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204)深化产融结合的具体操作模式推动东莞金融更好发展的建议

  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东莞出台多项重要金融发展规划文件和实施方案,东莞的金融业格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布局持续完善,初显产融共舞,被誉为广东“金融绿洲”。市领导多次强调要以特别举措支持金融发展,推动将金融业发展成为东莞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但东莞金融与科技、产业发展融合程度不高正制约着金融业的发展步伐。为此我们结合东莞产业和金融业的特点以及国内经济学家针对产融发展的研究,提出以“产融双驱,产融平衡“为具体模式来深化产业和金融的互动融合以促进东莞更快更好转型升级。

  事实上,近几年东莞的金融业发展思路和各种举措,与“产融双驱、产融平衡”模式的思路方向非常一致,但需要进一步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梳理思路形成统筹性的具体而又有鲜明特色的城市经济发展模式,尤其是微观层面更需要出台政策引导企业的资本化扩张。

  国内著名经济学家,“产融”研究领域的权威学者,斯坦福大学孟庆轩博士在其《从产融结合到产融双驱:企业的资本化扩张模式》、《企业增长模式转变的产业金融路径解析》等文中对“产融双驱、产融平衡“的模式进行了阐述,并建议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建立产业金融环境。

  一、微观层面:从企业发展的产能和资本扩张模式谈起

  企业的发展包含两种模式,线性增长和非线性增长。线性增长对应于企业资产或业务扩张,一般来说是生产力的扩张,即产能性扩张,主要是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规模的扩张,这种扩张效果刚性。非线性增长主要依靠上市、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资本化手段,即资本化扩张,这种扩张弹性较大。另外,部分大型企业在集团内部设立金融类公司,比如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来通过金融手段助力企业主业的快速稳健发展,甚至部分金融业通过参股控股渗透到实体经济中,这都是以上发展模式的灵活演变。

  培养企业的资本化能力,使企业既依靠产的扩张,又增强其投融资能力,形成产和融的双驱动,产融平衡发展,并建立企业随环境进行两种模式转换机制。

  二、宏观层面:东莞正着力打造金融业环境

  宏观层面,东莞不但要实体经济发达,金融业也要与之匹配和均衡。东莞近几年着力打造并持续壮大的金融业正是宏观“产融双驱“战略的重要着力点。

  三、宏观和微观融合互动,共促稳健平衡发展

  微观上,企业内部产和融要实现双轮驱动;宏观上,全市的实体产业和金融业要互动融合发展。同时,微观的产融互动与宏观产融互动,两个层面的产融互相促进,同时又做到平衡协同发展。

  按照这种具体的产融双驱模式反思东莞,宏观上东莞已在大力发展金融业并取得显著成绩,但还需要进一步在微观层面的企业发展模式上进行引导,并实现宏观微观层面的互动。

  办 法:

  一、按照既定规划继续加大力度培植区域产业金融发展环境。

  注重培植多样化的金融机构,适当创新性地放松管制,允许企业和金融机构留出金融创新空间,从而使东莞的金融企业更具发展的活力和创新性。

  二、加大力度出台政策引导企业资本化发展,做到微观产融平衡。

  东莞企业“产”强而“融”弱,需要政府出台政策引导和教育强化企业建立和补充“融”的能力。要立足东莞强实业的特点,将实业作为东莞经济的根基,探索最佳产融模式。

  三、建立产融结合的市场化机制和协同机制。

  建立相关市场化机制,主要是使产权明晰的实业和金融企业实现股份化,从而促使资本的运作和流动。不能将产融结合、产融双驱简单化和表层化,防止为了短期的获利将产业和金融本末倒置。这种协同机制的建立,既要体现在政府的层面进行机制建立并加大政策引导,又要在企业内部重视建立产融协调的相应功能。

  四、培育典型区域和大型优势企业,放大示范效应。

  东莞市通过发布试验区责任分工表推进试点工作,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推进机制,以下突出说明两点。

  1、培育典型区域作为示范区

  东莞产业板块众多,各镇区和园区都有自己的特色,选择部分作为产融结合的重点示范区,将产融结合的模式导入更有利于放大示范效应。

  2、选择部分大型和优势企业及金融机构作为示范企业

  东莞有不少企业在品牌、规模上均具有全国性的影响力,利用这些企业较强的管理和创新能力探索实践产融双驱模式,可以最大化示范效应并降低风险。

  五、借助智库力量并结合东莞示范企业实践经验,研究整合并推广产融双驱最佳模式。

  东莞的产融双驱模式到底最适用哪几种何种类型等都需要借试点来探索和创新。为走得更快更稳,需要借助社会智库力量来研究和推动,也可组建该模式的实践者企业家智库等等。

  六、宣传和推广东莞的产融政策和模式。

  东莞目前的金融业蓬勃发展,但实体企业和金融企业是否了解和充分利用了东莞金融的各类政策,做得好的产融双驱模式的企业是怎样运作的,这都需要政府的相关机构利用各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和解答,并组成宣讲团进一步服务于目标企业。

提案者 致公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市商务局答复:

  市金融合作局:转来《关于深化产融结合的具体操作模式推动东莞金融更好发展的建议》(提案第20150204号)收悉。结合我局职能及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一、落实情况为加快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就提案中的建议:深化产业和金融的互动融合的相关工作,我局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部署:一是做好外商投资上市企业的推荐工作。加强与市金融局的合作,认真做好符合认定条件的外商投资上市后备企业的推荐工作,积极协助金融局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挂牌工作,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并组织有意向的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培训班等。二是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共同利用资本市场助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战略合作协议》,充分把握国家推广“新三板”的有利机遇,利用各自优势,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致力于共同利用资本市场助推我市加工贸易企业发展,促进全市加工贸易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三是为上市后备企业建立便捷通道。建立为上市后备外资企业申请股份制改革的项目审批开展“绿色通道”,协助企业顺利完成各种上市准备。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9家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成为上市后备企业,有3家已成功上市。四是开展融资租赁业调研工作。2015年3月,对我市的融资租赁企业进行检查,走访了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东合生创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掌握我市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状况,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行为,更好地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做好上市后备企业的推荐工作。向各镇街(园区)下发做好辖区内上市企业的统计和摸查工作的通知,统计全市已上市企业的情况,并对近三年内有意向上市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另外推荐优质企业备选我市100家上市后备企业库。对意向上市企业进行走访,宣传扶持政策,鼓励企业上市。二是加强部门合作。配合市金融局,做好符合认定条件的外商投资上市后备企业的推荐工作。联合市金融局及东莞证券公司,定期组织对意向上市的企业开展业务培训,介绍企业上市的政策法规和相关要求,推广优质上市公司的典型经验,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上市的积极性。三是加强企业上市的协调和服务。密切跟进已通过认定的上市后备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后续服务,联合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上市辅导培训,及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四是推动新兴产业“强芯补链”工程。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坚持内外资招商一体化统筹,大力实施东莞制造2025战略,推进新兴产业“强芯补链”工程,加快抢占智能制造、集成电路、平板显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高点。以争取成为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大类金融项目和创业投资公司的引进力度,建立健全东莞融资服务体系,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提质增效。五是加强融资租赁建设。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融资租赁理念和知识的宣传普及。鼓励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创新。通过市财政资金的引导,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力度。

 

市银监局答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致公党市委会在东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深化产融结合的具体操作模式推动东莞金融更好发展的建议》(提案号:20150204),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分局对提案建议中“一、按照既定规划继续加大力度培植区域产业金融发展环境”内容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立足监管职能,积极主动助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及支持。向市有关部门及时解读银监会、广东银监局深化金融改革政策措施及监管要求,着力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创新、信贷风险处置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监管部门对我市发展金融支柱产业战略决策的最大支持和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参与政策制定。结合东莞市召开全市金融工作的契机,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扶持东莞市地方金融机构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关于加快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的相关工作建议,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在体制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开展创新、先行先试,探索产融结合的新路径。三是大力推动地方金融创新。推动市政府组建有政府背景的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已确定由东实公司组建;支持银行机构申报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目前已有东莞银行、东莞农商行两家本地法人机构计划分别发起设立1家金融租赁公司。截至2015年3月末,东莞辖区共有9类37家银行机构,包括东莞银行、东莞农商行、东莞信托、村镇银行在内的9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汇丰、玉山银行、彰化银行在内的8家外资银行机构,广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东莞分行等4家一级分行,银行机构种类、网点密集程度、金融业务品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四是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积极引导地方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改革,健全“三会一层”架构,支持有条件的机构探索与其他领域更深层次的合作,寻求协同发展,加快综合化经营模式的实践。

 

市经信局答复:

  市府金融工作局:

  《关于深化产融结合的具体操作模式推动东莞金融更好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就提案中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国家、省有关科技、金融工作部署,大力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水平崛起。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进我市节能、金融和产业“三融合”。

  出台《关于大力推广融资租赁促进技术改造的工作方案》及《东莞市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与金融产业融合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典型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选取一批具有市场前景的企业开展融资租赁和节能服务试点工作,将融资租赁、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工作有机结合,释放我市金融创新与产业升级融合发展,相互促进的潜力。

  二、加强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科技、金融和产业之间的良性互动。

  (一)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出台《东莞市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暂行办法》,通过简化行政办事手续,加大税收扶持力度、财政扶持力度,加强人才培养、金融支持等措施支持我市企业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壮大规模,中小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滚动发展。其中金融支持方面,提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并适当给予利优惠。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组成银团或在我市发起设立兼并重组基金,支持、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并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向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委托贷款、过桥贷款等融资支持。充分发挥资市场作用,拓宽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企业兼并重组能力。

  (二)以支持实体经济为重点,助推产业金融发展。

  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引导民营资本发展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东府〔2015〕44号),提出通过实施“投资兴企”、“创新强企”、“培育壮企”、“融资助企”、“服务惠企”等五大行动,促进经济与金融深度融合,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夯实金融业发展的基础。如完善科技、金融与产业有效融合的项目对接机制;引导民间投资机构共同组建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基金,投向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并落实天使投资风险补助机制,对在我市注册并因投资于我市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而发生亏损的创业投资机构给予补助;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鼓励试点银行对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立项或推荐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对获得贷款的企业,市财政按其实际支付利息给予贴息补助。

 

市金融工作局答复:

  致公党东莞市委会:非常感谢贵党市委会对我市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贵党市委会在《关于深化产融结合的具体操作模式推动东金融更好发展的建议》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一、关于继续加大力度培植区域产业金融发展环境的问题在2012年,市政府出台《东莞市金融招商奖励办法(试行)》,通过政策引导,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进驻我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我市金融机构达130家(其中银行机构37家、证券期货40家、保险机构53家),还有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新型经济金融组织超过100家,并成立了2支政府引导基金,并积极引进各类创投机构等进驻我市。目前,我市正积极研究制定加快基金业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以更好地引进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各类金融机构进驻我市,不断完善我市金融机构体系。同时,我市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大力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交易、保险诈骗等违法金融活动。由于金融监管事权属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职能,地方政府不具备相应职责,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上级金融管理部门的支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我市金融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二、关于加大力度出台政策引导企业资本化发展,做到微观产融平衡的问题目前,我市已出台《关于印发〈关于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东府〔2015〕27号)、《关于印发〈东莞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办〔2015〕33号)、《关于引导民营资本发展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东府〔2015〕44号)等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通过实施“投资兴企”、“创新强企”、“培育壮企”、“融资助企”、“服务惠企”等五大行动,促进经济与金融深度融合。同时,不断扩大直接融资比例,拓宽企业融资新渠道。一是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加强部门联动,协力解决企业上市中存在的问题,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二是培育创投产业。进一步完善我市扶持股权投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吸引各类创投机构特别是投资早期项目的天使投资、种子基金等落户我市,为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大力发展市政府引导基金,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加强与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基金如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的交流合作,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对新兴产业的引导作用。三是推动我市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融资。对基础较好但是规模偏小的企业,通过分担企业挂牌成本和对成功取得融资予以奖励的方式,鼓励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其研发、推出新型债务融资工具,满足不同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积极研究对企业利用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取得融资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至目前,东莞境内外上市企业共32家(其中境内上市企业17家,境外上市企业15家);已上报材料到证监会企业11家;广东证监局备案企业6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25家(挂牌企业取得直接融资近4800万元,同时由于增信作用,带动间接融资近28000万元),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超200家,数量均居全省地级市第一;同时启动第九批上市后备企业申报,预计年内可新增上市后备企业10家。东莞已形成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四板和上市后备企业的梯次结构,初步形成了资本市场发展的后发优势。下来,我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相关政策,积极研究加快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一步加强做大。三、关于建立产融结合的市场化机制和协同机制的问题2014年6月,我市出台了《东莞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工作方案》,以相关金融组织机构为依托,在全市开展“拨投联动、拨贷联动、投补联动、贷贴联动、贷奖联动”等科技金融产业融合试点工作,通过2年的试点争取健全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今年4月,我市出台了《东莞市促进金融、科技、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三年(2015-2017)行动计划》,总体思路为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为主线,以打造创新型经济强市为目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探索具有东莞特色的科技、产业与金融共赢发展新路径,并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下来,我们将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合力,实施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金融业更好地支持科技和产业发展。四、关于培育典型区域和大型优势企业,放大示范效应的问题我市通过完善财政导向作用、有效激活金融资源、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等方式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构建财政资金、金融资源与社会资本联动的新格局。主要做好两种融资模式的设计工作:一是“科技转型基金”融资模式。我市有关职能部门与建行东莞市分行、连城资产评估公司签署了“科技转型基金”合作协议,通过引入知识产权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和市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金,银行机构按财政出资的风险准备金放大10倍,实现“政府+评估公司+银行”三方合作,共担责任,专门扶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据建行东莞分行预计,该行年内可向政府、评估公司、银行三方认可的名单内约100家次企业授信5亿元。市财政出资的政府风险补偿资金在三年内计划投入2亿元,预计未来三年可向约400家次企业授信20亿元。二是“横沥模具”融资模式。由横沥镇会同东莞银行共同策划融资方案,建立政府牵头主导、行业协会辅助、企业积极参与、银行主动改革的四方联动机制。其中,政府牵头建立企业信息管理、信用评估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由横沥镇财政和模具行业协会按照1:4的比例设立初始规模为1000万元的风险资金池,银行放大10倍,可撬动银行信贷资金1亿支持该镇模具企业融资。周边镇街也有意向仿效横沥模式,与银行机构合作,支持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在做好两种融资模式运行试点的基础上,我们将深刻总结、分析运作经验,力争做到模式可复制,经验可推广,以此解决好金融推动科技创新的三大基础性问题:解决好金融推动科技创新的定位问题,解决好金融推动科技创新的市场化问题,解决好金融推动科技创新的经验推广问题。同时,我市出台《东莞市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暂行办法》等政策,通过简化行政办事手续,加大税收扶持力度、财政扶持力度,加强人才培养、金融支持等措施支持我市企业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壮大规模,中小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滚动发展。其中金融支持方面,提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并适当给予利优惠。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组成银团或在我市发起设立兼并重组基金,支持、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并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向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委托贷款、过桥贷款等融资支持。充分发挥资市场作用,拓宽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通过兼并重组打造一批大型企业。下来,我们将积极探索促进产融结合的新模式、新措施、新办法,如探索设立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保险公司等,通过促进金融、科技、产业的融合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五、关于借助智库力量并结合东莞示范企业实践经验,研究整合并推广产融双驱最佳模式的问题一直以来,我市非常重视借智引力工作,通过加强与高校、研究所等机构合作,合理规划我市金融产业发展,并借助探索研究机构的力量积极探索我市产融结合的最佳模式。同时,积极强化与有关专业机构合作,进一步加强与沪深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的合作,借智引力,为我市企业发展利用资本市场提供优质的服务。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力量,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积极探索符合东莞发展特点的产融结合模式,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六、关于宣传和推广东莞的产融政策和模式的问题通过发挥媒体等平台宣传我市金融政策,为金融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是我们重点工作之一。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我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我市最新金融政策。二是会同中小企业局等部门举办政策宣讲会等活动,积极向广大企业宣讲我市最新政策。三是通过举办银企业对接会等形式,搭建金融机构与企业交流沟通平台,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企业融资。四是通过举办资本市场论坛讲座等活动,宣传国家、省市最新政策,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下来,我们将更加注重发挥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宣传国家、省、市金融政策,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发支持。最后,再次感谢贵党市委会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科技局、经信局、商务局;人民银行;东莞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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