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294)加大力度推动三公公开的建议

  背景:

  中央提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手段现代化,财政公开是重要一环;国务院要求财政支出经费都公开;广州等周边城市在三公公开方面已经做的比较完善;东莞的三公公开工作经过几年摸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也为更大力度推动此项工作赢得了时间和空间。尤其是去年公布了前年的财政决算,堪称一大突破。

  问题:

  1.市级部门的预决算公开还比较粗糙,缺乏具体项目、具体支出,不方便民众监督。

  2.镇街尚未公开三公。

  3.很多部门对公开三公态度消极。

  4.民生工作任务重,经费缺口大,而财政经费浪费严重。

  办 法:

  1.制定三公公开时间表,2015年按广州模式公开三公。

  2.启动镇街三公公开工作。

  3.建立三公公开督查问责机制。

提案者 梁聚峰
部门答复

  尊敬的梁聚峰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动三公公开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0150294号)收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关注,您的意见和建议是我们工作取得进步的源泉。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元年,新预算法对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和公开主体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对财政预决算信息进行公开。下面,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市直部门支出预算公开细化程度问题按照不同用途,部门支出预算可以分为“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三大类。对于支出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新预算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明确的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目前,我市所有市直单位在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时候,支出预算已细化至“项”级科目进行公开。此外,为了让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我们还要求部门对一般专项支出中的主要支出项目进行说明。例如市水务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中,对一般专项支出中的主要支出项目,包括东莞市三防指挥系统建设经费、卫星云图接收及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维护费、三防及内涝应急避险教育宣传经费等项目进行了列举。通过列举主要支出项目,群众能更清楚地了解财政资金的基本去向,从而实现对政府的有效监督。当然,目前支出预算公开方面还存在可以继续细化和完善的地方,我们也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二、关于镇街“三公”预决算信息公开问题根据市政府印发的《2015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规定,各镇街要适时公开“三公”预算信息。推进镇街“三公”信息公开将是我们今年的工作重点。目前,我们已在制定办法对镇街“三公”预决算信息公开进行指导,确保公开的格式、内容符合新预算法要求,相信年内即可实现镇街“三公”信息公开的破冰。三、关于市直部门“三公”公开态度的问题自2013年我市首次公开市直部门“三公”预决算信息以来,本项工作也在不断取得进步——从公开范围上看,从原先的64个部门扩大至全市近300余个行政事业单位,实现了部门公开全覆盖;从公开内容上看,在去年首次公开公车数量的基础上,2015年“三公”预算新增公开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和人次,公开内容不断细化。截至目前为止,全市近300个行政事业单位已基本全面公开2015年部门“三公”预算。经过多次信息公开的经验积累,市直部门已基本能准确、全面地公开本部门的“三公”预决算信息,对于信息公开的意识也在不断提高。此外,为更好地监督部门公开“三公”预决算,我们也建立了部门“三公”预决算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由市财政局联合市行政服务办对部门“三公”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提醒督促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部门“三公”预决算信息。四、关于民生经费缺口大、财政经费浪费严重的问题随着国内经济进入换档期,财政增收也将持续放缓,2015年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增长10%。但是,财政增收的放缓并没有影响民生支出安排持续增长的步伐,2015年,市财政将安排民生方面支出285.7亿元,同比增加33.4亿元,增长13.24%。在收入持续放缓、民生支出不断增加的形势下,我们通过严控部门一般性经费支出,将节省的财力全部用于民生支出,具体的措施包括:一是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编制预算支出时,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二是陆续出台相关经费支出标准管理办法,包括会议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等管理办法,力求“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庆典论坛和评比表彰活动等一般性经费做到只减不增。经过几年的努力,继2014年市本级“三公”预算同比减少13.6%后,2015年市财政继续严控单位“三公”支出,市本级“三公”预算实现同比减少17.22%,进一步巩固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成果。此外,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政资金浪费的行为,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我们结合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和往年支出情况安排预算,对于绩效评价结果等次差或低的,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或调减预算,对于支出情况不理想、执行率差的项目,适当压缩预算规模。通过上述措施,有力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政资金浪费行为。上述情况,供您参考。非常感谢您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改革并非一蹴而就,让财政部门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提高财政预决算信息透明度而奋斗!


办理单位 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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