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是社会公害、人民公敌。毒品及涉毒犯罪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家庭和谐和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诱发了大量社会治安问题。近年来,我市在打击涉毒犯罪活动中做了大量而有效的工作,组织开展多次专项战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平安东莞”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据媒体报道,2014年东莞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毒品案件15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00人,打掉犯罪团伙50个,缴获各类毒品1.2吨,破案数及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均有明显上升。但从总体趋势上来看,由于我市经济发达、流动人口众多、交通位置便利,加上受国际毒潮影响,我市禁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跨区域毒品犯罪案件上升、吸毒人员持续增长,涉毒犯罪迅速蔓延等特点,同时也存在着人员经费投入不足、戒毒措施不到位、打击难度增大等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办 法:
为有效遏制毒品犯罪在我市蔓延的势头,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开展涉毒犯罪的严打整治。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坚持对毒品犯罪露头就打,逢吸毒必查毒源,逢贩毒必查上下线。公安机关要发挥禁毒执法主力军的作用,继续深化“雷霆扫毒”和“大收戒”专项行动,加大对毒品重灾区镇街及KTV、酒吧、歌舞厅、休闲会所等娱乐场所的重点整治,并加强对毒贩易于藏身、分发毒品的中小旅馆、出租屋的监管,全面打压毒品犯罪活动滋生的空间。同时,针对毒品案件固定证据困难的特点,侦查机关要及时取证、补证,确保不因证据形式的瑕疵而影响对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
二是推进全市毒品防控体系建设。公安机关要立足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系统这一平台,联合药监、安监、商务等部门,实行网上、网下同步监管,建立常态化、定期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力度,杜绝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联合药监、卫生等部门强化对经销、使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企业和卫生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等手段,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社会,替代毒品。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快递、物流企业切实履行快递货物检查责任,对那些违法违规的快递物品要及时向企业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三是强化禁毒工作的经费保障。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研发相应的禁毒专业技术装备,特备是加大毒品探测器的使用率,提升禁毒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要建立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强制戒毒康复场所,以便将吸毒人员实行应收尽收和有效管控。为确保强制戒毒场所工作的正常开展,市、镇两级政府应按省政府的要求,将强制戒毒人员的医疗费、生活费和开展劳动康复项目的启动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严格落实奖励措施,对群众检举揭发吸毒违法行为、查获吸毒人员,以及办案单位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的,实行奖励和补助。公安机关要深化和完善考核机制,把毒品案件的主动打击与线索转交纳入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奖励的杠杆作用,鼓励各警种齐抓共管。同时,宣传、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可以参照中央、省建立禁毒基金会的做法,建立我市禁毒基金会,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捐款支持禁毒。
四是加大对吸毒人员的帮扶力度。对吸毒者实施强制性戒毒措施时应秉持“治病救人”的预防理念,以消除毒品消费市场和减少毒品犯罪为目的。建立健全对吸食者的教育、帮扶制度,对屡教不改的吸毒者依法强制戒毒,以免吸毒人员的吸毒行为影响更多人吸毒。建议增加禁毒热线,通过禁毒热线向吸毒人员提供戒毒的建议,让吸毒人员可以通过热线了解如何有效戒毒。探索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戒毒康复工作的全程监管、系统管理。在各镇区、街道内设置戒毒器具免费派发点,建立固定的社区戒毒工作站,做好吸毒人员登记、定期回访,尽最大能力就近帮助吸毒人员剔除毒瘾。要从制度、政策上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积极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寻找就业机会,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使他们增强追求新生活的信心。积极吸纳已经成功戒毒的人员作为志愿者,帮助其他吸毒人员戒毒。
五是构建社会化的禁毒预防网络体系。禁毒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彻底转变仅靠政府或过分依赖司法机关禁毒的观念。禁毒不仅要充分应用法律手段,还要有效应用政治、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不但要从毒品、犯罪行为人的源头进行治理,还要发挥宣传、教育、矫治、改造的功能,充分动员家庭、学校、单位、社会组织的力量,让越来越多的人自愿参加到禁毒斗争中去。要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禁毒教育,建议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禁毒课程,禁毒部门定期免费举办家长、老师讲习班,通过到学校、社区和有关单位“以案说法”宣传法律知识,使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建议利用我市“虎门硝烟”的历史事迹,建立适量的打击毒品犯罪博物馆、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供青少年参观、接受教育,让禁毒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