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203)完善社保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议

  尽管社保医疗体系在不断做出调整, 最大的变化是没有金银卡之分, 而且之前只有工作地的社区门诊, 现在增加到了两个。表面上有了较大变化,其实离治本还有很远的距离。要做到治本,肯定不能只是以“分流社会资源”“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作为措辞。其实更多的要从源头做起。

  目前了解到的具体情况是住院是没有多大的不便,问题主要在门诊。

  1.参保人可以在工作地和居住地各选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但需符合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或分属不同的镇街的基本条件,两个就医点就医享受同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比以前只有工作地一家就医点有改善,但农民工虽然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但他们的房子是租的,如何申请居住地就医点?不存在房产证,有些也没有租赁合同。随着城市的发展,一体化的结算是必然趋势,因此医保卡的使用应该也跨越本市内的地域限制,实现全市通用。这样可以将全市的医疗资源进行统一的规划和利用,方面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2.调整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转诊至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的,支付比例从60%下调到50%;转诊到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的,支付比例从50%下调到35%。只有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的,才能按原规定办理转诊。这条出发点是好的,就是要保障社区门诊机构,但问题是如果社区门诊的医疗设施和医生资质满足不了患者的要求,该规定仍然会形同虚设,患者要转诊的还是转诊,反而该规定浪费了患者的时间到社区门诊写转诊单,浪费患者及医生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起不到真正的作用。大多数人并不会因为转诊会降低了支付比例而将就在社区门诊就诊。

  针对上诉问题,每个城市都在探索解决之道。在拥有一千四百万人口的成都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参考。截止到2014年成都共有10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6个中心城区有63家,当中部分还设有住院医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多,分布广,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成都参保人员只要持有医保卡不需要开具转院证明可以在成都市任何一家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保制定医院就医。大大提高了医院的效率,使全市的医疗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由患者市场来进行选择,发现问题,优胜劣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办 法:

  以成都市高新区芳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例(请见附件),该中心的高就诊率、高接种率与该中心在软硬件等方面的配置息息相关。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东莞的社区医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硬件设施上。

  东莞现有的的社区医疗存在诸多不足,如:硬件设施陈旧落后、条件跟不上,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私人诊所无异;如南城西平片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整个南城的城市定位完全不能匹配。开设科室不足,无法进行疫苗接种等。无法进行常规的医疗检查。药品严重不足,不同症状的病人去看病都只能开一两种同样的药。这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让患者能接受什么样的医疗呢?患者敢去这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吗?

  二、 人才队伍建设上。

  东莞现有的医疗人才队伍分布不平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缺乏优秀的医疗工作者,是造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水平低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人问津,不能得到广大患者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如何培养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才体系是解决社区医疗的一个核心问题。

  1、 引进新人

  不断引进高校的优秀医科专业毕业生,大胆培养新人。这不仅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更可以为东莞整个医疗体系提供长远的人才储备。如要求对进入医保指定医院的必须要有2-3年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经历。这不仅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了新鲜血液,也可为大医院输送优秀成熟的人才。

  2、 人才交流及培训

  抽调全市医保指定医院的优秀骨干医资力量,到各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轮诊。一方面可分流部分患者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另一方面也可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进行指导交流,提高社区医疗技术水平。而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轮诊的服务时间和进行学术交流指导的质量,或带领“学徒”的数量和质量,可以作为将来这些医生晋升或评定的一个重要指标。

  这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保制定医院之间这种可上可下的人才流动模式,可加速提高目前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并能提高效率。

  三、转换机制方面。

  在全国不断深化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东莞更应该大力打破由政府行政的方式对医疗资源进行分配的方式。让患者在全市范围内自愿选择去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或者定点医院。通过患者的自由的选择对医疗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使之更加合理高效。

  四、报销比例问题。

  本身通过政府规定降低医疗报销赔付比例就是对缴纳医保人员利益的极大损害,而且此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医疗分流的问题,反而会加剧广大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矛盾。政府不应该把自身需要想办法解决的如何加强基础医疗设施建设的问题通过简单粗暴地降低人民群众福利的方式来解决。

  关于如何分流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每个城市都面临的挑战,也是对政府执政智慧的考验。

  常言道:安居乐业,而医疗正是安居的一个重要内容和考虑因素,希望政府真正以民生为导向,打造一个更加合理、方便、高效的生活、医疗、教育体系,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东莞扎根东莞,实现东莞的再次腾飞,当然也更助于中国梦的实现。

提案者 尹利平,蒋淑军,黄蔚然,陈建忠,林喜荣,袁满欢
部门答复

  尹利平、蒋淑军、黄蔚然、陈建忠、林喜荣、袁满欢委员:

  《关于完善社保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议》(提案第20150203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建议》对我市医保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在此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医保卡全市一卡通用问题

  近日,由习近平主席召开的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强调,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我市社区门诊统筹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正是符合国家这一方向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以较低缴费水平(缴费费率仅为3%)为参保人提供较高的待遇水平,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发生的基本医疗费,基金按70%核付,不设最高封顶线。《建议》中提到成都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该中心的好经验、好做法值得我市借鉴学习,但我们同时需注意的是,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5%,其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为个人报销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不超过200元。因此,若如《建议》所提实现医保卡全市一卡通,则有以下问题需考虑:一是不符合国家和省新医改的发展方向,不利于我市医疗与卫生服务机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服务格局的形成。二是在我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基金有限的现实情况下,要无限制地满足参保人医院门诊需求,其缴费与实际医疗消费将出现极度不平衡,意味着需要大幅度提高社区门诊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增加社会各方面负担,这种做法目前很难实现的。三是这将导致我市整个社区门诊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导致新的“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产生。

  二、关于新增就医点问题

  考虑到部分参保人工作地和居住地分属不同社区,我局去年也对此类参保人选择就医点的办法进行了调整,允许这类在保人在工作地和居住地各选择一个就医点,以方便其享受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待遇。新增辅助就医点的基本条件是需符合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因此参保人需提供居住地与工作地不一致的证明材料。按《建议》所提参保人租住房的情况,参保人可提供居住地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新增就医点所在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三、关于转诊报销比例问题

  去年我市下调了社区转诊支付比例,与社区首诊70%的支付比例形成落差,通过支付政策引导参保人留在社区,控制不合理、不必要的转诊,从而减少社保资源不合理使用。从政策实施情况看,政策调整前后转诊人次所占比例下降3个百分点,政策的引导作用明显,仍有提升的空间,需从各方面进行努力,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在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我局始终重视,并且真抓实干,去年相继在转诊支付比例、两点就医、用药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从相关数据看,也开始发生作用,今年我局已经积极与卫生等部门协调,由卫生部门起草了全市统一的社区转诊流程及规范,在坚持首诊制的前提下,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优化社区转诊流程,相关优化方案将于今年出台。下一步我局将逐步对社保社区结算信息系统进行拓展,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结算、就诊、预约、双向转诊等多项服务功能,实现社区与上级医疗机构间预约转诊,推进惠民便民服务,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提高社区吸引力。

  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情况

  2007年,我市全面启动新型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坚持突出公益性质,实行“政府办政府管”的管理体制,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我市不设县(区)的行政区域特点,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延伸到农村,纳入全市社区(村)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实施,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建成了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要载体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在社区的科学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群众在居住的社区(村)、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安全、有效、价廉、方便的基本卫生服务。

  目前,全市共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397所(服务中心33所、服务站364所),现有总人数5861人(其中医护技人员4874人,包括全科医生1718人、社区护士1670人、药剂人员755人,医技人员319人、公卫医师230人、中医182人),基本建成市、镇、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网络,市民步行15分钟可就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较好地解决了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寮步、大岭山、凤岗、望牛墩、东坑等5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碣、麻涌等2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广东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中心数量占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的21.2%。2014年,我市寮步和道滘两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被中国社区卫生协会评选为“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五、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硬件设施建设有关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预算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机制,经费主要由镇街财政供给,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设备、设施购置和机构运行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由财政部门拨付,业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置与建设规划工作,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东卫﹝2007﹞139号)。在执行过程中,部分镇街(如寮步、东坑、大朗、麻涌等),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高标准建设并能逐步满足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要;近期,部分镇街重新规划建设一批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洪梅、长安、谢岗、横沥、常平等,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以上。但少数镇街(如南城街道)不重视,导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备设施不达标,无法满足群众的服务需要。

  六、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通过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加快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一是合理设定岗位和人员编制。出台《关于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通知》,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人员管理、主要工作任务及人员经费等问题,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表》,核准人员编制为3220人,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市编制管理,目前仍启动人员招聘入编工作。二是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机制。制定《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人员准入标准,按照公开招聘、全员聘用、绩效考核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建立起科学的人事管理机制。通过竞聘上岗、实行择优聘用、合同制管理,对激发社区卫生服务动力、提升服务质量起了重要作用。三是完善全科医学培训制度。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把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中。目前,我市已实施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转岗培训共计3346人;社区卫生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基本完成每年的学分要求;定期举办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医疗服务等项目的培训。今年,启动管理人员、七类人员及全科医生团队培训内容。四是实施对口支援措施。制定了《东莞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单位建立了定点技术协作关系,有计划安排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会诊、健康咨询和技术指导,并接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修学习,全面提升社区医务人员整体素质。五是建立激励性分配机制。出台《东莞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制度,从而完善了内部考核制度,并提高了社区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七、关于患者自由选择对医疗资源进行有效配置问题

  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和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社保政策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是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符合我国医改的精神和方向。具体做法是:将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台《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定点首、逐级转诊的就医结算制度,参保人在指定社区就医点就诊才能享受门诊医疗保障待遇的70%报销(门诊抢救除外),非病情急需情况下直接转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或首诊不在社区的,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从而规范了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引导参保人“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观念。

  目前,我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与各镇(街)医院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如果让患者不需要转诊,直接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定点医院就诊,势必造成参保人不管大病小病将重新聚集到大医院就诊,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重现过去“看病难、看病贵”、“三长一短”现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将无法健康发展,最终损害参保人的根本利益。

  八、下一步将采取的措施

  (一)规范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就医程序。目前,正准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就医程序的文件。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坚持分级管理原则,严格执行转诊指征,规范转诊的流程,加强转诊的管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双向转诊有关文件规定。优化转诊流程对符合转诊条件且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能力处理的病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站点可直接转上一级医院。

  (二) 全市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转变服务模式,从“坐堂等人”向“主动上门”服务转变,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今年力争实现全市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40%以上,为城乡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个性化服务。

  (三)整合资源,进一步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

  根据市机编委《关于剥离镇街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的通知》(东机编〔2014〕71号)、《关于调整各镇(街道)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的通知》(东机编〔2013〕92号)以及《关于印发东莞市各镇街公立医院剥离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职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卫〔2014〕82号)精神,我局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人、财、物进行资源整合,避免资源重复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稳定人才队伍。解决业务骨干的入编问题,按照岗位落实工资,切实提高社区卫生医务人员待遇,保证队伍稳定。二是加强人员培养。制定并落实医院医生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学习交流制度,推动建立医院医生职称晋升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挂钩机制;全面启动《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培训项目》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项目》。三是完善服务功能。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完善“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激活用人制度及签约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开展中医药服务。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要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开展中医药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五是建立购买服务机制。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医院购买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及某一技术特长的专科医生岗位为基层群众服务,借助医院技术力量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水平。


办理单位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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