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以2015年1号文的形式确定了东莞市由“制造业大市”向“制造业强市”发展的宏伟目标,这是东莞市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如何建成“制造业强市”?我们认为:具有社会普遍认可的诚信经营的产业环境显得十分重要,它不仅可以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区域品牌,而且可以导致政府和社会资源流向优质企业形成集聚式发展,帮助本土优质企业和吸引外地优质企业来莞快速成长。因此,东莞市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特别重要。
一、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
2014年6月,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见附件),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幕正式全面开启。《纲要》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原则是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力长远,统筹全局,系统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纲要》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督查,强化考核,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失信现象多发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按规定实施行政问责。
二、我市目前社会信用体系现状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进展,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存在问题主要如下:1、覆盖全东莞市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社会成员信用记录严重缺失,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企业老板跑路事件时有发生;2、信用服务市场不发达,不成熟,不规范,信用产品不丰富,目前全市尚无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3、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虚报冒领等现象屡禁不止,政务诚信度、司法公信度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
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包括个人、企业、政府和整个社会,基于东莞的现实情况,我们建议目前重点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始。
办 法:
近两年来,松山湖管委会委托松山湖高新区科技服务公司开展企业征信工作,科技服务公司与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合作,初步建成了整个松山湖园区企业的信用体系,为利益相关各方提供相关的信用产品,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的收集、加工和统计等信息服务,通过园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实现了园区的产业环境的提升。针对东莞市的问题和松山湖的经验特提出以下建议:
1、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面统筹各职能部门(包括上级在莞单位)的相关资源和数据,指定国有控股企业与第三方评级机构合作成立合资公司,由该公司进行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相关具体执行工作。这种做法的好处是政府出资控制保证信用系统的公信力,利用第三方评级机构出技术和人才,达到资源合理利用,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2、加快东莞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以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披露、信用监督和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制定信用服务市场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3、加强一网四库建设,所谓一网四库就是东莞信用网,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信用信息数据库。首先,完善信用东莞网,并强化对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应用等全过程管理;其次,推进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实现信用信息记录的电子化存储推进各部门、各行业间的信用信息互连互通。在此过程中建议加入第三方评级机构,通过第三方评级机构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一网四库可以切实可行的运行起来。
4、政府要率先使用信用产品。要想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需先行使用信用产品,积极引导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参与信用考核评价,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财政资助等使用中率先使用信用产品。
5、加快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标准。首先,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各职能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监管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其次,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对违规的失信者,按照情节轻重,对机构和个人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措施,推动社会性约束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