区。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现出多发、频发、重发的趋势,外来务工人员、学生等弱势群体受气象灾害的影响程度和风险程度越来越大。2014年“3.30”和“5.11”大暴雨,都造成我市弱势群体伤亡和较大的经济损失。做好弱势群体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警信息发布体系还不健全,针对弱势群体的预警信息还存在盲区,弱势群体获取预警信息的渠道有限、单一。二是弱势群体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对我市台风、暴雨、强对流等气象灾害认识不足,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三是不少外来工等弱势群体聚居的建设工棚、低洼地、邻近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边坡,成为以往灾害性天气最容易发生人员伤亡的地方。四是弱势群体防御突发气象灾害缺少应急预案和演练,应对乏力。

  三、进一步提高弱势群体防灾抗灾能力的建议

  提高弱势群体防灾抗灾能力是一个民心工程、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局建议:一是健全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系统,提高弱势群体获取预警信息的能力。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胡春华“预报工作一定要用最快的速度通报到镇、村,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的指示精神,建设市镇一体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根据需要设立预警传播设施或者利用现有的传播设施,及时准确传播预警信息。二是建立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并加强演练,提高弱势群体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能力。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徐建华“在水乡地区、近海近江和低洼地区、简易住房分布地区,制定应急预案时要落实到村”的指示精神,健全镇街、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三是深化民政、气象、地震、应急等部门合作,让弱势群体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安全气象社区和镇街气象服务站建设,下沉公共气象服务,服务好弱势群体。四是加大对《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宣贯力度,依法建立健全停课停工机制,引导弱势群体自觉参与防灾救灾。五是加大对弱势群体防灾救灾的宣传力度,提高弱势群体防抗救的意识和水平。

 

市民政局答复:

  尊敬魏龙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弱势群体防灾抗灾能力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我市防灾减灾工作的总体情况我市一直把防灾减灾工作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围绕全面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的目标,市政府成立了市减灾委员会,各镇(街)也成立相应的综合减灾领导机构,统筹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工作;完成了市、镇、村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组建了一支覆盖城乡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广泛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村(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同时,针对本市台风、暴雨、洪涝灾害较多,且来得急、去得快的特点,本着“防重于救、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指导思想,加强了应急避灾场所,实现了市、镇应急避灾场所全覆盖的目标。设立了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形成以市级物资储备为主体,镇(街)物资储备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有效提升了应急救灾水平。二、主要做法(一)夯实防灾减灾基础一是开展常态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在民政物资储备方面,挂牌成立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高标准建设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制定实施《东莞市救灾物资储备方案》,每年由市财政安排经费储备被服类、生活用品类、照明设备类、安置类、救灾抢险类等五大类救灾物资。目前市级储备被服、帐篷、救生衣、蜡烛等物资7.1万件,总价值310.86万元。制定了《东莞市救灾物资调拨应急预案》、《东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工作职责》、《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完善救灾物资入库、出库、报废等台账,严格落实物资审批调动程序,提升救灾物资管理工作水平。在三防物资储备方面,已建成市级三防物资仓库2座,包括峡口防汛物资仓库和塘厦防汛物资仓库,面积约3000平方米。按照“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原则,不断加强三防物资管理,不断增补维护三防物资和设备。2015年市财政投入251万元,新购置移动式抽水机44台、冲锋舟20艘、橡皮艇10艘以及救生衣、编织袋等防汛抢险物资一批,并对挖掘机、压路机、发电机组等大型设备进行了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与此同时,专门安排约20万元,购置救生衣、救生绳、铁锹、铁锤、电锯、编织袋等一批常规物资前置于武警支队,提高武警防汛装备水平。二是深入推进应急避灾场所建设。从2009年起,我市着力推进市、镇、村三级应急避灾中心建设。2010年,市级应急避灾中心高标准建成并投入使用。该中心位于市救助管理站内,占地约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70平方米,设有食堂、应急物资储备室、值班室、办公室、避灾人员伤病救助室、避灾人员宿舍、篷宿区等功能区,可同时保障1000人临时生活需求;至2012年,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依托敬老院、老人活动中心、广场、学校、体育馆等场所建成了一批室内、室外相结合的应急避灾场所,每个场所可以保障300人的临时生活需求,实现镇街应急避灾中心全覆盖。2014年,组织各镇街要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在现有和新增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增设应急避灾点,并配备一批防灾减灾设施,制定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全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与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同步推进。三是稳步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村(社区)在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中处于基础性的关键地位,具有重要的应急职责和防灾减灾功能。自2009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家和省减灾委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安全气象社区建设、社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目前全市32个镇(街)已成功创建66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并获国家减灾委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实现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镇(街)全覆盖。(二)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培训一是打造“防灾减灾日”活动品牌。每年“防灾减灾日”期间,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计划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2011年,市防灾减灾宣传项目纳入市政府第一届“公益创投”内容,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在2014年“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市减灾委牵头开展了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防灾减灾科普展览等活动。与社会组织合作,在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会当天邀请专业人士进行现场讲解并演示应急救护方法,发动招募防灾减灾志愿服务队向市民开展知识现场有奖问答活动,与有关企业合作,开通“莞邑防灾减灾”微信平台,开展系列防灾减灾日有奖互动答题和防灾减灾信息传递宣传活动,向全市157万人次发送宣传信息,带动2.3万人参与活动,转发和回复信息量达到11.64万条。地震部门在社区、学校、企业、家庭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讲座25场,指导地震应急演练15次。在东莞电视台播放防震减灾公益宣传短片25次,在东莞日报专版刊登专题文章,面向全市市民投递邮简5万份,在广场、讲座等场合派发宣传折页2万份;三防部门,结合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和宣传单、电视电台、短信、网络等传统媒介,向市民宣传三防避险知识,及时发布灾害预警和灾情信息。各镇(街、园区)也高度重视三防宣传教育,实时向市民播报灾害预警和灾情信息。其他成员单位创新防灾宣传发布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宣传,着力将“防灾减灾日”打造成为我市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应急救助技能的活动品牌,在社会展示“东莞减灾”的新名片。二是构建减灾技能培训常态化机制。从2013年开始,我市每年组织民政、气象、地震、三防等部门举行市、镇、村三级防灾减灾业务培训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集中培训和基层宣传相结合,构建了“强培训,广宣传”常态化机制,力求提高各级减灾技能,努力减少灾害损失。2014年上半年,共组织全市各镇(街、园区)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参加第1期“广东省党政领导三防减灾培训班”,举办了1期全市性的三防综合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三防执行力、三防决策水平以及基层三防能力;2014年下半年,委托市怡莞公益服务中心在市会议大厦举办“东莞市防灾减灾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省有关专家对各镇(街、园区)、村(社区)民政干部共650余人就气象识别、地震预防、应急救援、灾情上报、灾害评估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防范处置自然灾害的能力。(三)创新防灾减灾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应急避灾平台应用。为了让群众清楚了解各个避灾场所的所在位置,确保发生灾害时能及时、快速、安全地临时安置受灾群众、解决食宿等问题。我市研究开发了“东莞市应急避灾场所信息应用平台”,正筹建本市应急避灾场所数据库。该平台建成后,市民可通过浏览网页、电话专线以及手机应用软件等方式实时了解全市应急避灾场所的地址、概况、设施等信息,提高应急避灾场所信息化水平。二是强化三防科技信息支撑。我市2015年成立了三防指挥中心,城市内涝自动监控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可实时掌握27个站点积涝信息。市、镇两级完成48套广东省三防应急信息接收保障系统建设,整合视频连线、发布预警、信息报送等功能于一体,共录入三防责任人信息10632人次,责任人名录信息网络不断扩展,三防信息接收面不断拓宽。启用了东莞市三防办公管理系统值班管理功能,严格执行网上值班及日志录入管理制度,创新了信息值班管理模式,提高了三防科技信息管理水平。三是强化救灾应急演练。我市定期组织各级各部门对本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演练,以增强政府各部门联合应对自然灾害的协调性。演练内容包括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救灾物资调拨、部门应急联动、灾情信息通报等。2014年,市三防指挥部联合东莞军分区组织130多名民兵骨干开展了“民兵轻舟集训”等冲锋舟操作训练和防汛抢险演练,联合市区4个街道及相关部门举行了市区内涝应急抢险演练。市国土局公布了地质灾害隐患点,联合有关镇(街)举办了地质灾害演练。各镇(街、园区)组建了以武警、公安、消防、治安员、民兵预备役为主要力量的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加强了防灾救灾训练演练。长安镇专门组建了一支5人潜水队伍,配备专业潜水设备,每年安排到湛江接受专业训练。通过演练,各级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各部门防灾抗灾指挥决策和协同配合能力得到提高。(四)提高受灾人员救助水平一是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机制。2010年,我市设立了自然灾害人生保障专项资金,并多次提高受灾人员救助水平。目前本市受灾人员救助标准是:对因灾致死的本市户籍人员,一次性给予5万元救助;因灾致残的,以5万元为基数,按相应等级的救助比例给予救助;因灾受伤治疗产生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的,在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因灾造成居住房倒塌的本市户籍人员,给予一次性住房重建救助2万元;因灾造成居住房损坏,并且属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一至四级残疾人、孤寡老人的,给予一次性住房修葺救助0.5万元。因灾造成居住房倒塌的本市户籍人员,一级因灾造成居住房损坏并且属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一至四级残疾人、孤寡老人的,按现行低保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救助。2014年,共拨付自然灾害人身保障救助金45万元、倒损房和生活救助金共44.3万元,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建立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机制。2014年,我市编制了《东莞市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各镇街(园区)、社区(村)相应制定镇、村两级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方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机制。同时,印发实施《进一步加强三防工作完善三防应急机制的实施方案》、《东莞市基层三防体系建设实施》和《东莞市基层三防体系建设指导大纲》,着力促进全市三防能力建设,完善全市救灾应急工作制度体系。三、下一步重点工作防灾减灾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全民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民生工程,我们需不断探索和创新救灾减灾工作新的方法,进一步提升我市防灾减灾能力。下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个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坚持救灾预警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气象、应急、三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跟踪各类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及时启动预警响,及时准确统计上报灾情,视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调运和发放救灾物资,安排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妥善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修订《东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历年灾情特点和历次演练情况,进一步修订《东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本市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三是规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行动协调机制,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减灾的有关政策,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需求以及社会组织、企业和志愿者团队等各类社会力量的不同特点,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引导他们参与救灾减灾各阶段的工作。培育和发展具有救灾减灾专业技能的社会力量,争取市财政配套资金,引入社会救援专业队伍、社工队伍、志愿者队伍参与灾害救助、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等工作,组建一批具有一定专业技术和实力、能够长期稳定参与灾害应急救援、灾后重建的救灾队伍。四是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减灾委和省减灾委的决策部署,继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充分依托社区的职能优势,以点带面,大力普及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居民减灾、防灾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提升社区群众防灾、避险、自救、互助的基本技能,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综合减灾有机结合,形成社会共同关心防灾减灾、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继续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为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系列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关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营造人人关注灾害风险,人人参与防灾减灾的社会氛围。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防灾减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民政局,住建局,气象局,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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