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206)进一步加强我市禁毒工作的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4年7月印发《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将禁毒工作提升到了“国家安全战略和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高度。这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出台,把禁毒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和高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厉行禁毒的坚定决心。

  东莞市的禁毒斗争形势严峻复杂。相关数据表明,2011年以来,东莞侦破毒品案件数及查获涉毒人员数逐年上升,其中,毒品刑事案件以同比15%至20%的幅度上升,新发现吸毒人员更是以每年逾五千人的速度激增。2014年全市共侦破毒品案件1275起,刑拘犯罪嫌疑人1455人,缴获各类毒品约1.2吨,查处吸毒人员14036人,强制隔离戒毒4140人,禁毒工作有所成效。但是当前毒情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一是贩毒犯罪持续高发,我市毒品转运通道地位明显;二是毒品消费市场庞大,社会危害触目惊心;三是寄递渠道贩毒现象日益突出,打击难度不断加大。

  2014年10月,国家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百城禁毒会战,要求以东莞在内的全国108个禁毒重点城市为主线,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对吸毒人员的查控战役。具体到东莞,全市禁毒工作职能已由政法委移交至公安局。而自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撤并各禁毒中队后,东莞各基层分局再无禁毒执法的专业队伍。目前,禁毒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专业队伍缺失,专业警力不足。打击毒品案件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性,禁毒中队解散后,涉毒案件的办案质量以及涉毒人员的处理率得不到保证;而在专业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基层民警除了要肩负打击涉毒犯罪的重任,还要负责对吸毒人员管控、娱乐场所管控、预制毒管理等繁多的基础性禁毒工作,难以兼顾到位。二是禁毒经费保障不足。办案经费是由市财政与各镇街分担,但大头主要还是镇街财政承担,在整个经济大环境下行的年代,部分镇街对该部分经费支持的力度有所减弱。三是强制戒毒所建设相对滞后。东莞仅有一家戒毒治疗中心,难以满足当前戒毒人群的需求。

  办 法:

  一、增加专业缉毒警察编制,加大禁毒专业打击队伍建设。可通过重设禁毒中队,充实禁毒警力,增加编制,解决缉毒一线办案警力不足的问题,形成战斗力,全面提升专业打击能力。同时应加强禁毒部门技术装备建设,可考虑给予禁毒民警特殊岗位津贴。

  二、加强禁毒经费保障。建议将禁毒经费切实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确保逐年有相应幅度的增加;镇街也应有禁毒经费预算,保障社区的禁毒机构、人员和经费有着落。同时,可动员社会力量,宣传、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

  三、强化戒毒康复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戒毒康复机构的作用。根据当前毒情形势,应考虑新增戒毒康复场所,对现有的大朗大有园戒毒所进行扩容。进一步规范自愿戒毒工作,切实提升现有戒毒康复场所的使用效果。加强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各项戒毒治疗措施、环节的衔接,严防吸毒人员失控漏管。进一步落实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工作,采取提供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等多种方式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就业。

  四、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建立由禁毒部门牵头、宣传部门协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重点针对青少年等易染毒群体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实现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同时普及家庭防毒知识,强化社区禁毒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对涉毒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在全社会营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氛围。

提案者 致公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市财政局答复:

  市公安局:

  市府督查室转来东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502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禁毒工作的建议》收悉。根据财政职能,现就提案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市财政对禁毒经费投入问题。市委市政府对禁毒工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为确保我市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全市每年的禁毒工作部署,结合部门预算申报情况,市财政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落实禁毒经费预算。

  (一)戒毒治疗方面。目前,我市共设有一个市级强制戒毒所和三个美沙酮治疗门诊,分别位于大朗、常平、厚街、南城,为更好地为吸毒成瘾人员提供必要的戒毒服务,2015年市财政共投入的强制戒毒经费、美沙酮门诊治疗经费等超过1,094万元。

  (二)青少年禁毒教育方面。目前,我市已建立了市青少年德育教育基地、市禁毒教育基地(大有园禁毒礼堂)等一批禁毒宣传阵地;此外,我市的公办大中小学经费保障,已基本实行生均成本核算,因此,我市各公办学校可根据自身的教学需要,在编制年度预算时申报相关禁毒宣传、教育经费。

  (三)禁毒工作经费方面。为提高禁毒工作的效果,我市除开展强制戒毒和海洛因成瘾吸毒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外,市财政2015年还投入106.4万元购买禁毒社工服务,投入120万元用于全市禁毒工作布置、宣传、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经费支出,投入205.08万元用于各类禁毒装备试剂购置、网络网建以戒毒场所改造等经费支出;此外,市财政每年还安排市公安局用于侦查包含各类毒品案件的办案经费支出3,555万元,有效保障我市禁毒相关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戒毒机构及场地建设问题。目前,我市在禁毒机构及场地建设方面,分别大朗镇设有市强制戒毒所,在常平、厚街、南城各设立一家美沙酮治疗门诊,可满足2,450人左右的日常强制戒毒治疗,以及全市海洛因成瘾吸毒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如果实际工作确实需要对现有戒毒场所建设进行扩建,市公安局可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1﹞90号)的有关精神,按程序进行申报立项。此外,若我市需进行强制戒毒的人员总数超出市强制戒毒所仓容范围,需转移到省属其他戒毒场所继续进行强制戒毒,市财政将按省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答复:

  致公党市委会:你们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禁毒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和市财政局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加强公安机关禁毒机构和队伍建设目前,我市有12个较大公安分局保留了禁毒中队,其余分局的禁毒执法工作由分局刑警大队承担,目前全市禁毒专业队伍规模约为80人。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禁毒力量,我局除增加市局禁毒支队5名编制外,还着手重新调整公安分局机构设置,计划恢复19个较大分局刑警大队的禁毒中队,考虑到其余14个一般分局的警力有限,在刑警大队均不内设中队。此外,我局还计划在33个公安分局的刑警大队中增加1个副大队长职数,专职负责禁毒工作。该机构调整方案已于2014年12月上报市编委审定,预计近期可下发实施。二、增加禁毒经费投入市委市政府对禁毒工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为确保我市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全市每年的禁毒工作部署,结合部门预算申报情况,市财政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落实禁毒经费预算。(一)禁毒工作经费方面。为提高禁毒工作的效果,我市除开展强制戒毒和海洛因成瘾吸毒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外,市财政2015年还投入106.4万元购买禁毒社工服务,投入120万元用于全市禁毒工作布置、宣传、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经费支出,投入205.08万元用于各类禁毒装备试剂购置、网络网建以戒毒场所改造等经费支出;此外,市财政每年还安排市公安局用于侦查包含各类毒品案件的办案经费支出3555万元,有效保障我市禁毒相关工作的经费支出。(二)戒毒治疗方面。目前,我市共设有一个市级强制戒毒所和三个美沙酮治疗门诊,分别位于大朗、常平、厚街、南城,为更好地为吸毒成瘾人员提供必要的戒毒服务,2015年市财政共投入的强制戒毒经费、美沙酮门诊治疗经费等超过1094万元。(三)青少年禁毒教育方面。目前,我市已建立了市青少年德育教育基地、市禁毒教育基地(大有园禁毒礼堂)等一批禁毒宣传阵地;此外,我市的公办大中小学经费保障,已基本实行生均成本核算,因此,我市各公办学校可根据自身的教学需要,在编制年度预算时申报相关禁毒宣传、教育经费。三、加强戒毒机构和场地建设目前,我市在大朗镇设有市强制戒毒所,在常平、厚街、南城各设立一家美沙酮治疗门诊,可满足2450人左右的日常强制戒毒治疗,以及全市海洛因成瘾吸毒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如果实际工作确实需要对现有戒毒场所建设进行扩建,我局将按程序进行申报立项,市财政将积极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四、加强禁毒宣传工作去年“雷霆扫毒”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先后在广东电视台、东莞电视台,以及南方日报、东莞时报等省、市主流媒体上专题报道禁毒工作40余次,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了我市公安禁毒工作成效。2015年2月27日至3月3日,我局在市图书馆举办“6+1”专项行动成果展,向全市人民群众介绍了我市公安机关打击各类犯罪的成效,其中第一大板块就是我市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的成果展示,我们通过毒品常识、毒情概况、雷霆扫毒三部分内容展现了毒品危害,以及国家、政府、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义不容辞的决心和信心,取得了预期效果。接下来,结合今年我局大力开展的“送法上门”活动(已被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我局会将禁毒宣传作为“送法上门”重要内容之一,认真组织案例材料,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校园法苑”等工作机制,组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公安民警、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专家学者等,到全市各中小学校、企业(工厂)、各村(社区),开展主动授课辅导、广播电视普法、现场咨询服务、流动展板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禁毒工作,以此将禁毒信息推送到社会每个角落。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为我们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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