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161)留住人才的的建议

  2014年东莞着实火了一把, 丐帮、扫黄、血汗工厂好多外地的朋友都闻东莞色变。在这里我想说没来过东莞,不要随意点评东莞; 来过东莞, 你一定会爱上东莞!美丽的东莞, 它有许多美誉 – “服装之都”、“家具之都”、“鞋都”, 也是举足轻重的“世界工厂”。 论人口, 小小东莞承载着超过1000万的常驻人口, 仅次于一线城市“北上广”。 论经济总量, 东莞以一县之域创造了5100多亿的GDP, 超过了不少省会级城市。论进出口贸易额, 东莞在全国各大城市中排名仅次于上海、深圳和北京。 曾获36个全国第一, 中国绝无第2个这样的城市。

  事实上, 无论天时地利, 东莞都不具优势。 东莞虽然位于珠三角, 但广州在它的西北面, 深圳特区在他的东南面。 这两个重量级的大城市正好形成一个蟹钳, 从东北和西南将东莞夹在之中。 然而,在夹缝中悄然崛起, 东莞创造了黄金30年的奇迹, 这当中的艰辛离不开低调务实的当地居民和好几百万背景离乡来东莞寻梦的新莞人的辛勤付出。他们将自己的青春、热血和智慧挥洒在这片土地上,创造和见证了东莞辉煌崛起的30年, 东莞俨然是他们的第二故乡。 2014年3月31日东莞市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 2013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88.93万,常住人口为831.66万,相比2010-2013年常住人口增速大幅下降,2014年常住人口开始出现不增还减的现象。

  如何实现东莞“十二五”规划中“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除了加强“三重”建设外,吸引关键人才、留住中高端人才将为东莞的转型升级和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保障。 为了吸引、留住人才, 2013年3月东莞出台了《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吸引力确实很大,但受惠群体非常有限,仅有非常小部分的人能受惠。因此,如何在广州、深圳甚至香港的夹缝中留住东莞现有的中高层人才显得尤为重要。毕竟,相比广州、深圳、香港, 东莞的就业选择、就业平台相对要小和生活配套资源不如一线城市。 即使已经入户东莞的中高端人才,一旦出现合适的机会,都会造成东莞的中高端人才流失。

  在2014年召开的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习近平主席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主席明确提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必须坚定不移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科技强国之路。必须坚持创新,创新,再创新的科学发展方向。同时,他强调了人是科技创新最关键的因素,创新的事业呼唤创新的人才。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个地方的竞争力就体现在人才的竞争力上面,怎么样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是我们每个城市都要花心思要做的事情,从上面列举的相关地方政策中可见端倪,远观青海、宁夏等西部地区,浙江、福建等东部地区,湖南、湖北等中部地区,近观深圳、佛山等兄弟城市,均有对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返还的财政补贴政策,所以我提议东莞也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来吸引和留住人才,政府可设定一些个税奖励的硬性条件,如在莞工作年限? 年收入,如年薪15万或20万?在年底或次年1月能返回一定比例的个人缴税额……

  目前我国对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为:起征点3500元,税率3%至45%,共7级超额累进,具体规定为在超过起征点1500元以内的部分,适用3%的税率;对超过起征点1500-5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对超过起征点4500-9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对超过起征点9000-35000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对超过起征点35000-55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对超过起征点55000-80000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对超过8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

  下面我对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做简要分析: 1、对于1个月薪10000元,年终奖30000元,年收入在150000元的人士来说,他全年共应缴纳个税为11835.00元,税负率为7.89%;

  2、对于1个月薪15000元,年终奖20000元,年收入在200000元的人士来说,他全年共应缴纳个税为24335.00元,税负率为12.17%;

  3、对于1个月薪18000元,年终奖34000元,年收入在250000元的人士来说,他全年共应缴纳个税为34735.00元,税负率为13.89%;

  4、对于1个月薪20000元,年终奖60000元,年收入在300000元的人士来说,他全年共应缴纳个税为48885.00元,税负率为16.30%;

  从目前情况来看,基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国家与地方的分配比例为6:4,考虑到地方财政的压力,大部分有个税奖励的地方倾向于将地方征收的部分全额或部分奖励给希望引进、留住的人才,如东莞市采取的政策是将地方收取的全额奖励给希望引进、留住的人才,则将为年收入15万的人士节省个税支出4734.00元,将为年收入20万的人士节省个税支出9734元,将为年收入25万的人士节省个税支出13894.00元,将为年收入30万的人士节省个税支出19554.00元。

  筑好梧桐,引来凤凰。有人才,才有财。留得人才,才有未来。盼本届政府能从留住人才的角度,从多方面考虑关注新莞人中的中高级人才, 让他们扎根东莞、 安家在东莞。一起早日实现 “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目标。

  办 法:

  建议通过个税奖励的办法留住中高端人才,这个方案的好处在于:1)通过实实在在的激励方式,让中高端人才感受到东莞是政府对人才的重视; 2)激发中高端人才长期扎根东莞, 在东莞安家的意愿; 3)减少逃税漏税的案列。 目前已有一些城市在推行,相关政策列举请见附件。

提案者 尹利平,蒋淑军,黄蔚然,陈建忠,林喜荣,袁满欢
部门答复

  尹利平等委员:你们在市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留住人才的建议》(第20150161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工作的关心。你们在提案中分析了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政策,并提出对东莞中高端人才给予个税奖励的建议。现对你们的建议答复如下:个税补贴(奖励)作为吸引和留住中高端人才的方法之一,目前在国内部分城市确有实施。但经了解,根据最新的国家税法,地方无权“直接返还个人所得税”,不管是先征后返,还是给人才发放免征个税的奖金,都有违个税宗旨,不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国务院已于2014年11月底下发《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为此,我们认为以个税补贴(奖励)方式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做法在目前看来并不恰当。我市为吸引“三重”建设、园区建设和特色区域建设等所涉及的行业、产业、项目和企业急需紧缺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于2013年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在高层次人才创业奖励、居留落户、住房优惠、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13个方面提出了特殊支持政策,其中经认定评定的特色人才可享受50-200万元的住房补贴;对特色人才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每人每年1000-3000元的定额补助,等等。我市的特色人才认定评定以人才客观业绩贡献、能力水平为导向,不唯学历、职称,建立了一个较为立体的人才评价认定新体系,其范围涵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经营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人才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特色人才认定评定。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所指出的,我市目前的人才政策虽然力度很大,但政策受益面小,与企业人才实际需求有偏差。为进一步增强我市人才政策的吸引力,今年,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现行人才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评估,开展修订完善工作,更好地发挥政策对人才工作的支撑作用。重点是突出人才的市场价值,以人才的市场价值作为人才的评估标准,研究出台不同行业产业以及不同层次人才的引进评价标准,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差异化的人才优惠政策,努力做到东莞人才政策“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具体到对《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的修订上,今年将研究扩大特色人才认定范围,强化人才政策导向作用。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人力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衷心希望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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