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296)整合基层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议

  一、本市基层政务服务服务和综合服务治理平台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市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站)建设始于2009年,首先在从2009年起,我市选取了莞城、黄江、厚街、洪梅等4个镇(街)为开展试点,先后开展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共建成了39个社区政务服务中心、9个公共服务站。随后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建设范围,在除试点镇(街)外,东城、万江、寮步、常平、石碣、横沥、虎门等7个镇(街)以“一村(社区)一平台”的模式共建成了搭建了6467个村级服务办事平台(,其中党政公共服务站20个、便民服务站12个、社区政务服务中心3235个)。上述112115个平台以政府各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公共服务为主要工作事项,在理顺基层组织关系、优化社区人员配置、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服务办事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市2011年开始建设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到2014年3月,共建成5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2011年20个、2012年25个、2013年10个)。2014年,镇(街)根据“以奖代补”政策自发建成了817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这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采取社会化运作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社会组织运营管理,为居民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社区服务,有效整合了社区服务资源,提升了社区服务水平,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成为 了“三社联动”社区服务体系基本服务平台。

  二、基层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

  从前期建设试点、扩大覆盖面和运营管理情况看,基层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还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基层主动参与平台建设的积极性不高。2014年,虽然专门出台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以奖代补”政策,鼓励镇(街)、村(社区)自建综合服务中心(站),但政策实施近一年,开展建设和已建成的数量远低于预期。主要原因:平台在建设面积、功能室设置、运营服务等方面有具体的要求,达到建设或奖励标准需要较多的投入。市财政的扶持资金主要起到资助和奖励的作用,当前基层财力难以满足分别建设两个服务平台的需要。同时,综合服务平台的运营也需要投入较多资金,随着市财政在运营方面的资助逐步减少,镇(街)、村(社区)对依靠自身力量维持综合服务平台持续运营缺乏信心,开展平台建设的顾虑较多。

  二是基层政务服务治理和综合服务平台运营效果不够理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开展的服务内容针对性不强,根据服务需求变化适时调整服务项目的能力有差距,服务团队引导村(居)民认可新的、积极向上的服务项目的效果不明显,村(居)参与和接受社区服务的热情不高。主要原因: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站)虽整合了政府各部门投放到村(社区)的服务事项和服务内容,但政府各部门在村(社区)都设置了相应的服务窗口、机构站点,如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劳动服务站、法律服务站等,这些机构站点建设标准和要求各不相同,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站)都整合了多个等部门投放到村(社区)服务事项和服务内容,并配备了相应的服务窗口或设施、功能室。人员、场所全市XXX个村(社区)具体情况不同,政府各公共服务部门能下沉到基层和服务一线的力量有限,当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平台分别单独设立时,不可避免地存在资源浪费、重复配置的现象,重政务服务、轻综合服务现象,无法实现两个平台村级各种服务办事平台的统筹兼顾。在当前村(社区)工作人员和场所有限负责运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的社会组织或人员不具备足够权限和能力的情况下,基层综合服务平台运营中客观存在的各种问题往往难以及时得到发现、研究和解决。加之个别社区“重经济发展、轻社区服务”的倾向依然严重,没有真正理解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真正涵义,居民的服务意识淡薄,参与社区服务的热情不高。

  三是基层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层次难有新突破。2014年,本市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站)和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在扩大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保持运营持续性等方面总体处于稳步推进的态势,但由于我市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有的社区经济收入较好,工作机构健全,办公设施完善,开展工作有条不紊;有些欠发达社区尚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服务经费没有落实,服务设施落后,服务组织不够健全,服务内容流于形式,服务效果不尽人意,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社区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基层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面临发展“瓶颈”难以进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

  办 法: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政务服务与综合服务之间,在二者与其他治理事项之间,除了定位和性质的区别,在工作内容、服务对象、硬件需求、运营性质等方面没有非常明确的界线。建议调整我市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思路,着眼整合资源,在村(社区)建设兼具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功能,并与党务、综治等其他治理平台一体化的东莞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一是明确职能定位。建议将整合后的基层治理和服务平台,定位为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协助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开展党务政务服务的基础平台,以及基层“两委”联系服务群众的基本平台。建议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接受由镇(街)相关部门指导和监督,与基层网格相对接,具备党务服务、政务服务、综治维稳、自治互助服务等职能,能为家庭、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并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二是规范建设标准。建议按照“服务窗口一门对外、服务后台有效整合”的原则,采取职能整合、平台整合、流程整合、人员整合等多种方式,将村(社区)现有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党务服务中心(站)、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站)、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劳动管理服务站等等机构进行整合,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工作职责、统一服务项目、统一办事流程、统一工作制度,形成规范的、基层唯一的东莞市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提案者 王国雄,陈国良
部门答复

  尊敬王国雄(陈国良)委员:您领衔(与王国雄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整合基层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两个平台”建设情况近年来,秉承“服务窗口一门对外,服务后台有效整合”的原则,我们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一是大力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分离社区行政和自治职能。从2009年起,我们选取了莞城、黄江、厚街、洪梅四个镇街为试点,探索建设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镇(街)一级政府派出到村(社区)的服务办事平台,承接上级党委、政府交办到村(居)委会的行政工作和公共管理任务,以减轻村(居)委会行政负担,提升基层服务办事效率。经过5年多的实践与探索,目前,全市共有11个镇街的115个村(社区)探索建成了村一级的服务办事平台,实现了村级行政职能和自治职责的相分离,厘清了自治组织与基层政府间的权责关系。从2011年开始,我市连续三年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事的“十件实事”,先后投入了1.8亿多元建成72个规模大、档次高、功能全,集福利性、公益性、便民性服务设施于一体的市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同时,出台了《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计划于2014-2016年期间,每年安排3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镇街和社区(村)自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给予适当奖励,充分调动镇街和社区(村)自行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实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普惠化和全覆盖。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履行村(居)委会依法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工作清单中的服务事项,具体有五方面职责:1、党务服务。按照共驻共建要求,为辖区内的基层党组织、党员提供党务服务。2、政务服务。协助政府各部门办理、处理延伸到村(社区)的管理服务事项。3、综治维稳。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协助党委政府开展治安接警、安全巡查、信访处理等社会维稳工作。4.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旨在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维护公平正义所必需的公益法律服务。5、自治互助服务。为家庭、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服务事项根据村(居)民的实际需求由各村(社区)自行设定。按照“服务窗口一门对外、服务后台有效整合”的原则,指导各镇街采取职能整合、平台整合、流程整合、人员整合等多种方式,将村(社区)现有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站)与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站)、公共法律服务站、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劳动管理服务站、党员活动室、“一事一议”功能室等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打造统一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平台建设要统一名称、统一工作职责、统一服务项目、统一办事流程、统一工作制度、统一标识设计。。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根据居民群众的实际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服务工作。主要包括:1、窗口服务。在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内设置窗口服务区,为常住人口和辖区企业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窗口服务项目与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程相结合,按照“网上成熟一项、窗口减少一项”原则,实行动态调整。2、代办服务。梳理公布可为居民群众代办的服务事项,安排人员到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并在限定时间内办结。3、网上服务。设立和依托网上办事服务点,为群众及时提供个人申报申办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和网上咨询服务。4、巡回服务。在离综合服务管理中心较远的人流密集场所,设立流动服务站点。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设主任1名,由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兼任,人口较多、工作量较大的,可设专职副主任1名。其余工作人员(不含治安、环卫队员)一般从村(居)委会原有工作人员中选聘,原则上按照“户籍人口300人配1名、外来常住人口3000人配1名”的标准配置。各镇街根据工作需要,合理核定各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配备限额。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实行以下四项基本工作制度:1、岗位责任制。对综合服务管理中心所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梳理分类,不以部门设岗,而是将部门工作全面分解到若干综合岗位上,实行一人多能、一岗多责、AB角配合的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统一推行首问事项登记制、一次性告知制、去向留言制,建立接受办事咨询、登记办事事项、指导填报材料、实施当场办理、辅导网上办理、分送其它岗位、反馈办事结果的流程管理体系。2、服务承诺制。公开承诺服务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承诺限时办结,确定标准办理时限,实行法定办理时限公示制、承诺办理时限公示制和延期办结告知制;承诺预约服务,村(居)民通过登记或电话预约,需工作人员在特定时间为其提供服务的,要严格按照预约时间给予办理,实现与群众需求的全对接。3、投诉举报制。统一设立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并及时回复投诉人,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4、群众评议制。现场设立工作意见箱,引导办事群众对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服务满意度评价,满意(含基本满意)率必须达80%以上。低于80%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情况严重的,要问责处理。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经费预算制度、支出审批审核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监督部门审计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同时,要求其严格落实《东莞市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东府办〔2013〕40号)的规定,市、镇两级补助到村(社区)的行政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人员薪酬、办公经费和日常运作费用,不足部分由镇(街)、村(社区)两级协调解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整体打包、全面购买、量力而为、逐步到位”的方式,委托村(居)委会承担综合服务管理中心服务事项,减轻村(社区)经费负担。衷心感谢您对本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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