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247)加快现代中小企业加速器建设,构建科技、金融、土地和产业融合发展新常态的建议

  制造业是东莞的立市之本。最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由“制造业大市”发展成“制造业强市”的具体战略目标,改造原有产业载体运行模式,促进创新资源协同发展将成为东莞产业发展的新常态。东莞是世界知名的制造业基地,原有产业以中小型企业加工生产为主,企业与厂房大多数是外来人与本地人简单的租赁关系,产业分布主要由市场需求自然形成,产业载体存在数量大而不强、行业多而不专的现象,缺乏资源整合和协同创新的能力。随着市场和资源配置全球化的发展,东莞制造业的优势正在加速衰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东莞产业的转型升级,在积极引进大项目的同时,也十分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在发展模式上没有明显突破,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协同发展载体。根据东莞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特提出加快现代企业加速器建设的建议,希望尽快构建促进科技、金融、土地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常态。

  东莞建立现代中小企业加速器的主要意义在于:1、可主动承接深圳、广州等发达地区优质产业的转移。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正加速向国际化的第三产业进军,土地成本和人力资源成本的飙升难以继续维持第二产业的生存,有大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有转移的客观需求,处在广、深之间的东莞,如果能顺势而为,尽快建立现代中小企业加速器,以优惠条件吸引优质中小科技企业入驻,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作用。上海周边高新区的快速崛起,已验证了经济溢出效应的发展规律。2、是东莞产业发展升级转型的需要。东莞现有中小企业的升级转型,迫切需要空间、人才、市场、技术、资金和管理等资源要素的改善与提升,需要产业链的整合和集聚,同时也需要补充新的优质企业入驻。在东莞建立现代中小型科技企业加速器,可以促进中小科技企业迅速成长为上市企业,盘活东莞的土地资本和吸引民间的金融资本,促进东莞土地、金融、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3、是解决东莞发展资源匮乏的重要抓手。东莞经历了三十多年的粗旷式高速发展,地、人、电、水和交通等发展资源匮乏,大力发展现代中小科技企业加速器,是东莞集中有限资源实现高效发展的重要创新模式。加速器占地少,产值高,税收多,收益广,比如一个加速器需要100亩地,3.0容积率可建20万平方米厂房,每个入住企业平均5000平方米厂房、产值平均1亿、税收500万,整个加速器就每年可以创造40亿、税收2亿,亩产收益不低于东莞现在的大企业,如果再进行平均百分之十的股权投资,5年还可以使相关投资平均增值2倍,而且可以加强东莞本地对入驻企业处置的话语权和根置性,为产业集群式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为培养和引进优质的大型企业创造有利条件。 

  办 法:

  1、建议有关部门积极调研,了解中小科技企业发展规律和需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专项政策的顶层设计和规划,给加速器运行管理和入驻企业制定优惠的扶持政策。

  2、建议采用“生产厂房+研发供销办公+廉租公寓社区+公共专业服务平台+产业投贷基金”五位一体的开发模式,集中用地、产权分割,可租可卖,便于中小企业就地上市。

  3、为了确保项目的公益性和示范效果,建议由国有控股企业主导开发,同时在运行的环节上引入“专业导师+跟投资本”等新模式,来吸引和激励专业人才加盟,强调运行管理和实效,谨防政府让利后变成简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4、建议政府拿出专项用地指标,分期、分产业开发,简化手续,降低建设成本,缩短工期,把加速器建设纳入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

  5、建议建立并完善科技企业加速器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遴选优质中小企业进入专业加速器,对于进入加速器的企业有特定的培养计划和周期,对于加速成功和没有继续加速价值的企业及时毕业和退出,保证科技企业加速器实现良性循环运营。

  6、建议示范项目优先考虑松山湖,成熟后及时向全市推广先进经验。松山湖有19个专业服务平台,应该能解决大量技术服务、人才输送和孵化器项目对接问题,加上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产业生态环境,更能吸引一线城市的优质中小科技企业的产业转移。

提案者 九三学社市委会
部门答复

  九三学社市委会:您的提案《关于加快现代中小企业加速器建设,构建科技、金融、土地和产业融合发展新常态的建议》(提案第20150247号)收悉,现回复如下:为了贯彻落实省《关于实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粤民营〔2011〕6号),主动衔接、加强省市联动,进一步明确思路和强化落实,全面提升我市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水平,2012年我市创新性的制定了《关于东莞市实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立足我市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依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重点建设一批产品设计、开发试验、检测咨询、绿色节能和标准化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探索“政府购买、企业承办”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源、技术人员和技术机构参与,支持有条件的骨干企业建立公共技术中心,加速各种公共技术要素行业流动。整合政策资源,充分运用产业引导资金和资金项目,支持支柱产业和产业集群镇重点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技术升级,有效提升企业吸收研发、二次创新能力。通过认定和扶持一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融资服务示范机构,突出打造一批龙头型、带动型服务示范单位。全面优化我市创新软环境,完善我市公共技术服务支撑体系。根据《关于东莞市实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实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粤民营〔2011〕6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相关示范单位的认定工作。2012年以来,我市认定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为东莞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东莞市广安电气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东莞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广东东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东莞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广汇科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为东莞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为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落实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的工作部署,每年召开一次市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现场会,现场表彰一批服务绩效突出的示范单位,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同时,积极推荐我市企业(机构)申报省级示范称号。2010年以来,我市成功推荐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成为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东莞市高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成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大朗现代信息服务创业基地等6家机构成为广东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广汇科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成为广东省融资服务示范机构;东莞市阳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成为广东省融资服务示范机构。省、市两级的示范平台形成服务梯队,发挥引擎示范作用,全面带动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全面优化我市创新软环境,完善我市培育提升、区域自主创新、创新产业化体制和公共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引入创新资源,推进产学研合作,引导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技术中心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开放基础资源和设备。搭建创新载体平台,促建我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品技术展示中心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搭建自主创新有效载体,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动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办理单位 东莞市经信局;东莞市国土局;东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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