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216)进一步推进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 “两高一低”企业退出的提案

  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全面整治和引导退出工作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水乡新城环境改善,助推新城开发建设,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重塑水乡环境、打造生态水乡的决心。引导“两高一低”企业的退出是共建生态水乡基本需要,是推动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发展潜力的现实需要。作为水乡地区核心镇,洪梅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狠抓现有20家“两高一低”企业整治退出工作的基础上,将位于水乡新城影响片区内的17家配套有工业锅炉的企业也纳入整治退出对象,坚决打胜环境整治“歼灭战”,助推水乡新城开发建设。

  市政府制定了《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全面整治与引导退出工作方案》(东府办〔2014〕89号),并配套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引导水乡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退出。从前期实施情况来看,以上政策措施为镇街整治退出工作指明了方向,取得了切实成效。以洪梅镇为例,辖区三家造纸企业已于2014年底停产,审核登记、检查验收、设备拆除、工人安置等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在整治退出工作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企业退出成本较高。虽然纳入整治退出范围的大部分企业都表示积极支持配合政府的工作,但较高的退出成本成为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尤其是用工达数百人的企业难以承担高昂的工人安置补偿费。由于财政暂未对造纸以外的其他“两高一低”行业企业退出制定奖励措施,这些企业对退出尚持观望态度,进展相对缓慢,也有部分企业有将主要污染工序迁出或更新完善环保设施继续生产的打算。因此,通过行政手段,加强环保执法力度,虽可实现污染治理,但低端落后产业难以退出,土地资源难以整合,水乡特色产业难以形成,水乡新城建设难以加快。相关镇街为推进退出工作虽有自行安排财政奖励的思路,但因财政紧张,难以保证引导资金的投入。

  二是集体经济影响较大。镇级经济方面,洪梅镇是全市“两高一低”企业重点聚集区,37家污染企业退出后,预计地区生产总值、税收总额、财政收入将较大幅度减少,从业人员也将减少一定规模,对全镇经济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村级经济方面,由于集体收入主要依靠厂房租赁,来源单一,影响更为严重。以洪梅镇夏汇村为例,该村属市欠发达村,辖区共有2家企业,年集体收入约300万元,其中来自明华染厂的租金约100万元。鉴于明华染厂已纳入水乡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名单,必须在今年内退出,夏汇村集体收入将减少三分之一,村组织日常运作、社会公共福利都将受到较大影响,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此外,洪梅镇辖区内其他5条欠发达村也存在类似情况。

  按照水乡经济区城乡总规的规划,水乡片区要做足水文章,以水乡新城为中心,打造岭南水乡特色的缤纷水岸,而位于望洪枢纽站的水乡新城,今后将打造成为水乡片区的中心区,承担公共服务、商业商务、文化娱乐等综合服务职能和旅游服务、生产服务等专业化职能,为水乡经济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市级专业服务中心。因此,对于涉及水乡新城片区范围内的洪梅、望牛墩、道滘三个镇街,有必要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制定特殊政策措施,将造纸以外的其他“五大行业”(指漂染、洗水、印花、电镀、制革等行业,下同)纳入鼓励引导退出范围,做好水环境治理,加快水乡新城的建设步伐。

  办 法:

  一、扩大企业退出奖励范围。

  建议针对水乡新城范围制定倾斜政策,设立“五大行业”的引导退出奖励试点,扩大企业退出激励范围,根据企业污染物减排、税收贡献、人员安置等情况对企业进行奖励,引导“五大行业”彻底退出水乡新城片区,从而加快土地资源整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夯实水乡新城建设的基石。

  二、加大空置厂房补贴力度。

  为减轻企业退出对镇村集体经济造成的影响,建议参照造纸行业制定漂染等“五大行业”企业退出造成的集体厂房空置的补贴政策,对集体空置及厂房改造进行适当补助。同时,建议加大对欠发达镇村的补贴力度,对因“两高一低”企业退出造成镇村集体厂房空置的,市财政给予镇村集体租金补助年限延长到3年,每平方米月租金标准提高到8元,以保证镇村经济稳定,利于过渡转型。

  三、制定镇街税收补贴措施。

  “两高一低”企业退出将造成镇街税收收入减少,但下来的环境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则需要镇街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将对欠发达镇街带来较大的财政压力,建议针对欠发达镇街制定税收补贴措施,由市财政对欠发达镇街因“两高一低”企业退出造成的税收返还减少部分进行补贴,补贴时限建议为3年。

提案者 洪梅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洪梅政协小组:转来《关于进一步推进水乡特色发函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退出的提案》(提案第20150216号)收悉。贵镇政协小组就企业退出成本较高、集体经济受影响大等问题提出希望扩大企业退出奖励范围、加大空置厂房补贴力度、制定镇街税收补贴措施等办法。根据我局职能,经深入研究,现对贵镇政协小组提案提出以下承办意见:一、鉴于目前市财政收入形势较为严峻,资金筹措难度较大,市财政暂无财力制定奖励政策对除造纸外的其它五大行业给予退出支持。对于漂染、洗水、印花、电镀、制革等5大行业企业的退出,我局建议:暂按照市环保局已经出台《东莞市环保局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优化升级整合入园工作方案》(东环办〔2011〕22号)、《东莞市水乡地区重点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方案》(东环办〔2013〕5号)以及《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补助办法》(东环〔2014〕44号)等政策,按照行政执法手段为主、财政奖励为辅的原则,来加强其他重污染企业的引导退出。同样,对贵镇提出的加大空置厂房补贴力度以及制定镇街税收补贴措施等提案,在市政府没有新的方案出台之前,建议按现有政策实施。若镇街认为确有需要出台相关政策,建议由镇街人民政府自行制定补贴政策。二、根据《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全面整治与引导退出工作方案》(东府办〔2014〕89号)的要求,“水乡经济区‘十镇一港’负责属地实施”。依法全面推进水乡经济区污染企业整治,积极稳妥引导“两高一低”企业逐步退出是相关镇街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是加快水乡特色经济区“10镇1港”建设的必要举措。因此,我局建议:请相关镇街配合执法部门和监督部门,多管齐下,综合运用“控、打、管、奖、引、督”等举措,形成“市、镇、村”三级责任监督机制,积极引导重点污染企业有序按时关停及退出,加快水乡特色经济区转型升级步伐,助推水乡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


办理单位 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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