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126)关于增加对镇街道路和乡村道路日常维护补助的建议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民计民生等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努力促使我市各镇街地方公路,农村公路改建、公路养护、路政管理等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地全面完成各项目标和任务,为加快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升级、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有力保证。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东莞市县道网规划调整的意见》(粤交规[2013]919号)文件内容,已同意我市县道调整请求,各镇街管养道路将有所调整。按照文件《关于我市县道公路调整问题的函》(东府办复[2011]808号)、《东莞市县道公路概况一览表》和《县道调整线路明细表》调整要求,从2014年1月1日全市县道公路调整后,共25条合共长524.15公里,比调整前县道里程402.8公里增加121.35公里,其中有202.15公里由县道调整为乡村道,乡村道的养护主体为各镇街,养护经费由各镇街、村承担,且个别镇街调整新增接管路段较多。以横沥镇为例,调整后新接管养道路共长14.986公里,预计清扫保洁及管养费用约为2200000元/年,而根据《关于下达2013年度乡、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东交[2013]658号)文件补助标准,补助资金仅为257870元,资金缺口较大,给地方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此问题普遍存在于我市各镇街当中。而且资金短缺问题容易导致个别财政紧张的镇街因资金不到位,未能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维护损坏市政设施导致交通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其次,镇街与镇街之间交界公路病害容易遭忽略,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难开展。

  办    法:

  一是调整提高每年度乡、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切实缓解地方财政负担压力;二是制定针对县道调整后各镇街新增道路的养护方案或补助办法。 

提案者 横沥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尊敬的横沥镇政协小组:

  贵小组提交的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40126号收悉。提案提出:1、调整提高每年乡、村道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切实缓解地方财政负担压力;2、制定针对县道调整后各镇街新增道路的养护方案或补助方法。

  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经了解,在实施县道调整前,我市共有县道里程403.14公里,其中:市财政供给管养的县道为260.84公里,市路桥总公司委托管养的县道为142.3公里。在实施县道调整后,我市共有235.36公里县道调整为其他道路,具体为:1、市财政供养的141.55公里县道调整为乡村道;2、市路桥总公司委托管养的80.41公路县道调整为乡村道(此部分道路仍由市路桥总委托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管养);3、市财政供养的13.4公里县道调整为省道。同时,我市共有206.24公里乡村道调整为县道。因此,在实施县道调整后我市共有县道里程374.02公里,其中:市财政供给管养的312.13公里,市路桥总公司委托管养的61.89公里。因此,我市在实施县道调整后市财政供养的县道里程增加了51.29公里,省道里程增加了13.4公里。同时,我市各镇街供给管养的乡村道总里程减少了64.69公里。综上所述,在实施县道调整后,市财政供养的县道、省道养护资金压力增大了,而全市各镇街供养的乡村道养护压力整体上减少了。

  二、根据《关于对乡、村道公路养护资金进行补助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3]558号),从2013年起市对乡、村道公里进行资金补助,每年共补助908.11万元,具体按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和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标准执行。

  综上所述,鉴于我市在实施县道调整后,市财政供养的县道、省道养护资金压力增大了,而全市各镇街供养的乡村道养护压力整体上减少了,同时,我市从2013年起已实施了乡村道养护资金补助,因此,我们认为目前无需调整提高每年度乡村道公路养护补助资金标准和制定县道调整后各镇街新增道路补助办法。

  以上是我们对贵小组提出的建议的回复意见,感谢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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