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283)进一步加大我市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建议

  毒品是社会公害、人民公敌。毒品及涉毒犯罪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家庭和谐和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诱发了大量社会治安问题。近年来,我市在打击涉毒犯罪活动中做了大量而有效的工作,组织开展多次专项战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平安东莞”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据媒体报道,2014年东莞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毒品案件15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00人,打掉犯罪团伙50个,缴获各类毒品1.2吨,破案数及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均有明显上升。但从总体趋势上来看,由于我市经济发达、流动人口众多、交通位置便利,加上受国际毒潮影响,我市禁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跨区域毒品犯罪案件上升、吸毒人员持续增长,涉毒犯罪迅速蔓延等特点,同时也存在着人员经费投入不足、戒毒措施不到位、打击难度增大等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办 法:

  为有效遏制毒品犯罪在我市蔓延的势头,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开展涉毒犯罪的严打整治。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坚持对毒品犯罪露头就打,逢吸毒必查毒源,逢贩毒必查上下线。公安机关要发挥禁毒执法主力军的作用,继续深化“雷霆扫毒”和“大收戒”专项行动,加大对毒品重灾区镇街及KTV、酒吧、歌舞厅、休闲会所等娱乐场所的重点整治,并加强对毒贩易于藏身、分发毒品的中小旅馆、出租屋的监管,全面打压毒品犯罪活动滋生的空间。同时,针对毒品案件固定证据困难的特点,侦查机关要及时取证、补证,确保不因证据形式的瑕疵而影响对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

  二是推进全市毒品防控体系建设。公安机关要立足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系统这一平台,联合药监、安监、商务等部门,实行网上、网下同步监管,建立常态化、定期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力度,杜绝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联合药监、卫生等部门强化对经销、使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企业和卫生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等手段,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社会,替代毒品。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快递、物流企业切实履行快递货物检查责任,对那些违法违规的快递物品要及时向企业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三是强化禁毒工作的经费保障。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研发相应的禁毒专业技术装备,特备是加大毒品探测器的使用率,提升禁毒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要建立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强制戒毒康复场所,以便将吸毒人员实行应收尽收和有效管控。为确保强制戒毒场所工作的正常开展,市、镇两级政府应按省政府的要求,将强制戒毒人员的医疗费、生活费和开展劳动康复项目的启动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严格落实奖励措施,对群众检举揭发吸毒违法行为、查获吸毒人员,以及办案单位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的,实行奖励和补助。公安机关要深化和完善考核机制,把毒品案件的主动打击与线索转交纳入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奖励的杠杆作用,鼓励各警种齐抓共管。同时,宣传、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可以参照中央、省建立禁毒基金会的做法,建立我市禁毒基金会,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捐款支持禁毒。

  四是加大对吸毒人员的帮扶力度。对吸毒者实施强制性戒毒措施时应秉持“治病救人”的预防理念,以消除毒品消费市场和减少毒品犯罪为目的。建立健全对吸食者的教育、帮扶制度,对屡教不改的吸毒者依法强制戒毒,以免吸毒人员的吸毒行为影响更多人吸毒。建议增加禁毒热线,通过禁毒热线向吸毒人员提供戒毒的建议,让吸毒人员可以通过热线了解如何有效戒毒。探索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戒毒康复工作的全程监管、系统管理。在各镇区、街道内设置戒毒器具免费派发点,建立固定的社区戒毒工作站,做好吸毒人员登记、定期回访,尽最大能力就近帮助吸毒人员剔除毒瘾。要从制度、政策上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积极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寻找就业机会,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使他们增强追求新生活的信心。积极吸纳已经成功戒毒的人员作为志愿者,帮助其他吸毒人员戒毒。

  五是构建社会化的禁毒预防网络体系。禁毒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彻底转变仅靠政府或过分依赖司法机关禁毒的观念。禁毒不仅要充分应用法律手段,还要有效应用政治、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不但要从毒品、犯罪行为人的源头进行治理,还要发挥宣传、教育、矫治、改造的功能,充分动员家庭、学校、单位、社会组织的力量,让越来越多的人自愿参加到禁毒斗争中去。要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禁毒教育,建议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禁毒课程,禁毒部门定期免费举办家长、老师讲习班,通过到学校、社区和有关单位“以案说法”宣传法律知识,使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建议利用我市“虎门硝烟”的历史事迹,建立适量的打击毒品犯罪博物馆、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供青少年参观、接受教育,让禁毒理念深入人心。

提案者 陈波
部门答复

  陈波委员: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继续开展涉毒犯罪的严打整治工作针对我市毒情形势严峻的问题,我市今年着力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深化“雷霆扫毒”专项行动暨全市“3+2”禁毒打击整治行动,并从严厉打击全市制贩毒犯罪,重点打击涉桂贩卖海洛因活动;重点整治出租屋、三小场所制贩毒犯罪活动;加大吸毒人员查处收戒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力度,落实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建设工作;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和物流寄递行业管理,逐步建立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和物流寄递行业打防管控常态化工作机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我市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目前,专项行动正有条不紊地开展,并取得较大程度的进展。截至3月25日,全市共侦破毒品案件234起,同比上升16.4%,抓获犯罪嫌疑人491人,同比上升4.2%;其中部目标案件4起,省目标案件1起,摧毁制贩毒团伙7个,缴获各类毒品约201千克,收缴各类枪支6支、子弹6发,毒资人民币495万元,作案车辆21辆。查获吸毒人员1498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377人,行政拘留1369人、社区戒毒238人,目前累计登记在册吸毒人员41634人。二、增加禁毒经费投入市委市政府对禁毒工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为确保我市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全市每年的禁毒工作部署,结合部门预算申报情况,市财政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落实禁毒经费预算。(一)禁毒工作经费方面。为提高禁毒工作的效果,我市除开展强制戒毒和海洛因成瘾吸毒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外,市财政2015年还投入106.4万元购买禁毒社工服务,投入120万元用于全市禁毒工作布置、宣传、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经费支出,投入205.08万元用于各类禁毒装备试剂购置、网络网建以戒毒场所改造等经费支出;此外,市财政每年还安排市公安局用于侦查包含各类毒品案件的办案经费支出3555万元,有效保障我市禁毒相关工作的经费支出。(二)戒毒治疗方面。目前,我市共设有一个市级强制戒毒所和三个美沙酮治疗门诊,分别位于大朗、常平、厚街、南城,为更好地为吸毒成瘾人员提供必要的戒毒服务,2015年市财政共投入的强制戒毒经费、美沙酮门诊治疗经费等超过1094万元。(三)青少年禁毒教育方面。目前,我市已建立了市青少年德育教育基地、市禁毒教育基地(大有园禁毒礼堂)等一批禁毒宣传阵地;此外,我市的公办大中小学经费保障,已基本实行生均成本核算,因此,我市各公办学校可根据自身的教学需要,在编制年度预算时申报相关禁毒宣传、教育经费。三、深入落实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建设工作,构建综合服务体系根据我市吸毒人员分布情况,综合考虑各镇街人口结构、经济发展、警力配置、社区建设等因素,今年我市决定在虎门镇率先建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试点,按照《广东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争取年内建成1-2个示范社区,并在成熟后向全市推广。一是搭建禁毒社工、义工工作平台,实现强戒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无缝对接”。为更好地帮助吸毒人员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过渡,虎门试点将在吸毒人员出所前一个月开始安排社工、义工等工作人员介入,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起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档案,理顺服务对象、对象家属、公安机关之间的关系,确保每个吸毒人员在出所前均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监护人或保证人,同时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方案,为日后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提供指引。二是推动帮扶保障措施落实。试点将依托当地政府,协助有关部门对生活困难或无业的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社会救助服务及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戒毒康复人员解决生活保障、就业扶持等问题,多途径缓解戒毒康复人员的燃眉之急。四、加强禁毒宣传工作去年“雷霆扫毒”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先后在广东电视台、东莞电视台,以及南方日报、东莞时报等省、市主流媒体上专题报道禁毒工作40余次,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了我市公安禁毒工作成效。2015年2月27日至3月3日,我局在市图书馆举办“6+1”专项行动成果展,向全市人民群众介绍了我市公安机关打击各类犯罪的成效,其中第一大板块就是我市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的成果展示,我们通过毒品常识、毒情概况、雷霆扫毒三部分内容展现了毒品危害,以及国家、政府、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义不容辞的决心和信心,取得了预期效果。接下来,结合今年我局大力开展的“送法上门”活动(已被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我局会将禁毒宣传作为“送法上门”重要内容之一,认真组织案例材料,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校园法苑”等工作机制,组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公安民警、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专家学者等,到全市各中小学校、企业(工厂)、各村(社区),开展主动授课辅导、广播电视普法、现场咨询服务、流动展板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禁毒工作,以此将禁毒信息推送到社会每个角落。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为我们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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