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290)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促进法治建设的建议

  因法治不健全所带来的困扰和危害,人们大都有切身体会。因此人们急切希望早日实现法治。然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出台后,广大人们并未对其给予应有的关注。究其原因是,依法治国的口号已提出多年并经反复宣传,但公然破坏法治的现象依然层出不穷,潜意识中人们对依法治国能否实现抱持怀疑态度。这无疑会严重阻碍法治建设的推进。因此我们认为,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培养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办 法:

  如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我们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2014年11月17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和对象等作出了全面具体的指导意见,为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和道路。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学习《意见》,并按《意见》及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针对人们对《决定》能否贯彻落实尚存疑虑的现状,当前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应为:对人民群众主要进行权利意识教育,让人们了解法律是用来维护人们权利的,而不是用来限制人们权利的,从而让人们尊重和相信法律;对公职人员主要进行责任意识教育,让公职人员清楚必须依法行使职权,否则将担责,从而敬畏和遵守法律。

  3.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不应再像过去那样挂几条标语、发几本小册子、搞几次讲座就算完事了,而应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一些真实案例,特别是那些人们依法维权并得到有关部门支持的典型案例,以及人们反映的有关部门或人员不依法办事而受到相应处分的典型案例,让人们切实感受到这次是动真格的,从而树立坚定的法治信仰。

  4.将目前的中小学生德育教育基地改为中小学生法治德育教育基地,并将法治教育列为首要任务。同时,鉴于目前中小学校中法治教育的师资力量比较薄弱的现状,建议积极吸引社会律师到中小学校中进行义务法治宣传教育。

  5.进一步做好法院审理案件旁听工作,让人们通过旁听法院审理案件学会如何用法及守法。

  6.组织专家学者、法官、律师等编写人们乐于接受的法治宣传教材,让人们从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接受者,从而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提案者 梁聚峰
部门答复

市委宣传部答复:

  市司法局:

  对《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促进法治建设的建议》中关于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建议的回复如下:

  法治宣传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每年将其纳入全市重点宣传工作,将这一中心工作与建设“法治东莞”、推进我市取得立法权等相结合,加强策划,加大统筹,通过传统媒体、新兴媒体渠道,开辟专栏、专题等形式,全方位扩大普法宣传覆盖,推动市民知法、懂法、守法。主要做法有:一是精心谋划部署,每年将普法宣传纳入年度主题宣传之列,并与市普法办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联系,确保普法宣传整体有序、统筹推进。通过下发季度宣传报道意见、召开媒地沟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以及结合日常全市重大主题宣传,全面部署普法宣传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人员安排到位,策划报道到位。同时,要求市直媒体做好年度宣传计划,积极配合做好普法宣传。二是加强新闻策划,要求市直媒体结合“法治东莞”建设、“六五”普法规划、全市开展的各类普法活动等,以及 “普法宣传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节点,推出及时、全面的动态报道,宣传我市普法工作的最新进展以及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围绕法治建设中的亮点加强新闻策划,并协调中央、省直重点媒体进行积极报道。如,今年以来,我们以东莞获得地方立法权为契机,协调市直媒体开辟《关注东莞立法权》等专栏、推出《东莞立法权 六年梦圆》等系列报道;协调《人民日报》推出《东莞推“一村一法律顾问”有问题先问社区律师》等重要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各媒体共刊发法治东莞相关报道100多篇,主流网六转发超千条,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市直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创建了多个普法典型宣传品牌。如,《东莞日报》2012年以来,开设了《举案说法》、《法庭档案》、《莞邑卫士》、《学习》、《法庭档案》等专栏,通过典型宣传,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举案说法》栏目为例,该栏目以“案例+说法”的形式对案件进行深入解读,将新闻性与普及法律知识相结合,深受读者欢迎。东莞广播电视台在《东莞新闻》、《今日莞事》、《与法同行》、《全市新闻联播》等新闻栏目以及东莞阳光网,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案例分析、现身说法、权威解读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同时,积极发挥全市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加强普法宣传。四是推进知识普及。要求市直媒体并协调驻莞媒体结合社会热点和民生关切,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宣传策划,加强资源整合,加强形式创新,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普法宣传,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具体来说:一是加大公益宣传,将法治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相结合,提升公益宣传的质量和覆盖;二是加大动态宣传,及时协调中央、省、市媒体报道我市法治建设的工作进展、创新举措、积极成效等,推动“法治东莞”建设;三是加大典型宣传,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挖掘“法治东莞”建设中的工作典型,通过以点带面、以案说法等形式,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四是加大网络宣传,充分发挥市内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市教育局答复:

  市司法局:梁聚峰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法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回复如下:我局认真贯彻《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广东省2015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和《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东莞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工作任务,坚持民主决策,完善学法制度,优化行政服务,以创建为抓手,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均衡、优质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一、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全面提高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我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经常性组织各科室人员、镇街宣教办(局)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等有关教育的重大方针政策,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得到不断提升,有效促进了我市教育管理水平的提高。二、落实学校教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教师是重点。一方面,我们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措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加大依法治校的力度。另一方面,通过经常组织在职教师集中学习、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认真落实教师学法计划,实现法律知识的不断更新。通过学习、考核,我市中小学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得到普遍改善,依法管理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的意识与能力得到普遍提高,使广大教师全面认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学生合法权利的重要意义,营造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三、落实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局以学生为重点普法对象,以学习《宪法》为核心,以普及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保护青少年学生合法利益。1.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学生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我们认真落实好学科教学中关于法制教育的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规律进行由浅入深的法制教育,主要集中在中小学的思想品德课和政治课中,如小学的三至六年级的思想品德课中,含有大量的关于安全、交通等方面的常识性法制知识,而初中的政治课中则有较广泛的社会人文方面的法制知识,高中的政治课侧重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分析。2.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素养。我们注重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除了结合中小学思想品德课和政治课,还根据市有关部门的要求,于4-6月开展“全民守法促平安”法制教育活动,于11-12月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国家宪法日等教育活动,利用班会课、团队活动课和综合实践课,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有机渗透法制教育,小学注重养成学生的遵纪守法好品德,中学注重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同时,我们通过请法制副校长、政法干部和法律专家到学校讲课,组织学生外出到戒毒所、收容所参观等方式强化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另外,我们联同司法部门建设“校园法苑”试点,同时依托各类场馆场馆(如科学馆、展览馆等)举办科普展览,作为法制教育的基地,组织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和学习。3.将普法教育延伸至校外,强化法制教育效果。我们充分利用设在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同时,我们与家长密切联系,将普法教育延伸到家庭,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家访、“家校通”短信、微课掌上通等形式,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请家长配合做好各种有关安全、交通等方面的法制教育工作。四、关于将东莞中小学德育基地改成法治基地的问题市中小学德育基地是我市中小学生校外社会实践的主要场所,他承载着中小学生军事训练、技能训练、廉政教育等众多功能,是加强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同时也是我市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品牌。2012年12月4日市司法局已在市中小学德育基地进行了“东莞市法制教育基地”的挂牌仪式,依托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多年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市司法局答复:

  尊敬的梁聚峰委员:《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促进法治建设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150290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征询会办单位意见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作如下答复: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文件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准确把握国家、省关于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的政策文件精神。一是及时将《意见》转发到各镇街、各单位,组织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专题学习贯彻活动。二是参与《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东莞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东莞市2015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起草,将《意见》主要内容写入市委文件。三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全市2015年普法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落实《意见》重点推进 “校园法苑”建设等22项工作,并印发到各镇街、各单位贯彻落实。二、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推进普法工作中,我们力求做到宣传权利、义务相统一,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使普法内容符合重点对象的实际需求。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我们以增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意识为出发点,以提高我市领导干部、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为重点,要求领导干部、公务员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成为自觉行动。如2014年,组织市镇(街道)两级2万多名公务员参加学法考试,并利用东莞学习论坛、机关大讲堂、各镇(街道)学习讲坛举办法治讲座。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参观看守所、监狱、廉政教育基地等,通过“现身说法”、“以案说法”的灵活方式提升普法效果。针对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主要以贴近他们生产、生活的常用法律法规、案例为普法内容,如交通安全、房地产管理、预防赌博、村(居)换届选举、土地管理、物权、劳动合同、合同、婚姻家庭、刑法、治安管理处罚等,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2014年,发挥全市59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指导法律顾问在为村(社区)、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中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针对青少年,主要以保护未成年人权利,预防未成年犯罪为内容,提高他们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能力。同时,在全市34所中小学开展了 “校园法苑”建设试点工作。三、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近年来,我们坚持新媒体、新技术与传统媒体、传统技术相结合,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一是打造普法的“前沿阵地”。在全市各大公园、工业园区、车站如虎英公园、同沙水库、汽车总站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建成130个12.5米长的法治宣传长廊,每季度更新一次十版挂图。在全市590多个村(社区)设置专门普法宣传栏,每季度编印4800套四版法治宣传挂图在村(社区)、工业园区、工厂企业等进行张贴。充分利用户外LED屏、公交视频、公路围蔽、人行天桥、窗口单位LED屏、移动宣传展板等各类宣传载体,发动各镇街建设普法候车厅、法治公园、法治登山道、普法绿道、法治小区、廉政教育基地等一批法治宣传阵地,如长安、寮步法治公园、桥头法治登山道等。依托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场馆,以及企事业调解组织、工会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平台,通过摆放法治宣传图册、放置法律展板、播放普法公益广告、派驻律师值班等多种方式,为群众提供简易便捷的法律服务,打造普法“前沿阵地”。二是搭建新闻媒体普法教育平台。加强与市直媒体的沟通联系,指导开辟专题专栏,创建多个普法典型宣传品牌。如《东莞日报》2012年以来,开设了《举案说法》、《法庭档案》、《莞邑卫士》、《学习》、《法庭档案》等专栏,通过典型宣传,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2年以来,我们与东莞日报合作开设《法治东莞》专版,以法治角度解读新闻及政策,将新闻性与普及法律知识相结合,深受读者欢迎。东莞广播电视台开设了《平安东莞》、《今日莞事》、《与法同行》等栏目,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案例分析、现身说法、权威解读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普及法律知识。我们还依托电台《与法同行》栏目,建立“普法空中基地”,组织由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组成的法治观察员队伍每周日上线用法治思维解读社会热点。此外,我们与人民网、南方网、东莞阳光网等网站建立良好合作关系,通过网络大力宣传法治建设经验。三是利用新媒体传播法治理念。开通东莞普法网站、微信、微博,每天发布普法信息。东莞普法微信公众号设有社会热点法治资讯、司法行政工作介绍、自定义菜单三大功能板块,提供查询普法知识、律师和司法鉴定机构诚信信息等。同时,我们发动镇街开通普法微信、微博,形成市镇(街道)两级微信、微博群,扩大影响力。据统计,各镇街共有普法微博20余个,普法微信8个。其中,“长安普法”微信在全国813个司法行政部门微信参与的“政法微信传播力排行榜”中,位列2014年“十大司法行政微信传播力排行”第一,为前十名中唯一一个镇级普法微信。同时,我们积极发挥全市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指导普法各责任单位加强普法宣传。四是组建“法润莞邑”法治宣讲团。整合各普法责任单位资源,组建了由人民警察、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人员组成的“法润莞邑”三千人法治宣讲团,形成多元参与的普法队伍格局,通过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等形式,为全社会提供法治讲座、法治帮扶、法治活动、编写法治宣传材料等各类法律服务。今年,将组织法治宣讲团成员开展不少于6500场(次)的“送法上门”活动。五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元素融入“电影下乡”、“千场文艺演出下基层”、“完美大舞台”等文化品牌活动中,实现“电影放到哪、节目演到哪,法治宣传就到哪”。今年,我们已参与开展3场完美大舞台专场演出。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活动,打造具有本土题材的法治动漫、禁毒快板、法在身边等法治文艺节目,拍摄一批法治微电影、法治公益广告,如清溪的五子麒麟动漫普法、市检察院指导排练的金融系统违法犯罪情景模拟剧等,组织参观法院、行政机关等;在学校、企业积极组织法治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手抄报、法治书法、法治论坛、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游园等活动。通过以案说法,做到寓教于乐,用受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现代法治理念。四、关于将东莞中小学德育基地改建为市青少年法治德育教育基地的问题市中小学德育基地是我市中小学生校外社会实践的主要场所,具有中小学生军事训练、技能训练、廉政教育、法治教育等众多功能,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2012年,市财政全额投资,由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在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建设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突出实效性,教育手段和方式应符合时代特征和群体特点”的建设要求,设立了法律普及区、法治游戏区、普法测试区、法治文化长廊和少年法眼等五个区域。各区域内容环环相扣,注重趣味性和互动性,形式新颖,内容生动活泼,充分调动青少年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引导他们自行思考、自行分析、自我辨别,使他们对法治教育产生兴趣,变被动传授为主动接受,寓教于乐,从而加深他们对法律知识和理念的理解,培养和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2012年12月,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成后,法治教育被列为市中小学德育基地的一个常设课程,每年有4万多名青少年学生在此接受法治文化的教育和熏陶。经过两年多的运作,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年初,我们还对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相关设施进行了更新和完善。2014年,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在对青少年普法充分调研和与教育部门详细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借鉴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成功经验,在全市34所中小学试点建设了“校园法苑”。“校园法苑”依托学校原有的场地、设施,设立专门的校园法治文化场所,并同步建立校园空中普法广播、法治教育主题班会、学法知识比赛、法治宣传教育周等学校法治教育制度,形成“六个一”工作内容:1.建设一处以上校园法治文化场所;2.组建一支包括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以及社工、学校老师等在内的法治宣讲队伍;3.每周播放一次以上校园普法广播;4.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法治教育主题班会;5.每学年组织一次在校学生学法知识问答比赛;6.每学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一次专题法治教育周活动。“校园法苑”实行全校普遍性宣传教育与个案跟踪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构建起了学法课时由“课堂+课外”、师资由“专业+志愿”、方式由“普及+个案”、内容由“知识+意识”的“四个加”教育模式,使法治宣传教育在学校形成常态化,润物细无声地把法治意识渗透到青少年学生的认知、习惯之中,以逐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目前全市已经有34所中小学试点建设了“校园法苑”。今年,市普法办在总结完善试点学校的经验的基础上,计划全面推广“校园法苑”建设,争取在我市550多所学校全覆盖。五、关于做好法院审理案件旁听工作的问题一是实行常态化庭审观审活动,提升司法公信力。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动庭审公开,创建庭审观审制度,每周一次,每次邀请各界人士7或9人参与旁听活动,庭后由观审人员对法官仪表仪容、职业道德、调解能力、庭审驾驭能力等十二项内容进行无记名评分,并对案件处理进行讨论评议。为了增强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在观审活动中增加“庭前释法”,法官在庭审前围绕案件的性质和特征,向当事人以及旁听群众阐释案件涉及的法律及相关内容,促进当事人合理预期诉讼结果,提高旁听群众相关法律意识。观审活动自2012年3月实行至今,邀请了包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团市委、台商协会、总工会、商会、物业管理协会等组织推荐的代表、东莞阳光网友、新莞人、村(居)民等人员参加活动。二是开展互动、体验式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从2012年开始打造“公众开放日”活动。该活动共设置了旁听体验、场景体验、互动交流、生活体验四个环节,每个环节都真实地反映了法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内容丰富、互动性强。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公众开放日”活动作为持续性的常规工作,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参与度、理解度和信任度,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司法公开工作。市中院开通东莞阳光网报名平台、QQ群和法院门户网站司法公开专栏,打造内外双网司法公开平台,一方面,打造与网民交流互动的平台,长期征集网友参与司法公开活动,让网民从虚拟的网络走进现实的法院,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2012年至今约有177名网民报名并参加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各类司法公开活动。另一方面,把网络打造为司法公开的窗口,让当事人、网民通过该窗口查询案件信息、庭审视频、裁判文书,了解各项办案程序,通过网络平台下载各类办事表格等等。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我市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面向村(居)民的普法讲座难以开展,我市针对村(居)民开展普法采取了众多措施,在去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深化开展后,要求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季度至少为当地企业和干部群众举办1次法治讲座,但这种授课形式,村(居)民大都是被动参与,有时甚至不愿意参与,普法工作难以落实,普法成效难以显现;面向企业员工的普法平台仍未搭建起来,企业员工是我市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但由于司法行政部门不是企业的主管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作为搭建平台的主体未能及时行动,普法工作较难走进工厂企业;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尚未建立,媒体受众多,利用媒体开展普法效果好,因我市的市属媒体都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故普法的社会责任并没有显现,播放普法公益广告收费太高,普法责任单位只能望而兴叹。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效果评估、加强宣传策划、加强资源整合,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普法宣传,具体做法如下: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六五”普法检查“七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制度、普法队伍管理制度、普法媒体公益制度及“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社会化普法制度。完善普法效果评估机制、工作考核机制和典型激励机制,争取将普法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镇街和市直部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等考核工作中。同时,注重普法效果评估,计划起草普法效果评估标准,积极争取将普法效果评估标准纳入我市即将制定的法治东莞评估体系。二是转变工作理念,培育公民的法律信仰。由开展法律知识普及,重点向培育全民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律信仰转变。注重培育宪法意识,建立健全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摒弃法律实用主义和工具主义态度。注重培育依法解决纠纷和尊重司法裁判的意识,加大对解决矛盾纠纷法定渠道、方式的宣传,引导和支持矛盾纠纷的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通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渠道维护权益。注重普法教育与道德教化相结合,根据文明城市创建对普法工作的要求,将法治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相结合,提升法治公益宣传的质量和覆盖面,把基本道德观念的要求融入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中。三是创新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突出本土化,加强电视、电台、报纸、微博、微信等普法平台的建设,利用典型、常见的案例为普法对象服务,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突出主题化,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民生需求和保障、创新社会管理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整合普法资源,形成声势浩大的法治宣传舆论氛围。突出互动化,畅通普法主体与普法服务对象的沟通渠道,根据群众需要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做到内容上贴近群众、形式上生动活泼。突出地方化,结合东莞地方文化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法治与文化的结合途径,将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各类法治创建活动的开展。四是强化重点对象,带动全民守法普法。针对领导干部及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村(居)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实际需求,开发不同的普法产品,以点带面促进全民守法。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普法工作和提高国家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提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全面铺开全市中小学“校园法苑”建设,实现法治教育课堂化,并利用家访、“家校通”短信等家校沟通渠道和各类社会法治竞赛活动,逐步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向家庭和社会延伸。以建设诚信守法企业为目标,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外来务工人员依法务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妥善化解劳资矛盾纠纷,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基层法治文化阵地设施,围绕村(社区)集体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村(居)民生产、生活实际,推动村(居)民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


办理单位 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委宣传部;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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