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254)加强餐饮业卫生安全监管的建议

  民以食为天。近年来,毒奶粉、地沟油、瘦肉精、毒奶粉等食品丑闻频出,近期曝光的"福喜肉"事件更是让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雪上加霜。老百姓已经对食品安全失去了信心,纷纷过境香港采购奶粉,导致奶粉脱销迫使香港政府采取限购措施。部分民众不惜高价购买国外食品,直接带旺了国内的海外代购业。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危害我国的食品产业,也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形象。食品安全问题没有任何时候比今天如此牵动中国人的神经!我们不禁要问:在科技高度发达到已经可以上天入海的今天,为什么就不能解决最基本的食品安全保障问题呢?

  东莞毗邻港澳广深,位处珠三角腹地,被称为“世界工厂”。流动人口多,人流量大是东莞的城市特色,这直接催生了东莞餐饮业的发达。大到酒楼饭店、小到夜市摆摊,林林总总,遍布城市的大街小巷。东莞的餐饮业蓬勃发展,但是对其如何进行卫生安全管理,直接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城市管理水平。

  尽管东莞市各级政府一直也在着力狠抓食品安全保障,可是食品安全事件却时有发生,其危害和影响也特别大,这是因为东莞与其他地区不同,其餐饮业具有团膳聚餐的特点,即就餐形式多是以公共食堂为主的膳食提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面及社会影响都是十分巨大的。比如,2013年6月,发生东莞徐福记食物中毒事件,导致58名工人住院治疗,160余名工人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 2013年10月,东莞塘厦镇田心永发工业城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导致园区内共有6家工厂73人中招,所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死亡。

  以上案例还只是媒体曝光的事件,没有报道的事件应该更多。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时刻威胁着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卫生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关于定期公告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对辖区内餐饮业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将辖区内餐饮业卫生安全状况进行定期通报,让民众及时了解本地区餐饮卫生状况,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保障安全饮食。

  办 法:

  一、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餐饮行业经营许可证及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重点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公共食堂、小食店铺、流动小食摊点等餐饮店的经营许可证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管力度,务必做到持证营业、无证停业,持证从业、无证下岗,从从业门槛上监管餐饮业卫生安全。

  二、加大随机抽检力度。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定期不定时随机抽检餐饮业卫生安全执行情况,抽检内容应全面而且有针对性,具体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餐饮洁具卫生指标达标情况。2.厨房卫生及安全达标情况等。3.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它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4.是否使用含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5.是否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6.是否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肉类及制品。7.是否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8.是否使用过期材料。9.是否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10.是否使用有关部门责令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11.是否违法改变经营条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三、定期发布餐饮业卫生安全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体系。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检查结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定期发布,将不合格的餐饮企业列入黑名单提醒公众,同时也将优秀餐饮企业张榜公布,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还可以制作统一标牌在餐饮企业显眼处挂牌告示检查结果。此举不仅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更能督促餐饮企业积极改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使我市餐饮业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得到良性循环发展。 同时,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行业指标,纳入企业信用体系。根据监管部门的检查结果,确定企业的食品安全指标,录入企业信用体系,从而加大了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违规违法成本。

提案者 王庆权
部门答复

市城管局答复:

  市食药监局:

  王庆权委员的提案《关于加强餐饮业卫生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我局作为提案的会办单位,现就该提案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责的公告》(粤府函〔2014〕173号)的规定,“对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规定了我局“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乱摆乱卖、乱张贴、悬挂广告和占道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因此,对餐饮业的卫生安全监管已不是我局查处职能。我局将加大对无照流动小食摊点、占道经营的查处力度,在日常的巡查工作中对发现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将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通报,争取早发现、早处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交流、合作与配合,建立定期交流协作工作机制,互通信息,互补资源,及时沟通。积极向消费者普及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识别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有力地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安全意识,提高市民的自我防护能力,杜绝大型恶性事件的发生,为创建平安东莞而努力。

 

市食药监局答复:

  王庆权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业卫生安全监管的建议》(第20150254号)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和实际,答复如下:一、工作基本情况我市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工作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多措并举,努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一)强化监管,夯实基础1、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以推进商事改革为契机,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严格依法开展新办、延续、变更等工作,切实把好资料审查关、现场核查关,并对已停业、过期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清理,做好餐饮服务基础数据的更新和管理,定期将相关信息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推进餐饮服务许可工作规范化。2、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将日常监管工作与各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推进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深入开展。与此同时,切实调动起餐饮单位加强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促餐饮单位硬件标准不断提高,软件管理措施不断优化。2014年我市新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96家,全市已评定为量化A级单位累计达305家,总数居全省前列。(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治1、切实搞好重点场所专项整治。通过印发《2014年东莞市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东食药监食餐〔2014〕11号)、《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季节集体食堂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食药监食餐〔2014〕137号)等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及时部署。按照检查要100%全覆盖的要求,通过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督促我市集体食堂进一步明确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行为。2、切实搞好重点时段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期间专项检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全系统在各重大节日期间对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和就餐人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市镇主要交通客运站场周边、镇街中心区、繁华商业区、旅游景点及城乡结合部餐饮店进行检查。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广大市民群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3、搞好重点品种专项整治。根据每季度食品抽检结果的反馈情况,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开展,将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米面制品、豆制品、一次性餐具等重点品种列为监督检查重点,切实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有效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三)持续努力,搞好宣传培训以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行政执法人员监管能力、执法水平为目的,坚持贴近工作、贴近群众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宣传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及时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及其日常量化信息。二是组织多期全系统执法人员参加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筹备召开农村集体聚餐村厨师培训会,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二、存在问题当前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面临诸多复杂情况,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监管力量仍旧不足经过两轮机构改革,从总体上看,我局的监管力量在不断的增强,但同时由于承担的食品监管职能也相应增加,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环节的监管力量,特别是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的配备仍旧不足。(二)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由于餐饮行业进入门槛低,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且行业竞争激烈,导致部分餐饮经营者尤其小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给监管工作带来挑战。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1、通过落实飞行检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切实落实商事改革后续监管问题。2、进一步推进小餐饮、小食堂的整顿规范,着力解决小餐饮、小食堂无证经营问题,努力实现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目标。(二)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工作。1、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量化分级工作。从规范入手,把住源头,加强对餐饮企业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严把食品原料关,实现原料来源有保障、可追溯;实行拉网式排查,扫除监管盲区。2、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加强重点环节(即: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学校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加强无证小餐饮、无证企业食堂整治,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三)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1、进一步加大对监管相对人的宣传教育力度。适时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及其市管学校食堂等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工作座谈会或是培训会议,强化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守法意识和能力提升。2、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将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履责情况、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许可必备条件和日常检查重点,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的有效实施。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食药监局;东莞市城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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