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184)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开始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由于多年来对农村环境问题的忽视,导致农村环境脏、乱、差几乎成为普遍现象,“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是目前农村环境治理的总体景象。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缺失,令人触目惊心。2012年,一项针对广东省东江、北江、西江流域典型村庄生活污水排放情况的调查显示,这些地区96%的村庄没有污水排放管道和处理系统,仅有少部分住户建有化粪池或沼气池对生活污水进行简单处理。村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并流入河道,污染水源,严重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

  中共十八大以来,国家和广东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尤其是生活污水治理问题。2011年,环保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环发〔2011〕29号),同年,广东省出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1-2013)》(粤环〔2011〕99号),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编印了《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引》等,对我省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了有效指导,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统计,截止到2013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所有建制镇基本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了农村生活污水与城镇污水管网统一收集,部分地区如广州、佛山等地推行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治污效果。东莞市也不断推进重点区域(饮水用水源地等)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总体来看,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率正逐年提高。但是污水治理形势仍不容乐观,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政府宣传保护不够,污水治理意识薄弱。

  在我市大部分农村地区,长期的观念认为农村污水不比工业污水量大,凭借水体的自净能力即可清除污染,甚至有群众认为处理过的水不肥,不利于浇灌庄稼,所以,长期以来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造成的污染并未引起当地政府和群众的足够重视。随着农村人口的不断增加,洗涤、农药等化学用品的广泛使用,使得大量氮、磷积聚已超出水体自净能力,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严重。地方政府片面地认为只要生活水平提高了,一切问题都能解决,不但缺乏对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宣传,甚至连地方学校及政府机关自身产生的污水也没有进行收集处理。这种情况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导致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2、污水治理资金短缺,社会力量投入不足。

  近年来,国家和省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力度,2008年国家设立了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11年我省设立了省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重点之一就是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地方各级政府也不断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投入,但面对污水处理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高昂费用,除个别地区治理资金来源于村民自筹或社会基金捐助外,企业、民间、个人资本极少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单纯依靠各级财政支持,资金来源单一,投入明显不足。

  目前我市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不平衡,各镇差距明显。莆田片区、石马河流域各镇污水收集率比较高,达到80%以上,而水乡片区的污水收集率相对较低,只有20%~50%。目前市政府已出台相关政策,对石马河流域和水乡片区的镇街予以财政补贴,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能力。而其他片区镇街因财政资金分摊不明确而采取观望态度,对次支管网的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不是很积极。

  3、治理设施总体落后,处理技术相对单一。

  珠三角地区设施建设相对完善,多地建有专门的生活污水收集管道,污水处理设施治污能力相对较强。部分地区如广州增城、佛山三水等区采用人工湿地等技术,效果良好,而其他地区无序排污的情况仍然较为严重。大部分地区没有铺设管网收集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较小,普遍都在200m³/d以下,技术模式单一,经济效益差。目前我市基本上采用的都是污水厂集中处理的方式,人工湿地等方式还未大范围推广,已建成的人工湿地规模较小,效果不明显。

  办 法:

  1、统筹整体规划,计划分步实施。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整体规划,统一布局,要与新型城镇化、水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相衔接,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建设时按照轻重缓急、分区分片逐步实施,不能一次性大干快上,以免摊子铺得太大而不能左右兼顾,导致工程不能收尾或烂尾,发挥不了应有的效果。要充分利用已建管渠进行改造利用,逐步实现雨污分流,纠正错接乱排的现象。

  2、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技指导。

  政府不仅要投资建设,而且要提供设施运作的经费,保障其正常运行,起托底作用。

  由于我市各地农村技术人才和科技力量相对薄弱,建议在现有基础上,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加强对各镇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指导,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科技投入,研究制定适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技术规定、规范,并出台实施。

  建议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的同时,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投入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领域。可由政府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农村污水情况进行调查和设计,确定截污及治污系统的建设规模,按规模和处理水量分别对截污治污的企业进行补贴。或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投资。此外,还应积极鼓励社会、民间、个人捐助,建立环保基金,拓宽社会捐助渠道。

  3、转变机关作风,简化审批手续。

  市政府应进一步放权到各镇(街)乃至村,简化相关的立项审批等手续,财政补贴直接到村,由村委会及居民小组自行对错接乱排进行自查自纠,充分调动村一级的积极性,让村民主动参与到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中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对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采取一定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指导。

  4、加强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

  各镇尤其是经济相对落后的水乡地区应抓住当前发展水乡一体化的机遇,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设施建设,同时因地制宜,探索既生态又经济的治理模式。例如,由于农村地域广阔,自净能力较强,因此在污水收集方面可采用雨污合流制的收集体系;在处理技术的选择上,可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充裕的优势选择高效藻类塘、生态系统塘和土地处理系统等,尤其是土地处理系统中的人工湿地技术,在我省应用发展较快,具有运行简单、处理效果良好的特点,可大力推广。或采用集中简易处理后,作为农村灌溉用水等。

  5、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考核机制。

  要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按照计划的进度及预期达到的效果,对实施的主体进行量化考核并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以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采取“以奖促治”“责任追究”“目标考核”等相关机制,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6、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治污认识。

  市政府和主管部门须增强环保意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学校、村组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农村污水治理的相关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让广大农村群众认识到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意义和实际自身获得的效益,提高治污认识,同时探索适合自身的治污道路。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部门答复

  民盟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第20150184 号)收悉。十分感谢贵委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由于过去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环境保护措施的相对滞后,导致我市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凸显。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水环境治理,多措并举,加大投入,重点对主要河流、水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动截污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新扩建,提高污水收集率与处理率,同时利用新媒体,移动网络等平台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综合利用多种方式改善农村水体环境。经研究,办理意见如下:

  一、统筹整体规划、计划分布实施

  针对目前我市农村水环境治理规划问题,市环保局制定《东莞市2014 年度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东莞市2015年度石马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东莞市2014 年度茅洲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统筹指导全市主要河道水环境治理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的水务设施规划,市水务局分别对给水、排水、污水治理等制定各项规划指导水务设施的建设。目前,《东莞市城镇供水专项规划(2012-2030)》和各镇《排水专项规划》已基本完成,正在完善阶段;加快修编《东莞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划(2003-2020)》(污水处理厂建设部分),并向各相关单位征求《加快推进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2015-2017 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待市政府审批通过后执行。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技指导

  2014 年,市环保局申请国家东江流域综合整治与保护项目资金,桥头、谢岗、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桥头小海河综合治理、东太湖排渠综合治理以及桥头截污次支管网建设等6 个项目(环保)成功申报2014 年补助项目,总投资额约6 亿元,获得近15518 万国家环保资金支持;2015 年,获得省环境保护厅333 万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优先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市水务局拟用三年时间再投入26亿元到截污次支管网建设中。此外,为解决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除由市财政进一步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和政策倾斜力度,以及与银行合作建立水务工程建设基金外,市水投集团正以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虎门城区段河道清淤工程等为试点,积极探索研究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 模式),广泛引进社会投资者参与,共同推进我市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为填补农村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由市水利学会组织的专家组对镇街和建设单位送审的专项规划和工程设计报告进行技术审查,达到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后,才由市水务局出具批复意见。

  三、转变机关作风,简化审批手续

  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原则,市水务局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协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加快审批各项污水治理项目。市水务局与市发改、财政、环保、国土、城乡规划等部门经过协调沟通,计划对列入《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2015-2017年)行动计划》的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内河涌和水库综合整治等水污染治理项目有关前期工作进行了简化。对截污次支管网,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编报,初步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同步开展。目前该行动计划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待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通过执行。简化后的审批时间将大为缩短。

  四、加强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

  目前我市筹建、在建污水处理工程共有11 项,工程设计总处理能力为81 万吨/日,建设配套截污管网约137.639 公里,估算总投资约24.45 亿元,出水标准优于国标一级A 标准(石碣沙腰项目为国标一级B 标准)。工程全部建成后预计服务人口达到359.87 万人,服务面积达到645.13 平方公里,对我市农村水环境改善将起重要作用。在污水收集方面,我市正在石马河流域和水乡地区建设350 公里的截污次支管网,并计划用三年时间再投入26 亿元建设不少于400 公里截污次支管网,并同步排查解决雨水管渠、截污主干管网及次支管网之间的混接、错接、漏接问题,提高污水收集率。

  五、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考核机制

  (一)强化监督管理。我市为加强对农村环境监管力度,在全市500 多个村(社区)设立了专职(或兼职)的环保管理员,协助环保分局开展环境管理工作,对本区域的环境状况进行就近管理;在全市设立了6 支环境监察大队,分片区履行环境执法监察职能,构建了覆盖全市的市、镇、村三级无隙环境管理网络;在全市设立了3 个环境监测分站,分片区履行环境监测职能,构建了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二)建立考核机制。针对全市环境整治工作,实行东莞市环境责任考核体系,并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范围,对各镇街全年环境治理工作进行考评打分,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镇街进行通报,督促各镇按时按质完成年度任务。为保证我市主要河道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市水务局、环保局共同制定石马河、茅洲河及水乡地区的河长制考核体系,并研究制定相应的下一级考核体系涌长制。为督促水库的综合整治,市水务局制定了库长制考核体系,待市政府审批通过后执行。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治污认识

  通过各项宣传工具,整体提高全民治污认识。一是定期举办水环境保护专题系列活动。市水务局在东莞市图书馆、中心广场等人流多的地方定期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生态文明、水务知识科普日等专题活动。通过在宣传点布设图文并茂的展板、向市民派发印有环保标语的宣传单、环保袋等方式,增强群众的环保理念;二是开展“学校环保辅导员”试点工作,通过环保辅导员在中小学中开展环保宣讲活动,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学校的环境教育。目前,全市已有34 个镇(街)98 所学校参与试点工作,34 名环保辅导员已经举行“环保讲座”近100 多场次,惠及师生近万人;三是以新闻宣传为中心点,利用东莞阳光网、东莞日报、水务局官网等平台开设专栏,及时公布水利的新法新规、邀请媒体对治水工作进行集中报道,加强舆论监督,提高治污认识。


办理单位 东莞市水务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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