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292)活化东莞的老街古村,守护人文精神家园的建议

  东莞,是一座有两千年历史的古城,在历史的长河中,孕育了东莞的文明,沉淀了浓郁的人文精神,并且近百多年来影响了港澳,也被大批东莞人带到了海外。东莞淳朴包容的文化,海纳百川的人文精神,为东莞经济的发展腾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和外来文化的整合进而产生了现在新时代的东莞文明。但是,作为东莞古老文明载体的老街古村,却由于经济发展而正面临消失的危险,保护好这些老街古村,等于守护了东莞孕育了千年的文明,让东莞人有了精神上的家园。对这些老街古村最好的保护,莫过于使它们活化,让它们在新的时代里重新注入活力。对于活化东莞的老街古村,需要政府加以重视并切实落实相应的措施。

  办 法:

  一、由相关部门对全市现有的老街古村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尤其是历史上有名的莞城、石龙的老街老建筑,虎门的老寨老城墙,横沥、常平等镇的老墟,谢岗、茶山、横沥等镇的老村等等。对这些老街古村的历史文化功能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并建档,提炼出其精神内容加以宣扬。

  二、活化并不是简单的商业化,也不是大规模的改造经营,而是在不以赢利为基础的同时对它们进行修复并交给合适的人员从事符合这些老街古村特性的经营,因此,政府在制定好活化导向的同时需给予相关的扶持,以期让经营者在保护好老街古村的同时能打造出更有人文精神的产品。

  三、培育和引进一大批具有传统工艺和人文精神的人员进驻这些老街古村,扶持他们的创意创造,为活化好这些老街古村注入活力和源泉。

  四、由文化、旅游部门对东莞的老街古村进行定位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并体验这些老街古村的韵味,进而自觉地参与到对这些老街古村的活化和保护之中,守护好东莞人的精神家园并代代相传。

提案者 梁海潜
部门答复

市文广新局答复:

  根据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相关要求,强化历史街区保护,活化利用老街古村,对于提升东莞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具有重要意义。依托老街古村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发挥文化创意产业的带动作用,促进老街古村的文化与经济繁荣。结合我局职能,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老街区保护,传承东莞历史建筑的文化内涵东莞的老街古村众多,其内包含的文物建筑及构筑物也十分丰富。在2007-2012年开展的东莞市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中,我局已对全市范围内的文物及文物线索进行了全面普查,2012年市政府发文《关于公布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东府〔2012〕109号),各镇(街)文广中心陆续对属地内的文物进行建档备案。根据《东莞市关于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2011-2020)要求,相关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保护与修缮,属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的重点工作,由城管、规划、建设等部门会文化文物部门组织实施。我局将积极配合各镇(街)及相关单位,做好老街古村的保护工作,在科学规划、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保护体现东莞古县城特色与传统格局的街巷系统、重要景观视线等要素,调整旧城路网规划,对古县城主要道路、街巷景观进行文化形象再造,让老街古村焕发新活力。二、利用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2010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东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政策提出从财政、税收、融资、工商管理、土地和人才六个方面对文化产业予以扶持,并成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我们将继续发挥各级文化产业扶持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依托老街古村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通过营造时尚、文化、艺术等创意氛围,改善创业环境,积极培育艺术创作、文化休闲等文化业态,引导老街古村文化创意萌芽发展。

 

市农业局答复:

  梁海潜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活化东莞的老街古村,守护人文精神家园的建议》(编号20150292号)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2011年、2012年,我局牵头在全市选点开展名村建设工作,2013年起该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我局作为成员单位继续推进。我局在开展名村建设过程中,以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发展农村特色经济、整治农村生态环境及强化农村人文建设为基础,通过整合提升现有资源和特色优势,实现保护我市乡村自然风貌、传承乡土气息、保护历史建筑、发掘传统文化和美化生态环境的目的,使东莞农村发展更有特色、更上水平,成为创新宜业、幸福宜居之地。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名村29个,建设名村总投资约2.6亿元,其中7个市级名村总投资约1.06亿元,22个镇级名村总投资约为1.54亿元。

  我市名村建设的主要做法:一是坚持打造特色与优化基础并重。注重挖掘自然、人文、经济等元素,打造特色品牌。完善基础设施,美化村庄环境,全面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二是坚持改造提升与保护传承并重。依托村庄风貌、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及发展现状,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在项目设计、材料选择等方面力求“乡村化”、“本土化”,最大限度保留乡土元素,保持农村特点,体现乡村风情。三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参与并重。成立全市创建名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整政策体系,设立专项经费,建立了长效保障机制。听取群众对名村建设规划的意见和建议,聘请乡村技术人才参与工程项目建设,邀请老党员、老干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发动乡贤以捐助形式支持名村建设,使名村创建工作有更加扎实的群众基础。

  名村建设使环境设施大大改善,通过拆违建新、道路建筑整修、市政设施改善、市容卫生整治、环境绿化美化等工作,村居住环境变得更宜居。名村建设使社区气氛更文明和谐,建设中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征地搬迁,以民生项目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公众满意度。配合开展志愿者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营造公共交流空间,维系和谐的邻里关系。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感谢您对我市老街古村的关心及对村庄保护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老街古村保护工作,并继续建言献策。

 

市住建局答复:

  梁海潜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活化东莞的老街古村,守护人文精神家园的建议》(第2015029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全面总结近年来我市村(社区)建设成果,根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村(社区)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市提出2015年开展美丽幸福村居建设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介绍如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通过实施“五整治”、宜居社区和名村创建等系列专项行动,极大地提升了村居设施和面貌,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当前,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度推进,我市发展进入由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城市建设品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村(社区)作为城市最基本的单元,是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最重要的一环。《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东委发〔2014〕19 号)对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村居提出以下要求: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覆盖率。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在村居环境美化过程中做到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多种树,挖掘村居文化底蕴,传承和弘扬乡土文化,着力在保留村居传统风貌的基础上改善村(居)民生活条件。以宜居环境统筹规划、建设提质、高效管护、治理创新、文明培育、机制创新为重点,加强美丽幸福村居的统筹推进和分类指导。优先提升欠发达镇村的宜居水平,全面提高村居生产、生活和生态品质。围绕人的城镇化,建设一批具有新文化理念、新治理结构、新服务体系、新邻里关系、新功能作用的宜居宜业新型社区。围绕成熟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鼓励依托生态资源,大力发展高科技农业、高附加值农业、都市观光农业和生态休闲农业。美丽幸福村居,是在已铺开的宜居社区(村)和名村建设工作局面上延续开展的村(社区)建设工作,着力解决村(社区)基础设施的功能性问题,包括给排水、垃圾处理、环境整治及美化等;同时,注重村(社区)特色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其次,加强对欠发达村和革命老区村庄的重视和扶持力度,全面融入生态扶贫理念,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美丽幸福村居的建设内容,除了包含早期开展的宜居社区(村)关于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整治美化等方面工作,还注重特色项目建设,因地制宜选取与改善人居环境关系密切、效果突出的项目,如有机田园建设、东莞村落文史教育径、生态排水设施建设、历史建筑活化等项目。欠发达村、特别是欠发达村(或革命老区村)试点,更着重于解决村(社区)基础设施的功能性问题;其次,从基础建设、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入手,统筹、整合周边资源,为村(社区)提升 “造血功能”、推进一二三产业联动提供支持。美丽幸福村居侧重于“美化、活化、生态化”,其内涵更延伸至一种宜居、生态、有机的生活态度,不单是完成几个短期项目,更倡导形成一种持续的生活方式,例如在村(社区)开展厨余收集处理并循环再用于空地或阳台绿化的项目。同时,对村内现存的有年代印记的建构筑物提出活化项目,记住乡愁。通过美丽幸福村居建设,丰富挖掘东莞村落内涵,提供旅游资源,让外界更了解和认识东莞;通过村(居)民的积极参与,增强村(居)民的认知度,为美丽幸福村居可持续生活方式的打造提供“内生动力”。


办理单位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莞市住建局;东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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