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145)加强东莞市地沟油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一、东莞市地沟油回收管理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东莞的餐厨垃圾产生量巨大,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东莞市现有常住人口约800万人,若按照人均0.3公斤/天计算,东莞居民日产餐厨垃圾可达2400吨,年产生量约为86.4万吨,由于东莞目前仍未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这一部分餐厨垃圾究竟能产生多少的地沟油难以测算。另一方面,据东莞相关数据调查,目前东莞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共有约32239家,其中三星级及以上的酒店69家,酒楼667家,大排档10788家,有饭堂配套的工厂20003家,机关、医院、学校、科研单位712家。这3万多家的单位每年同样产生大量的餐厨垃圾以及废弃油脂,按最低15公斤每天每个单位估算,东莞市范围内的餐饮单位每天可产生地沟油原料约483.585吨,年产生地沟油原料约为17.4万吨,可提炼成地沟油成品油约8.7万吨。

  为规范治理这么大量的餐厨废弃物,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包括《东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东莞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11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2014年东莞市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计划)的函》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其中一个主要举措就是在餐饮行业建立台账制度。根据《东莞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餐厨垃圾处理单位还应当记录运行数据、产品流向等情况。

  按照管理规范的设想,这样一种台账制度应该能让餐饮行业的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去向得到有效监管,但现实并非如此。通过调研发现,在上述3万多家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中,仅有约30%通过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地沟油流向比较明确,其余约70%都通过没有资质、没有技术处理能力的回收单位或个人回收,餐厨垃圾有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地沟油流向哪里,根本无从监管。在东莞市环保局备案的具有地沟油回收资质的东莞中油造脂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说,该公司是东莞唯一备案单位,但每年回收的地沟油却不到产生量的十分之一,大部分地沟油流向不明。

  二、东莞地沟油流向不明的原因分析

  一是多头部门管理,政策法规滞缓。经了解,目前东莞共有工商、环保、安监、公安、消防、食药监、综合执法等7个部门参与地沟油的监管,多部门的监管在某种程度上往往造成“群龙无首”的局面,也存在责任不清,分割而治的情况,因此,餐厨废弃物处理目前缺乏联动的、全覆盖可持续的监管机制,使涉及多部门管理的地沟油却反而成为监管盲区。同时,从政策法规层面上说,目前出台的相关管理规定更多为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理,缺少专门针对地沟油治理的政策法规,对地沟油监管执法缺乏有效的依据,从而削弱了对整个地沟油产业链的监督力度。另外,根治餐厨废弃物回收的监管有所松动,由于政府并非强制性地要求餐饮企业建立台账并实施监管,因此往往在严查运动过后,餐厨垃圾流向非法收集、非法使用的关口被继续“打开”。

  二是地沟油背后巨大的利益空间驱使地沟油流向非法渠道。一些个体户白天养猪,晚上则开着小四轮来往于各大餐馆收集餐厨垃圾,甚至蹲下水道捞地沟油,这些商贩将餐厨垃圾简单分离,一部分用来喂猪,分离出来的油则成为黑市地沟油的源头。而对大量小型餐厅而言,为了节省成本或逃避卫生处理费等原因,常将餐厨废弃物以低价格卖给非法商贩以获取自身的利益,或者是肆意的将其倒入下水道中,给非法商贩以收集机会。正是这种供求同需,两者一拍即合。一道贩子将地沟油收集并进行简单加工后卖给二道贩子时一吨油脂可以卖3500元,而二道贩子转卖给回收企业时一吨油脂可以卖3800元。回收企业如将回收油脂加工为脂肪酸用以生产化工原料油时,一吨油脂仅能卖4000元左右,若是加工成食用油,一吨价格可以卖到7000多元。从地沟油到食用油这一链条上的巨额利润差额导致地沟油流向混乱,大大加重了监管的难度,同时使得正规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在竞争中不敌非法企业,进一步影响了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是缺乏有效的产业链引导也是导致地沟油流向混乱的一大因素。东莞目前并没有大型深加工处理地沟油的企业,也缺乏以地沟油为原料的产业链下游企业。没有一条畅通的、环保的资源化再利用产业链,利润丰厚的地沟油收集、加工、销售等利益链条就难以打破,就无法根治地沟油流回餐桌这一顽症。

  办 法:

  一、强化职能部门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与执法制度建设。一方面政府部门需要建立长效稳定的监管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位,建立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主要责任部门,避免多头管理变无人管理的尴尬局面。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与执法制度的建设,及时调整及完善有关监管制度,例如《东莞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从2012年11月1日实施,有效期至2013年10月31日,至今已过去一年多,新的政策仍没有出台,形成一年多的制度真空期,因此在强化监管执法的同时还要实行严厉的监管问责。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体系,扶持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企业合法运行。建立科学合理的餐厨废弃物管理体系,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收运处置单位的双向管理。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将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协议书作为换发和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提高餐厨废弃物以及地沟油合法回收的处置率。另一方面,政府应考虑将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纳入特许经营的范畴,引导有技术研发实力的民营企业致力于此项治理产业,探索引进先进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降低处置成本,提高产品价值,形成合理的产业链;鼓励有资质的地沟油处理企业合法发展,建立正规、合法的地沟油下游流通渠道,做到来源清晰,去向透明,从源头上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的可能。

  三、建立绿色资源再生产业链,加速推进地沟油“变废为宝”。要有效砍断地沟油成为食用油的源头,关键在于建立一条能够让地沟油变废为宝的产业链。据了解,清华大学科研团队历经10多年持续研究获得的酶法生物柴油技术,已率先实现工业化生产运行并选址在虎门港建设一个20万吨/年的酶法生物柴油的生产基地。由于项目生产主要原料为地沟油,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全部消化东莞本地产生的8万多吨的地沟油,不仅有效遏制地沟油回流餐桌的问题,如果得到广泛应用,还可替代传统的石油柴油,减少CO2排放及降低PM2.5,社会效益不可估量。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关注绿色资源再生产业链的发展前景,大力扶持地沟油资源再利用的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地沟油变废为宝。

  四、加强宣传,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进程。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公益宣传,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的宣传报道,让全社会进一步了解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配合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回收工作,减少家庭产生的餐厨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部门答复

市食药监局答复: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民革市委会的提案《关于加强东莞市地沟油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提案第20150145号)收悉。结合我局职能及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一、我局工作基本情况为加强地沟油整治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地沟油”整治工作协调会要求,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食用油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地沟油整治工作。(一)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组织开展食用油质量抽检监测,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严防地沟油进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二)严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地沟油”整治工作协调会要求,我局全面加强生产流通环节食用油的监督管理,有效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使用食用油行为。2014年,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对台湾通报已经查明涉及使用地沟油的食品进行清查,积极作为,主动应对台湾“地沟油”事件可能对我市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二、下一步工作措施结合我局职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用油的监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严把食品油经营准入关口。对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副食品店等食用油食品经营主体实施重点监管。一是规范食用油经营者主体资格,经营者须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且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相一致。二是督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帐记录制度,并如实记录购进食用油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确保经营食用油来源合法、质量安全和可追溯。(二)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继续强化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其中使用油类原辅料的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糕点、饼干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巡查,督促持证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好对油类原辅料购进、证件查验、投料使用的监督检查,要求必须按法规要求实时做好所有原始记录。(三)加大食用油质量监测力度。将食用油列入东莞市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中,加强对食用油的监督抽检,根据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及时组织专项抽样检验,发挥技术监督对行政监督的支撑作用,通过大量监测数据及依据检测结果加强对食用油的专项监管,保障生产经营环节食用油质量安全。(三)加强食用油经营监管执法。一是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对无证经营食用油的经营户,一律依法予以取缔。二是依法查处销售、使用过期、“三无”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的违法经营行为。三是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净化食用油经营市场。(四)配合做好餐厨废弃物流向监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流向的监控,在《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中明确将餐厨废弃物管理纳入作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的一项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帐。

 

市城管局答复:

 

  民革市委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加强东莞市地沟油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我局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1年开始,我局着手开展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前往多个城市的餐厨垃圾管理现状和处理技术进行了调研考察。经过多方酝酿,我市从2011年6月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提倡试点单位对餐厨垃圾进行单独收运处理;2012年11月1日,由我局制定的《东莞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正式发布实施,试用期为一年,为逐步实现餐厨垃圾处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依据;同时,我局组织编制的《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规划》及正在编制的《东莞市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包括了我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规划。此外,我市于2014年成功申报成为国家第四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示范城市,将会对我市进一步规范废弃油脂的收运、从源头上解决“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及生态安全问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另外,市食药监局为加强地沟油整治工作,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地沟油整治工作:1、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在日常监管中,市食药监局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任责任,督查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组织开展食用油质量抽检监管,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严防地沟油进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2、严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市食药监局全面加强生产流通环节食用油的监督管理,有效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使用食用油行为。2014年,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对台湾通报已经查明涉及使用地沟油的食品进行清查,积极作为,主动应对台湾“地沟油”事件可能对我市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地沟油”整治工作协调会要求,我局将联动市有关部门,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我市地沟油规范化管理:

  (一)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支撑。我市于2012年11月1日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发布实施的《东莞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已过试用期,目前,我局正加快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另外,由于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投入大、运行成本高、资金回收周期长、企业投资收益率相对较低,我局正会同市发改、财政等部门研究出台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相关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机制,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我市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及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

  (二)构建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置系统。由于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不同,易被社会人士作为“商品”有价出售。因此,我局计划参照目前我市环卫作业的市场化运作方式,采用BOT模式,由企业出资购置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并开展收运作业。同时,我局还将计划建立餐厨收运管理信息系统,与数字城管接驳,对收运车辆实行GPS定位,实现收运作业实时在线监控。

  在餐厨垃圾处理方面,我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重点从产品出路、生产成本控制及技术稳定成熟性等方面考虑,反复比选,组织专家论证,慎重选用科学、适合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路线,并尽快启动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建设,优先完成1-2座100-300吨规模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同时,在我市大型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投产前,鼓励镇(街)因地制宜,通过就地堆肥或购置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等方式解决属地餐厨垃圾处理问题。

  (三)继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我局将继续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职责,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依托媒体力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联合新闻媒体、学校及有关部门,进入住宅小区、工厂、学校等地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垃圾分类、节约资源的主动意识。同时,引导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更进一步发挥社会团体、志愿者、义工等公益性组织的智慧和力量,通过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的宣传带动,让更多市民更新观念,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四)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用油的监管力度。市食药监局将严把食用油经营准入关口,对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副食品店等食用油食品经营主体实施重点监管;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其中使用油类原辅料的有关企业开展监督巡查,督促持证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做好对油类原辅料购进、证件查验,投料使用的监督检查等;做好食用油质量监测工作,加强对食用油的监督抽检,保障生产经营环节食用油质量安全;加大食用油经营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净化食用油经营市场;配合做好餐厨废弃物流向监控工作。

  (五)严格把关“地沟油”末端处理的行政许可和监管工作。市环保局将严格审核“地沟油”末端处理的行政许可,并强化对“地沟油”处理单位的监管工作,定期对企业环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是否正常,是否存在“三废”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同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严控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东环函〔2013〕1278号),要求“地沟油”处理单位必须建立严控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利用、处置的严控废物类别、来源、去向等事项,并将严控废物管理情况形成报告。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并提出了一些具体工作措施和方法,对于我们开拓思路,提高工作认识有很大帮助。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强学习,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动态,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垃圾处理水平,提供让市民群众满意的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办理单位 东莞市城管局;东莞市食药监局;东莞市环保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