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218)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建议

  发展智能制造,是打造中国新常态下工业升级的重要内容。纵观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风起云涌,工业 4.0 已从概念步入实质推进阶段,工业技术与信息技术即“两个 IT”深度融合成为产业发展的新趋势。而智能制造是“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实现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

  “东莞制造”正走在“东莞智造”的路上,“两化”融合取得可喜成绩。中国各地都在先行先试,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国家和省里对我市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推进两化融合、新型工业化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2014年8月,我市“国家级两化深度融合暨智能制造试验区”正式揭牌。东莞(松山湖)获批成为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智能制造试验区三年内目标产值千亿。2014年8月,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与《东莞市推进企业“机器换人”行动计划(2014—2016年)》。我市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更需再接再厉,努力抢占新常态下工业升级的制高点。

  2015 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十大趋势的启示。2015年1 月 5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在北京举办“ 2015 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十大趋势”发布会。“十大趋势”包括:智能制造成为两化深度融合主攻方向。智能机器人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爆发式增长;工业互联网发展拉开序幕;传统企业加快拥抱互联网新模式;工业大数据应用初步发展;制造业服务化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多地探索协同高效制造业创新平台;越来越多的制造业将涉足跨境电子商务;自主可控软硬件产品对两化融合的支撑能力日趋增强;宽带网络对两化融合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分析这些趋势,可探索推进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重点领域与主要路径。

  企业是两化融合的市场主体。以产业政策为轴,并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投资模式,可能并不适用于发展技术路径不确定、创新风险较高的新兴产业。作为出资人,地方政府并不了解新兴产业所蕴含的风险;此外,公共财政也不适合从事高风险投资——这更多是市场,是风险投资所从事的领域。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单位,以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仅依靠政府有形之手推动市场化的两化融合进程不具备可持续发展基础,应更多地借助市场无形之手,遵循经济发展客观规律,以可持续的竞争力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来激发企业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最终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的顺利交汇融合。

  因此,伴随着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批,国家级两化融合实验区及示范企业的验收以及多项宏观政策的发布,两化融合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不断深入发展。受政策利好影响,各地区、行业、企业两化融合将加速推进。我市如何出台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脱颖而出,非常重要。

  办 法:

  1、组建东莞或广东智能制造研究院。提供行业智能化解决方案,围绕行业车间级 、工厂级的智能化改造等推广智能制造、并特别推动相关标准体系建设。

  2、加大财政专项支持力度,加快落实产业政策,重点放在加强税收政策支持,避免政府主导产业规划可能的低效。尽快出台《东莞智能制造发展总体规划》和《东莞创建国家两化深度融合智能制造试验区实施方案》,加大对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扶持资金,加强有关发展智能制造业优惠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支持新兴产业及智能制造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重点放在加强税收政策支持,给予相关税收优惠。充分发挥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支持装备制造业产品出口。

  3、鼓励和发展中小型智能制造企业。在智能制造业发展中,小而精、小而专的制造企业更容易捕捉到市场的需求,更容易获得较大的发展,应提出相关措施鼓励和支持这类中小型制造企业发展。

  4、加快专业人才的培育。在智能制造环境下,懂得一定专业技术知识和具有一定行业经营管理经验的相关计算机和软件专业技术人才会成为智能制造领域的中坚力量,必须加快这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5、鼓励相关生产性服务的发展。智能制造业发展与设计、用户体验、媒体、金融服务发展等紧密结合,金融支持和服务作用尤其重要,可以通过金融政策创新来鼓励智能制造产业和技术的创新发展。

提案者 左远志
部门答复

市财政局答复:

  左远志委员:根据我局的职能,现对市政协左远志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建议》的提案提出以下会办意见: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将“加快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推广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应用实现‘机器换人’”作为我市缓解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难问题,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在日趋激烈的发展竞争中抢占制高点的战略性举措。为此,市政府设立“机器换人”专项资金,2014-2016年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用于推动我市企业实施“机器换人”,通过拨贷联动(贷款贴息)、融资租赁、事后奖励等多种方式重点对“机器换人”应用项目、“机器换人”第三方服务机构、“机器换人”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给予扶持。通过培育市场需求,加快智能制造产业发展。2、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智能制造基础平台建设。一是支持松山湖国际机器人产业基地建设,自2014年起,由市财政连续3年从“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共切块3500万元用于支持机器人公司,主要用于机器人研究院、创业学院及孵化器的建设发展。二是筹建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通过省市合作,力争将研究院建成吸引国内外高端创新团队,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问题的基地。3、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科技金融产业融合推动智能制造业发展。在扶持方式上,推行风险补偿、拨贷联动、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助等,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投入智能制造产业。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与基金公司合作设立产业基金,促进智能制造业发展。目前,我市在谈的有中国机器人股权投资基金、东莞市智能机器人创业投资基金等多支专业基金。4、对左远志委员提出的“重点放在加强税收政策支持,给予相关税收优惠”的问题。2014年11月底,国务院印发《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要求全面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除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执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我市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只能积极落实国家、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智能制造业发展。

 

市经信局答复:

  左远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仔细研究了您的建议,认真参考相关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结合我单位职能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展智能制造推动相关标准体系建设的办法

  (一)在以企业为主体推进两化融合方面。多年来,我市一直坚持以企业为主题,从营造氛围、打造标杆(以点带面)、构建平台等几个方向出发,大力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主要做法有:一是打造国家、省、市两化融合试点、标杆企业;二是每年举办3场以上两化融合宣传推广活动,并积极创新推广模式,深入试点和标杆企业开展“体验式”推广活动;三是积极探索具有行业聚集特点的区域性两化融合推进方法。通过上述做法,“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全面推动两化深度融合。

  (二)在整合解决方案和服务资源方面。我们指导成立了东莞市物联网产业促进会、东莞市现代信息服务协会、东莞市企业信息化推进协会、东莞市首席信息官协会等一批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相关的社会组织,搭建政府、企业的沟通桥梁。在政府指导下,各协会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整合智能制造的服务资源,形成了一些行业化智能解决方案,为会员企业开展服务。

  (三)在标准体系推广方面。我们积极对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工信部公告,2014年第3号)、《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标准性文件的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围绕自身战略发展目标,标准化的开展信息化建设。目前,已有玖龙纸业等10家企业获得国家、省、市认定,并启动了相关工作。

  (四)在智能制造基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支持松山湖国际机器人产业基地建设,自2014年起,由市财政连续3年从“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共切块3500万元用于支持机器人公司,主要用于机器人研究院、创业学院及孵化器的建设发展。二是筹建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通过省市合作,力争将研究院建成吸引国内外高端创新团队,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问题的基地。

  下来,我们将结合您的宝贵建议,继续推进现有的成熟工作方向,整合服务资源,建好基础平台,贯彻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持续推动智能制造发展和两化深度融合。

  二、关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出台政策规划的办法

  (一)在顶层设计层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今年市政府1号文明确提出实施“东莞制造2025”战略,重点实施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六大工程,明确将“加快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推广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应用实现‘机器换人’”作为我市缓解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难问题,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在日趋激烈的发展竞争中抢占制高点的战略性举措。

  (二)在具体实施方案层面。市政府配套出台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开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 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东府〔2015〕30 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两大工程细化为《东莞市3C 产业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东莞市推进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并作为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在财政扶持政策层面。《意见》公布了《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作为实施上述两个方案的重要支撑。其中,我市2014-2016年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用于推动我市企业实施“机器换人”,通过拨贷联动(贷款贴息)、融资租赁、事后奖励等多种方式重点对“机器换人”应用项目、“机器换人”第三方服务机构、“机器换人”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给予扶持。通过培育市场需求,加快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信息化发展专项”也将通过拨贷联动(贷款贴息)、融资租赁、事后奖励等多种方式对“两化”融合应用项目、软件与信息服务共享项目、信息化认证项目、云平台服务项目、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重点工业设计机构与信息化系统集成商项目、供应链协同管理引导项目、信息化重大项目等给予扶持。

  (四)在税收扶持政策层面。目前适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税收政策主要有: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23号)等文件,对符合有关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或者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加快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加强软件产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211号)等文件,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在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对于符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相关规定从事技术开发等营改增应税服务的民营企业,分别按照不同项目实行免征增值税或增值税即征即退。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同时,市国税局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出口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提高出口退(免)税办理效率,提升退税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探索并提出了完善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下来,我们将认真结合您的宝贵建议,狠抓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工程方案的落实,用好用足专项资金和税收政策,加快推动智能制造发展。

  三、关于鼓励和发展中小型智能制造企业的办法

  (一)鼓励中小企业往定制化生产、系统集成商方向努力。根据“东莞制造2025”战略的要求,我们将“发展定制化生产、培育系统集成商”作为推进“服务型制造”的重要手段,鼓励中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发展“互联网+定制化”,利用信息技术整合研发及供应链资源,由单纯产品制造向抓“微笑曲线”两端(研发和营销),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实现向系统集成商的转变。

  (二)简化专项资金手续,降低门槛,鼓励更多中小企业推进两化融合。在编制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时候,有针对性的突出如下特点:一是门槛低,如申报“两化”融合应用项目只要成立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项目按规定投入50万元以上,就具备基本申报资格;二是手续简,报信息化认证项目可24小时网上申报,网上形式审查,网上提交材料;三是方式活,专项资金有事后奖励、拔贷联动、直接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供企业选择;四是重实效,符合条件“两化”融合应用项目可认定为重点推广应用项目,最高可资助195万元。

  下来,我们将结合您的宝贵建议,用好专项资金手段,推动中小企业积极开展服务型制造,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四、加快专业人才的培育的办法

  在《东莞市推进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下列人才类的政策支持:

  (一)教育支持。对工业云服务平台项目和重大项目,经认定后3 年内,市教育部门每年为其提供2个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市一级以上(含市一级)学校优质学位;对示范性项目企业引进人才的子女入托入学享受与我市常住户口居民同等待遇。

  (二)入户支持。对企业引进人才,按我市人才引进政策优先办理工作调动和户口迁移,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随迁。

  (三)人力资源支持。对符合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条件的,可以不迁户口、不转移行政关系,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市人力资源部门优先办理,在聘期内享受与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参加各种评比和享受奖励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待遇;家属就业、出国(境)旅游以及培训和办理工商登记等享受与我市常住户口居民同等待遇。

  (四)培训支持。结合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对企业首席信息官(CIO)或信息化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企业推进服务型制造的能力。

  下来,我们将认真结合您的宝贵建议,用好支撑两化深度融合的人才政策,整合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的资源,加快培育专业人才。

  五、关于发展金融和服务的办法

  (一)在“东莞制造2025”战略中,明确将提高产品设计创新能力作为实施服务型制造的重要工作内容。“鼓励工业设计中心建设,采用先进数字化工具,提升产品设计水平。加快东莞华南设计创新院等创新载体建设,吸引创新要素集聚,打造区域性创客乐园。组织工业设计大赛、优秀设计资源对接会等活动,促进工业设计交流与发展。加快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支持设计服务外包市场做大做强。加快引进一批有创造力的文化艺术企业和艺术家,借用文化符号激活制造业全新需求,带动艺术衍生品开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产品附加值” 。

  同时,在《东莞市推进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和《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支持一批重点工业设计机构与信息化系统集成商项目,对为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工业设计机构与信息化系统集成商,按上年度服务我市企业的规模、质量、效果和企业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按档次给予100 万元、80 万元、50 万元、30万元、10 万元的定额奖励。”

  (二)《东莞市推进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金融支持政策。一是担保补贴。企业实施示范项目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商业银行为企业出具履约保函的,市财政按实际担保金额的3%给予商业银行补贴,每家商业银行每年最多补贴200万元。二是风险补偿。对为示范项目提供融资租赁等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按照市有关规定给予融资租赁风险补偿资金支持。金融机构按不低于10 倍的放大系数对应用项目提供融资租赁,发生坏账损失的,在不超过实际融资本金总额的10%额度内,由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补偿。如未发生不良资产,在当年结余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中,按其新增融资余额的0.5%给予业务奖励,每年每家机构最高奖励200万元。

  下来,我们将认真结合您的宝贵建议,用好专项资金手段,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发展适应两化深度融合要求的金融与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携手为实现“东莞制造2025” 战略贡献力量。

 

 


办理单位 东莞市经信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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