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235)东莞市处理企业危险废弃物的建议

  近年来全球经济持续低迷,经营成本不断攀升,企业面对各种经营困难,其中困扰东莞企业的危废物回收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正常营运。企业迫切需要政府大力支持和推动危废物回收问题尽快解决。

  目前,东莞市有资质的危废物处理公司有四家,但现状是这四家公司只有资质处理:HW08,HW16,HW17,HW22,HW33,HW46等的危废物。而主要产生于高科技电子企业的危废物,如HW09,HW13,HW42,HW49则东莞至今还没有一家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可以处理。

  目前在东莞,以上所列的HW09,HW13,HW42,HW49危废物目前都是委托深圳,佛山,惠州的公司处理。而这些公司自2014年中以来,就声称由于要优先处理本地的企业危废物,不能保证按时按量收运东莞企业危废物。而事实情况也是如此。东莞一些企业也曾联络过广州,珠海,中山的有资质的公司,其都以处理能力不足,优先处理本地的企业危废物为由而拒绝。撇开跨市运输成本高不说,由于没有及时收运,导致东莞企业危险废物积压严重,大大增加了环保风险。严重影响到企业在莞正常运营。

  据外商协会资料,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危废问题的还有京瓷办公设备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柯尼卡美能达(东莞)有限公司等公司。由此可见,因东莞市有资质的危废公司资源非常有限,导致需要及时处理危险废弃物的企业无法及时得到解决和处理,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我们东莞企业都希望东莞有自己的公司能优先处理东莞本地的企业危废物。而这也跟东莞的制造业大市形象不相符。

  办 法:

  鉴于此,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据了解,东莞有计划用两至三年时间在虎门建造垃圾处理厂,希望能加快立项和建造。而在该处理厂建成以前,因有些企业的危险废弃物积压严重,希望在东莞能设立危废物中转站,统一储存需要外市处理的的危废物,以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

  2.详细调查了解东莞市目前所有企业的危废物种类,根据需要审批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取得处理HW09,HW13,HW42,HW49等危废物的资质。东莞应有自己的危废企业优先満足东莞企业的要求。

  3.建议由政府协调周边各市的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帮助东莞企业按时按量收运危废物。

提案者 梁少康
部门答复

  梁少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东莞市处理企业危险废弃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基本情况

  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约3000家,产生的危险废物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9 类中的39个类别,产生量约16万吨/年,其中产生量较大的主要为HW18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约4.5万吨/年、HW22含铜废物约4万吨/年、HW17表面处理废物约3.5万吨/年。

  我市现有9家工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但处理种类比较单一且不具备焚烧填埋处置能力。目前仅具有HW08、HW16、HW17、HW22、HW33、HW42、HW46、HW49(废弃的印刷电路板)等8个类别的经营资质,年核准经营能力共24.038万吨/年。我市产生的多个类别危险废物,如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8焚烧处理残渣、HW49其他废物等需依赖转移到外市处理处置。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市场全面放开,只要

  持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均可在我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据统计,目前市内转移危险废物量约4万吨/年,市外转移危险废物量约12万吨/年,接受我市危险废物的城市主要有深圳、惠州、广州、佛山、清远、中山、江门、肇庆等8个城市。

  二、我市确实存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

  根据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由省统一规划布点,粤东片区统一布点在惠州市建设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即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范围包括我市在内的13个粤东片区地级市,我市未有相关布点,因此,我市一直未建设焚烧填埋类处置设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各地危险废物产生量剧增,特别是“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境保护法》相继出台,环境污染犯罪入罪门槛进一步降低,“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将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罪,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要求更为严格,各地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企业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在此形势下,全省危险废物量出现井喷,原规划的处置能力已不能满足处置需求,加上部分规划的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问题进一步凸显。

  根据《固废法》规定,危险废物跨市转移需商经接收地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受全省处置能力严重不足条件限制,各地只能在保证本市处理处置需求的前提下接收和处置外市危险废物,包括我市在内的未建有焚烧填埋处置设施的城市非常被动,部分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因无法及时转移处置只能长期暂存在厂区,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防患。包括我市在内的多个城市多次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厅,请求协助解决。今年3月,省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的通知》(粤环〔2015〕26号),从推进源头减量、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鼓励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企业扩建或技术改造、充分挖潜现有设施的能力等4个方面对提升我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提出指导意见。目前,各市正按省厅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三、目前尚不适宜建设危险废物收集储存项目

  针对产生量小、分散的企业寻找接收单位困难和成本高的问题,我局也曾多次向省厅提出建设危险废物收集储存项目,但未取得省厅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同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因此,建设除以上来源废矿物油、废镉镍电池外的危险废物收集项目,目前尚无相关法律支撑。同时,在全省处置能力都不足的大局下,收集后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出路问题仍然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广东省中山市建设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效果不理想。

  四、针对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对策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组织编制全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底数不清和规划滞后是目前各地出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重要原因。为科学规范我市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我市2013年开始启动编制东莞市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从摸清全市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产生底数入手,组织开展全市摸底调查工作,并委托专业科研单位对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结合日常监管资料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基本掌握了我市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产生底数;同时组织开展周边城市调研,对广州、惠州、深圳、河源等市危险废物管理及建设规划进行调研,了解省内各主要城市处理处置能力建设规划情况,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在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合理提出我市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需求并科学布局,全面科学规划我市处理处置工作。目前,专项规划文本已基本完成,进入修改阶段。接下来将加快推进规划编制进度,力争今年内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为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提供科学指导和决策依据。

  (二)全力推进处理处置项目建设。

  一是支持现有经营单位做大做强。积极协助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扩建、搬迁项目解决困难,不断提高现有经营单位处理处置能力。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原址扩建,增加废酸、废碱等高浓度废液处理设施,建成后处理危险废物类别将由现有1个类别增至13个类别,总处理能力将增至130500吨/年。目前,该扩建项目环评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待省环保厅审批。东莞市裕丰化建有限公司已与桑德环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投资30亿元在麻一工业区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基地,计划筹建21个类别涉及32种危险废物的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年综合利用及处置能力达26.5万吨,目前正积极协调用地等问题。二是鼓励新建处理处置项目。鼓励有实力有技术的社会机构,通过公平竞争投资参与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处置能力。目前,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已开始启动,计划综合处理处置26类危险废物,包括废溶剂回收、焚烧处置、包装物清洗、物化处理、金属回收和废水处理等建设单元,总处理能力5.45万吨/年。该项目用地已基本落实,并已纳入2015年市重大项目,正组织开展环评编制、规划听证等前期工作。项目建成后将填补我市焚烧处置能力空白,有效提升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解决焚烧类危险废物处置出路。三是积极探讨引进先进处理处置技术。目前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但用地指标也非常缺乏,寻找合适地块建设焚烧填埋等处置设施极为困难。因此,我们密切关注目前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利用处置技术,积极探讨引进适合我市实际新技术的可行性。目前,正组织开展等离子体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调研,探讨引进该技术处置我市焚烧飞灰和残渣等危险废物的可行性,多途径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

  (三)加强协调,积极协助寻找处置出路。

  一是建立深莞惠经济圈危险废物监管处置协调机制。充分利用深莞惠经济圈(3+2)环保合作平台,制定《深莞惠经济圈环保部门建立危险废物及严控废物监管处置协调机制实施方案》,从规划衔接、信息共享、优先服务、联合监管等方面,建立深莞惠经济圈危险废物及严控废物监管处置协调机制。该方案已于2015年2月深莞惠经济圈(3+2)环保合作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加强与周边城市沟通协调。一方面我们积极主动走出去,与周边有处理能力的城市及处置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寻求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及时向省厅和市政府请示汇报,邀请省厅领导到我市实地指导,借助省厅力量,协调周边城市予以解决困难。三是积极做好指导工作。针对处置出路困难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风险防范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企业规范管理,防范环境风险。指导尚有贮存能力的企业做好应急暂存工作,积极协助企业与接收单位和接收地环保部门沟通协调,紧急处理急需转移的危险废物。

  目前环保部正组织开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广东省也正加快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我们将严格按国家、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继续加快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全市危险废物管理水平。据了解,深圳、惠州、江门、珠海、韶关等市也正积极推进设施建设,并已取得一定进展。同时,省厅也正组织专家对东江威立雅等实际处置量低于经营许可量的处置单位进行评估,充分挖潜现有设施的能力。相信随着全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的不断提升,我市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压力也会逐步得到缓解。

  感谢您对环保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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