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国有73万例医疗纠纷,医院场所暴力伤医事件屡屡发生,特别是恶性伤医事件愈演愈烈。根据中国医院协会近日发布的《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研报告》(下称《报告》),暴力伤医事件的发生医院从2008年的47.7%上升至2012年的63.7%,住院区、就诊区、办公区成为医院场所发生暴力伤医事件的高发区。2003~2012年,全国共发生恶性暴力伤医事件40起,2012年达到顶峰共11起,且都造成医务人员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等严重后果。考察上述40起恶性暴力伤医事件,行凶主要原因多是患者死亡、久病不愈或仅仅因怀疑而报复。精神病患者行凶不足一成。2014年,伤医杀医事件依然频发,据不完全统计,在2014年前五个月就发生了20余件伤医事件。中青舆情监测室对2013年1月以来媒体报道的20件伤医事件进行了统计。从受害者的职业身份来看,一线医生首当其冲,占到75.0%,护士占比为25.0%。
患者家属是最主要的伤医者,比重高达60.0%,家属一般是因对医护人员的服务、医疗方案等不满,对医护人员下重手。其次是患者本人,占比为30.0%。2012年12月至2013年7月间,中国医院协会等机构的调查表明,中国医院场所暴力伤医事件逐年递增,每年每所医院发生的平均数从2008年的20.6次上升到2012年的27.3次。“中国医生目前正处于危机之中。”连英国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也在去年特别刊出了这篇不涉及医学科技的长文,“最近几年,他们在自己的工作中,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涉及个人人身安全的威胁。中国需结束医生面临的暴力威胁。”今年以来频发的伤医案,让医生凋零的不仅是尊严,更是生命。
在面对暴力伤医事件时,人们往往会不自觉地将归究换为医患矛盾和医德问题。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单纯,从众多伤医杀医事件发生后,网络上拍手称快、责骂医务人员的声音一面倒的情况可见中国社会已经进入社会道德严重缺失的时代。诚然,医疗系统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这并不是众多国民漠视尊严与生命、是非不分的借口。一句服务态度不好,就成为伤医杀医者的理由,成为医务人员该死的证据?医务人员已成为人们对社会不满的宣泄对象,是被言论道德绑架的受害者。医务人员已丧失了法律平等权,在众多案例中,医院作为无过错方却要承担赔偿责任,从愈演愈烈的众多医闹事件中可见,医院已成为个别患者及家属逃付住院费用,获取不法利益的途径。
多起伤医案后,医生安全仍未得到有效保障,更激化了医护人员“人人自危”的心态。
医生们为何如此高调宣示自己的不安全感?
一位医药界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死了白死”的现状,伤了医生的心。“医生群体最伤心的是,无论院方还是政府、办案部门,都以‘维稳’为标尺处理杀医案,息事宁人是准则。而医生想要的,是杀人凶手被绳之以法,医院支持他们维权。但现在的案件中,这条底线都做不到。”“白衣天使”这个职业,在中国年轻一代心中已经不再光鲜。最为突出的现象是,中国医师协会的调查数据表明,78%的受访医生表示,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再穿上白大褂。
实际上,中国医师协会此前曾做过4次调查:在2002年的首次调查中,不愿意自己子女报考医学院校的占53.96%;2004年,这一比例升到63%;2009年基本持平,为62.49%。但在2011年的第四次调查中,不愿意的比例陡升至78.01%。
据华医网的报导,2014年中国学院校出现招生不足情况,众多优秀的学子都不愿选择医学专业,众多医学院校的毕业生也选择放弃行医,而转投其他行业。医疗行业已经出现人才断层的情况。
医疗行业,是一个传承和创新并存的行业,培养一名能独立担当的医务工作者,天份高份需要十数年的时间。马斯洛把人类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安全的需要是仅高于生理需求低层次需求,但医务工作者连这样的需求都未能获得滿足,当一次又一次的伤害降临时,谁又能在医疗的岗上苦苦坚持,谁又会意无反顾加入这一行业?
如果再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只会让伤医杀医事态愈演愈烈,最终会导致医疗体系崩溃,最终的受害者,就是需要医疗服务广大的人民群众。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安全保障系统,还医院一片安全宁静的天空,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办 法:
一、健全法律、法规。对不当行为划分定性,使执法部门有据可依,畅通申诉渠道,使医务工作者与患者都有平等申诉的权利。
二、建立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制。在大型医院设立公安办公点或医院与公安机关确立联防关系,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5分钟内,必须到场处理,制止暴力事件发生。并建立问责制,竭止不作为行为。
三、建立第三方调解机构。医院是身体或心理健康健康出现问题的人群的聚集地,由于对疾病的认知、愿景不同,出现纠纷是难免的。现在处理医疗纠纷多是由医院内部与患者协商调解或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医院内部调解时,由于各自利益不同,容易导致矛盾升级,如由卫生主管部门调解,又容易造成不公平的误解,因此,应建立一个独立的机构,负责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成员组成:调解员应由熟悉法律、医疗知识、社会学、心理学的医人员担任,并设立医疗、法律等专家库。部门应是中立的机构,部门的职能是:调解医疗纠纷,对未能调解的纠纷进行转介到法律诉讼。部门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由医院或者患者任何一方提交调解申请,调解机构应即时介入调解。
四、建立第三方赔偿制度。当患者进入医疗就诊时,就代表患者有可能遇到意外伤害的事情,如院内感染、医疗意外、医疗事故、药物不良反应等,这些意外伤害,通过一定的措施,可以减少,但是不可能杜绝,而医人员在行医时,也时刻要承担这类意外伤害带来的风险。为医务人员设立行医风险保险,为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行为时发生的医疗意外、事故的事件进行赔偿。为患者设立就医风险保险,当患者在医院受到医疗意外、事故时,获得补赔。
五、对患者死亡有争议时,应实行强制性尸检制度。尸检是了解死亡原因,湹清医院责任的重要手段,国人受传统观念影响,大部分家属难以接受,但是,如不进行尸检还原事实真相,就判断医务人员有过失,这是不公平的。就建立尸检费用垫付及援助制度,对部分无力负担尸检费用患者家属,应由相关部门垫付,垫付费用最终应在患者或家属获得赔偿费中扣除,对无发偿还者,应由政府财政拨款缓助。此职责,应由调解机构共同执行。
六、加大对医务人员培训的财政投入。医疗活动中,操作技术占非常重要的位置,特别的外科手术、急救技操作术等,技术水平高低与患者获得有效救治息息相关,技术水平高低往往是操作熟练程度的体现,只有反复练习,方可熟练,但目前东莞地区尚无提供医务人员练习的专业场所。因此希望能建立这样一个场所,如生物实验室等,为医务人员提供专业训练服务,提升医务人员操作技术水平,减少医疗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