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基层政务服务服务和综合服务治理平台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市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站)建设始于2009年,首先在从2009年起,我市选取了莞城、黄江、厚街、洪梅等4个镇(街)为开展试点,先后开展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共建成了39个社区政务服务中心、9个公共服务站。随后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建设范围,在除试点镇(街)外,东城、万江、寮步、常平、石碣、横沥、虎门等7个镇(街)以“一村(社区)一平台”的模式共建成了搭建了6467个村级服务办事平台(,其中党政公共服务站20个、便民服务站12个、社区政务服务中心3235个)。上述112115个平台以政府各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公共服务为主要工作事项,在理顺基层组织关系、优化社区人员配置、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服务办事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市2011年开始建设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到2014年3月,共建成5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2011年20个、2012年25个、2013年10个)。2014年,镇(街)根据“以奖代补”政策自发建成了817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这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采取社会化运作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社会组织运营管理,为居民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社区服务,有效整合了社区服务资源,提升了社区服务水平,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成为 了“三社联动”社区服务体系基本服务平台。
二、基层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
从前期建设试点、扩大覆盖面和运营管理情况看,基层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还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基层主动参与平台建设的积极性不高。2014年,虽然专门出台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以奖代补”政策,鼓励镇(街)、村(社区)自建综合服务中心(站),但政策实施近一年,开展建设和已建成的数量远低于预期。主要原因:平台在建设面积、功能室设置、运营服务等方面有具体的要求,达到建设或奖励标准需要较多的投入。市财政的扶持资金主要起到资助和奖励的作用,当前基层财力难以满足分别建设两个服务平台的需要。同时,综合服务平台的运营也需要投入较多资金,随着市财政在运营方面的资助逐步减少,镇(街)、村(社区)对依靠自身力量维持综合服务平台持续运营缺乏信心,开展平台建设的顾虑较多。
二是基层政务服务治理和综合服务平台运营效果不够理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开展的服务内容针对性不强,根据服务需求变化适时调整服务项目的能力有差距,服务团队引导村(居)民认可新的、积极向上的服务项目的效果不明显,村(居)参与和接受社区服务的热情不高。主要原因: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站)虽整合了政府各部门投放到村(社区)的服务事项和服务内容,但政府各部门在村(社区)都设置了相应的服务窗口、机构站点,如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劳动服务站、法律服务站等,这些机构站点建设标准和要求各不相同,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站)都整合了多个等部门投放到村(社区)服务事项和服务内容,并配备了相应的服务窗口或设施、功能室。人员、场所全市XXX个村(社区)具体情况不同,政府各公共服务部门能下沉到基层和服务一线的力量有限,当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平台分别单独设立时,不可避免地存在资源浪费、重复配置的现象,重政务服务、轻综合服务现象,无法实现两个平台村级各种服务办事平台的统筹兼顾。在当前村(社区)工作人员和场所有限负责运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的社会组织或人员不具备足够权限和能力的情况下,基层综合服务平台运营中客观存在的各种问题往往难以及时得到发现、研究和解决。加之个别社区“重经济发展、轻社区服务”的倾向依然严重,没有真正理解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真正涵义,居民的服务意识淡薄,参与社区服务的热情不高。
三是基层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层次难有新突破。2014年,本市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站)和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在扩大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保持运营持续性等方面总体处于稳步推进的态势,但由于我市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有的社区经济收入较好,工作机构健全,办公设施完善,开展工作有条不紊;有些欠发达社区尚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服务经费没有落实,服务设施落后,服务组织不够健全,服务内容流于形式,服务效果不尽人意,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社区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基层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面临发展“瓶颈”难以进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
办 法: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政务服务与综合服务之间,在二者与其他治理事项之间,除了定位和性质的区别,在工作内容、服务对象、硬件需求、运营性质等方面没有非常明确的界线。建议调整我市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思路,着眼整合资源,在村(社区)建设兼具政务服务和综合服务功能,并与党务、综治等其他治理平台一体化的东莞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一是明确职能定位。建议将整合后的基层治理和服务平台,定位为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协助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开展党务政务服务的基础平台,以及基层“两委”联系服务群众的基本平台。建议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接受由镇(街)相关部门指导和监督,与基层网格相对接,具备党务服务、政务服务、综治维稳、自治互助服务等职能,能为家庭、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并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二是规范建设标准。建议按照“服务窗口一门对外、服务后台有效整合”的原则,采取职能整合、平台整合、流程整合、人员整合等多种方式,将村(社区)现有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党务服务中心(站)、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站)、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劳动管理服务站等等机构进行整合,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工作职责、统一服务项目、统一办事流程、统一工作制度,形成规范的、基层唯一的东莞市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