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267)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建全监管制度的建议

  今年1月18日,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据会议公布的数据,2014年全省共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1225宗,移送公安机关1354宗,抓获犯罪嫌疑人799人。其中,在食品领域,全省各地吊销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许可证31户,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2538户,捣毁销售“黑窝点”88个,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3080件。在药品领域,收回药品GMP证书25张,暂停互联网药品交易企业10家,公告违法网站145家,注销批发、零售连锁药品经营许可证83张,撤销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证书50张,限期整改68家。在医疗器械领域,责令整改生产经营企业1200家、使用单位503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3宗,责令停产停业7家,撤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家。在保健食品领域,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254份,责令停产停业6家,注销许可560家,取缔无证经营107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0个。在化妆品领域,责令整改企业215家,立案查处80件,查处非法窝点11个、货值达2.5亿元。与此同时,我省监管部门还组织查办了博大公司三聚氰胺食品案、广东亿超鳕鱼肝油案、假“红牛”保健食品地下窝点、亨氏米粉铅污染案、深圳沃尔玛生虫大米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其中博大公司食品案被国家总局、公安部列为第一批督办案件。

  以上数据说明了我省目前食品药品还存在相当严重的安全问题。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直以来都在呼吁重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为何至今食品药品的制假售假仍然屡禁不止,迄今仍以肆意的劲头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原因是利益驱使,而犯罪成本太低,相关部门又执法不严。

  在东莞,光是2014年11月份,就发生多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如11月25日,东城大欣厂因肉菜发臭,引发数百员工罢吃;26日,塘厦中学发生食物中毒,近50名学生出现发烧、发冷、呕吐症状。2014年在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出不愿意改造、无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有73家餐饮店,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者有248户,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206宗,其中餐饮环节案件94宗,食品经营案件37起,食品流动摊贩处罚案件75宗。在全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32户;查出劣质食品案件73宗,查扣劣质食品1300多公斤;查出侵权仿冒食品案件30宗等,罚款没收款总额达33万元。寮步一烤鸭店涉嫌使用亚硝酸钠加工制作食用烤鸭。 在药品方面,按照国际惯例是每5000人设置一家药店,然而东莞2700人就有一家药店。在东莞这个246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56.19万、总人口1000万的城市,药店总数已猛增到3600多家,其密度远远超过了面积726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725多万(外来人口不详),拥有3800家药店的广州。业内人士介绍说,东莞有特殊的市场情况,东莞有超过80%的外来人口,由于没有医保,更多的选择到药店购药。所以,我市对药品的监管任务显得更为艰巨。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日前,我市食药监管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明确提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以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为契机,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据悉,在中山市已启动基层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初步建立起市、镇、村三级监管网络。 为此,建议我市也要建立一套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加大对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者的惩戒力度。

  办 法:

  1.对严重失信的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者加大监督检查、产品抽样检验频次,禁止企业责任人从事食品药品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2.对严重失信的食品药品企业在登记变更、金融融资授信、政府招标采购、公开项目的申请、土地税务、进出口业务等方面进行限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3. 选择有一定基础的行业、产品开展信用建设的试点示范工作,开展信用评级试点,探索建立“一户一档”信用主体责任追朔体系和“红黑名单公示制”,让失信者无所遁形。

  4. 充分发挥各镇街和园区的食品药品监督局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教育、工商和城市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合力。

  5.开通全市举报专线电话,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

提案者 牛熠
部门答复

市农业局答复:

  市食药监局:

  市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上牛熠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建全监管制度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中涉及我局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自2011以来,市政府连续五年将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列入十件实事重要内容。我市通过不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一)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

  自2003年起,经过十多年来的努力,市镇两级共累计投资8500多万元,购置各类检测仪器设备520多台(套),农产品检测人员650多名,建立起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为龙头,32个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为骨干,延伸至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及大型农批市场的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反应快捷、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2014年,市镇两级农业部门以农产品生产环节及畜禽产品屠宰环节为监管重点,实行检测监督、执法巡查及质量建设三管齐下,以“四个最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累计检测生产环节及屠宰环节蔬菜、生猪及其肉品、水果、食用菌等食用农产品样本达75万份,农产品检测样本数继续位居全省首位,抽检整体合格率达到99%以上,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检测监督和风险预警预测不断加强

  市镇两级农业部门以农产品种养、定点屠宰环节为重点,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预警预测力度。截至2014年底,累计检测生产环节蔬菜、水果、食用菌等食用农产品样本21.47万份,检测合格率为99.42%;抽检屠宰环节生猪及其肉品53.53万份,瘦肉精残留检测合格率为99.99%。对我市农产品生产环节、屠宰环节的重点品种在农业投入品非法添加、禁限用农药残留、“瘦肉精”非法添加以及产地环境污染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评估,查找导致不合格产品的原因,为开展日常监管和执法查处工作提供依据,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

  (三)监管执法和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

  市镇两级按照《东莞市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2014年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继续加大对投入品生产经营、蔬菜种植和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环节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14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529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4248家次,查处案件41宗,罚没款60786.2元,查获一批不合格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无害化处理不合格农药、化肥189包(瓶)。全市共发出不合格农产品处理通知书68份,共销毁不合格蔬菜产品35.5吨,无害化处理禁用药物残留不合格生猪252头。市镇两级农业部门先后将6宗涉嫌生猪“瘦肉精”阳性案件有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四)初步建成农产品生产环节诚信体系

  2014年,市镇两级农业部门按照《市农业局落实2014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完善农产品生产环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及《2014年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提出全市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市政府十件实事各项任务目标按时完成。市农检所通过完善种植户质量安全档案管理模块等功能,对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追溯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各镇街农业部门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及种养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更新和登记,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档案,并及时将日常检测及监督抽查数据、执法查处结果等信息上传至信息系统。截止2014年底,市镇两级对全市全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13937个种植户建立诚信档案,占全市农产品种植单位总数90%以上。各镇街将辖区内农户的日常监测数据录入系统,并利用系统实施动态监控,实现我市在全省率先对个体农户实行网络化、电子化动态监管,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得到有效延伸。

  二、下阶段主要工作

  市镇两级农业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和执法监管,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检测监督,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完善制度建设,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工程,确保完成市政府十件实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目标。

  (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长效机制。一方面,继续完善镇街农药经营单位联系人和蔬菜生产基地监管责任人制度,将全市农药经营单位和蔬菜生产基地进行分片管理,并落实到相关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监管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监管巡查内容、频次、记录及隐患单位事后跟踪等工作要求,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测监督

  市镇两级农业部门按照《市农业局落实2015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及《2015年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工作方案》要求,以农产品种养、定点屠宰环节为重点,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确保2015年完成“全年抽检蔬菜生产环节不少于15万批次,生猪不少于53万批次”的任务目标。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依法开展农产品自检工作,确保产品安全准出。

  (三)继续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新模式

  一是继续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农产品生产环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对全市1.3万多户各类农产品生产单位的动态监管。各镇街要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各类种养户开展排查工作,及时更新种养户基本信息,录入日常检测数据;市级农业部门定期对档案及检测数据录入情况进行督查,杜绝监管空白。继续完善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红黑榜”发布制度,依照国家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规定,定期通过市内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全市农产品生产单位诚信经营情况。对多次上“黑榜”的种植户,建议当地村终止其种植租赁合同;对上“黑榜”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停止其评优评奖以及申请政府扶持补贴资金等资格,有效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共治。

  二是探索实施农产品产地安全准出制度。市镇两级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探索农产品产地安全准出管理的新模式,选取一些以分散种植为主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指导当地村(社区)建立蔬菜产品售前报检、出具产地证明及产品质量证明等制度,探索种植户产品产地安全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确保农产品安全产出。

  (四)进一步健全跨部门、跨地区信息互通、联防联控的检打联动机制

  针对一些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业态,市镇两级要坚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分工,厘清监管边界,积极与农产品流通、消费环节监管部门及司法机关的协调和配合,依法对涉嫌犯罪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有效堵塞监管漏洞。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依法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严格依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通报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内部通报机制。

 

市食药监局答复:

  尊敬的牛熠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建全监管制度的建议》(第20150267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局职能和实际,答复如下: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本情况针对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的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问题,2014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为统领,强势推进总局布置的医疗器械“五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省局部署的“三打两整治”、中药制剂和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整治、化妆品“违法添加和违规标签标识”等专项整治。结合东莞实际,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米面制品生产企业等专项整治及集体食堂、腊味等专项检查。2014年,全市系统累计出动76258人次,检查企业65625家次。(二)着力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以新版GSP实施为契机,经多方充分调研和论证后,在保证市场药品供应的前提下,提高市场准入标准,要求所有新开办的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并且在质量、购销管理、硬件配备等方面必须达到新版GSP的要求,全市新开药品数量迅速下降,及时有效的遏止了药品零售企业数量增长过快竞争激烈的局面。药品抽检合格率和体现药品总体质量水平的评价性抽验合格率均处于较高水平。(三)不断强化应急保障。制定《东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东莞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制度,印发《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与新华通讯社广东分社合作监测舆情,全力做好应急保障,稳妥处置上海福喜问题肉制品等突发事件。(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分级管理,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制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生产经营主体退出制度,设立企业红黑榜,将守法企业和失信单位以红黑榜的形式在媒体上予以曝光。五是积极推动社会共治。深化示范创建机制,超额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任务,共计有110家学校食堂达到创建标准要求,超额完成省下达建设任务(80家)的37.5%。积极推动社会共治,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提前完成,全市共有593个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累计建立协管员队伍601支,聘用协管员2239人,设立宣传栏699个。二、存在的问题虽然做了很大努力,但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风险隐患依然存在,监管能力依然不足。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管理对象增长带来挑战。目前,全市食品监管工作由过去的分段监管变成了全链条监管;监管的对象由过去的“实体店”扩展到了“线下线上”,监管对象成倍增长。与此同时,监管方式粗放、资源配置分散,各方面的作用、力量没有很好的整合。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监管的大网还不严密。二是监管手段需要创新。面对产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以及不法分子手段花样翻新,监管的技术、装备、手段跟不上监管需要,基层“缺枪少炮”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信息化建设滞后,左右不能共享、上下不能贯通,信息沦为“孤岛”, 难以进行大数据分析利用。三是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后,对于新承接的食品生产、流通方面,原有的相关法规制度是否继续沿用等方面,并未明确,造成监管工作中标准不一;目前我省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法规未出台,对如何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很难达成统一认识,等等,都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东莞实际,从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入手,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机制。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继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和区域监管。要结合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禽肉质量安全综合整治;继续加大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婴幼儿配方食品、米及米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酱油、白酒、大桶水、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加大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和打击力度。继续组织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生产专项检查,加快非无菌制剂生产企业实施GMP进度,将重点向中药提取环节转移,同时加大对不具备中药前处理能力的中药制剂企业、无独立厂区或建筑物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医用氧分装企业等的监管。继续加大对含特殊药品成分的复方制剂、含麻黄素复方制剂和中药饮片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特别是声称抗疲劳、减肥、改善睡眠、调节血糖等四类保健食品。重点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非法营销、非法标签。继续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使用无证体外诊断试剂问题,加强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和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重点抓好大型企业集体食堂、学校食堂、农村食品市场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和规范化建设,抓好中药材专业市场、城乡结合部、药品、化妆品网上销售、医疗器械专营门店及网上销售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存在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的社区,要加大曝光力度。(二)健全大案要案查处机制。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充分发挥市检察院、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络办公室作用,建立完善移送机制、沟通协作机制、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查办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使用回收或过期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肉类及肉制品、食用油等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12345热线作用,拓宽案源,梳理有关案件线索。(三)探索效能提升机制。探索实施食品药品监管规范化、网格化、信息化,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机制。一是推进规范化。在现有的市、镇两级监管架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体制下层级监督机制,科学划分事权,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推行“一口受理”、实行“限时办理”、严格“规范办理”、坚持“透明办理”、推进“网上办理”等五条措施,规范审批行为。二是推进网格化。不断总结2014年保健食品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经验,及时向各镇街推广,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全市保健食品网格化监管,并在下半年全面推行“四品一械”全品种网格化监管工作,逐步建立起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监管的基层责任网格工作机制。三是推进信息化。结合东莞实际,规划建立一个符合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实际的大的信息化平台。继续深入推进局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对信誉通、市场通、餐饮通等系统进行整合,完善任务协同管理平台。着力推进婴幼儿乳粉电子溯源系统的实施,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从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加强风险研判等方面入手,积极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1、强化检验检测能力。集中力量加快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建设进度,夯实技术监督基础。建立完善科学的食品药品监督抽验机制,科学制定全年抽检工作计划,对问题比较集中突出的食品药品进行重点监督检验,加大监督抽验力度与频次,发挥技术监督的支撑作用。强化快检快筛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市政府2015年十件实事内容之一“在全市80%的镇街和园区配备食品快检室”进度,通过不断夯实快速筛查技术基础,深度挖掘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2、加强风险研判。建立药品风险信息集成研判会制度,依据风险集成研判发现的风险信息,确定检查的重点企业、重点剂型或品种以及检查频次,提高检查针对性,强化对高风险企业和高风险产品的检查。扎实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努力排查。(五)推进社会共治机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通过多种形式,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管能力,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企业首负责任制,探索引入“吹哨人”制度,加快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和 “黑名单”制度,通过落实企业第一责任,倒逼企业遵章守法,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的机制。组织开展对相关镇街(园区)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飞行检查。2、广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今年,“对现有80%以上食品安全量化C级中小学校食堂进行升级改造”已被列入市政府十件实事内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借鉴多年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经验做法,周密部署,全面发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实事任务依时保质完成。3、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继续抓好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发挥协管员、宣传栏等的作用,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坚持面向党委和政府、面向企业、面向消费者、面向学校、面向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制度,及时核查分析反映问题,实现敏感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食药监局;东莞市农业局;东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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