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168)加强安全农产品产销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东莞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导致东莞的农业萎缩,农业GDP只全市GDP的0.3~0.4%,东莞的农产品主要是市外供给,如生猪95%以上,粮食99%,蔬菜80%以上。市的检测机构对市场的农产品有一定监控能力,但源头在外的农产品其安全难于进行源头监管,生产中使用的各种化学物质造成食物中毒或慢性中毒的可能性非常大。

  在政府的监管平台下的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是通过市制订的产地准出标准体系组织企业生产合格产品,市场准入体系管理销售企业,在平台上发布安全农产品信息,形成产销一体化,全程监管农产品,是农产品的安全保障最为有效的途径。

  目前一体化难于实施的根本原因在于,一是政府缺乏政策指引,企业无法参与;二是农业企业先进理念较弱,难于有效组织众多企业参与;三是技术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支撑。

  办 法:

  一、出台安全产销一体化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

  二、制订产地准出标准体系和市场准入体系,规范企业安全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三、鼓励研究与推广单位的科技研发与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四、加强市民的农产品安全教育与监督。

  五、加强财政对项目的支持力度,补贴安全农产品,鼓励市民购买安全农产品。

提案者 黎平
部门答复

市食药监局答复:

  市农业局:黎平委员的提案《关于加强安全农产品产销一体化建设的建议》(提案第20150168号)收悉。结合我局职能及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一、我局的工作基本情况我局自2014年3月1日承接流通环节食品的监管职能以来,坚持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全面加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和经营行为规范建设,着眼解决监管重点和难点,积极探索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流通环节农产品安全监管综合水平。(一)积极参与市生猪产销联建工作。一年来,我局积极参加市农业局组织的生猪产销联建工作联席会议,参与调整生猪定点供莞基地名单认定,认真组织落实市政府生猪屠宰监管协调督导会督导事项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协调机制成员作用,有效促进市生猪产销联建工作的开展。(二)主动明确和履行监管职能。我局根据职能分工,明确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等各个环节监督管理的职责。主动与农业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环节的衔接,全面履行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二、下一步工作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无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因此,我局将结合职能,重点在推进农产品产销一体化建设工作中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监管衔接,确保监管到位。农产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我局将明确部门职责,将加强流通环节农产品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二)加强机制建设,形成监管合力。在农产品监管工作中,建立部门信息通报机制,实行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监测批次,并把监测结果及时通报有关监管职能部门,同时,以市农业局定期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作为重要依据加强监督管理,依法对问题农产品进行查处。(三)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监管效能。第一,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主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义务。第二,加强规范农产品经营者经营行为。督促指导农产品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记录等制度,确保农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和可溯源。第三,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力度和违法经营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农产品经营市场秩序,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

 

市农业局答复:

  

  黎平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全农产品产销一体化建设的建议》(提案第20150168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您所反映问题及提出的建议,经我局会同市食药监局研究,现就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产品产销一体化建设工作现状

  我市年平均消费蔬菜150万吨、生猪300万头、三鸟8000万羽。针对生猪、蔬菜等大宗鲜活农产品主要由外地输入,来源范围广、监管难度大等问题,为解决产销不平衡的问题,我市通过与省内外农产品产区开展合作,推行农产品产销联建,认定一批蔬菜、生猪等农产品供莞生产基地,力保农产品安全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自2006年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莞市保障生猪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由农业、经信部门制订并实施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电子标识等管理办法,按照“政府监管、市场运作、互利双赢” 原则,开展生猪定点供莞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工作。目前我市与7省(广东、湖南、江西、福建、广西、贵州、云南)44个市县建立了生猪产销合作关系,认定供莞基地410家,年供应能力达940万头; 2009年我市开展蔬菜产销联建工作,目前已与5省(广东、海南、广西、宁夏、贵州)15个市县建立蔬菜产销合作关系,并按无公害产地标准认定了供莞蔬菜生产基地160家,种植面积达24万亩,年生产能力达100万吨,为市民提供更多安全优质蔬菜选择。

  (一)抓机制建设

  市农业、商务、食药监等部门分别组建生猪产销联建工作协调小组、供莞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小组,负责供莞生猪、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先后与省内省外多个生猪、蔬菜产地市县建立生猪、蔬菜等农产品产销合作关系,为供莞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打好基础。

  (二)抓基地认定

  在生产单位申请、当地农业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及产地环境检测,按照《东莞市生猪定点供莞基地认定条件及程序》、《东莞市农业局供莞蔬菜生产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等程序和标准,进行基地审核和认定。先后认定17批生猪定点供莞基地410个;认定6批供莞蔬菜生产基地160个。

  (三)抓动态管理

  制订了定点供莞基地生猪供应和采购管理、供莞蔬菜生产基地认定与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加强供莞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产销联检。实行供莞农产品基地动态管理,建立供莞基地生产供应及产品监督检查档案,按照“可进可出”的动态管理原则,及时淘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供莞农产品基地。

  (四)抓产销对接

  通过不定期开展供莞农产品生产基地考察和联合抽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和产销见面会等形式,掌握产地种养动态、互通监管信息,保障供莞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我市采购商与产地生猪、蔬菜生产单位交流洽谈,推动产销对接,促成安全优质农产品供应东莞,保持我市生猪蔬菜稳定供应。落实生猪采购基地化,生猪凭“一证两标”(动物检疫合格证、免疫耳标、供莞生猪电子标识)进入我市各定点屠宰场,从2011起推行供莞生猪电子标识信息化管理,严把生猪入场关。2015年,我市积极推进供莞生猪网上交易,借助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等手段,让每笔生猪交易有记录、有评价、可追溯,目前可供网上交易的供莞基地达353个,生猪网上交易数量和普及率逐日稳步增长,有效保障了生猪的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

  近年来,尽管我市在创建农产品产销一体化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加强供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仍存在一定困难和不足:一是我市流通环节农产品来源复杂,质量安全水平参差不齐。虽然农业、食药监等部门对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实施常态化检测监督,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及销售均无需取得行政许可,农产品生产流通经营主体组织化程度低,导致供莞农产品的追溯仍难以有效实施;二是全国各地对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力度存在较大差别,导致一些不合格农产品进入我市流通消费环节,给我市带来一定的监管压力。

  二、下阶段主要工作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

  对本市农产品生产环节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市、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将监管、监测覆盖面扩大到全部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零散种养户。以农业龙头企业、“三品”认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重点,农产品标识和质量证明为基本要素,实现农产品安全准出和有效追溯。继续完善农产品生产环节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全市1.3万多户种植户质量安全状况的动态监管,完善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红黑榜”发布制度,有效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共治。

  (二)规范农产品流通经营行为

  第一,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主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义务。第二,规范农产品经营者经营行为。督促指导农产品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记录等制度,确保农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和可溯源。第三,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力度和违法经营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农产品经营市场秩序,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

  (三)加强部门间沟通合作机制

  建立部门信息通报机制,实行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建立部门合作会商机制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溯源凭证为核心内容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构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四)继续推进供莞农产品产销联建

  以供莞生猪网上交易为重点,力争2015年80%以上的供莞生猪通过生猪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有效实现供莞生猪全程追踪溯源,确保生猪供应及质量安全。探索生猪收购、贩运及屠宰环节监管新机制,完善屠宰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和生猪批发商、供应商备案制度,推行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强化生猪及肉品经营单位的监管。

  (五)加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力度

  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工作,继续组织做好“送农技、传党情”、“农业科技特派员”、“农技推广直通车”三个服务平台。通过开展科技下乡等大型专题活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建立一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户,做好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宣传推介工作,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生产单位科学种养水平。

  (六)加大政府扶持和奖励力度

  以农业科研单位为技术支撑,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逐步扩大标准化生产面积。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意见》,加大财政奖补力度,鼓励和扶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创建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工作,逐步增加本地优质农产品的供应数量。

  (七)注重宣传引导

  市镇两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政府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信息和动态,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消费相关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引导健康消费。

  以上是对您所提问题及建议的答复。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市农产品产销联建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

  


办理单位 东莞市农业局,东莞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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