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132)加强整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就医环境的建议

  良好的医疗秩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客观要求。一段时期以来,在全国一些地方,甚至在东莞本地相继发生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201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法发〔2014〕5号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目的是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患者创造良好的看病就医环境,为医务人员营造安全的执业环境,从而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和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市卫计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9个部门于2014年5月联合制定并下发《东莞市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年的重点打击“医闹”、职业“医闹”、“医托”及“号贩子” 等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全市47家二级管理以上医院中,逐渐建立了医院警务室,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利于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医闹”、“医托”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已有所减少。但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中仍有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如:

  1、目前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仍不断发生,特别在医院的急诊科等重点科室,时常发生醉酒闹事或医务人员被人身威胁和被打的事件,个别基层派出所存在怕立案或对打人者处罚不力的情况。

  2、目前二级以上管理的医院基本建立了警务室, 对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起到很好的作用,但在一级管理的医院和二级管理以上的医院的分支机构(如分院或门诊部)尚未配建警务室,对快速和有效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有一定的影响。

  3、医院内及周边常有患者财物被盜抢的情况发生,严重影响群众的就医安全。医院是一个公共场所,人员复杂,来去自由,是盗抢案件的高发区,许多医院内盗抢案件都为团伙作案、流窜作案,小偷利用人多或病人警惕性不高,频频作案,一些小偷被医院保安抓住送派出所后,过几天又到医院犯案,群众意见较大。

  办 法:

  为此,除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化解医患矛盾外,建议:

  1、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整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除开展专项行动外,应将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行动纳入常态化管理,将此项工作归入各级政府工作范畴,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强化政府监管职能,从而更有效地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有利于恢复良好的医疗秩序,营造更好的就医环境。

  2、加强医院警务室的配建工作,除在二级以上管理的医院建立警务室外,应在一级管理的医院也配建警务室,在二级管理以上的医院的分支机构可根据规模、人流量及周边警务情况配建警务室,以强化医院内警务处置力度。

  3、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医疗场所的治安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医院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对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类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加强侦办的力度,加强对医院内及周边盗抢团伙的打击,并予严厉惩处。

  4、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医疗机构要制定完善重大医疗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警医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急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各级公安机关要与辖区医院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接到医院报警,要迅速调派警力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制服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并依法严惩。

  5、医疗机构要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巡查,建立完善医院安全防范日常管理制度。要加大巡查密度,重点加强急诊室等重点科室的巡查,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先期处置,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提案者 黄灼伦
部门答复

  黄灼伦委员: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就医环境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50132号)收悉。我局会同公安、司法部门进行研究后,现答复如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医患关系愈来愈严峻,近年全国各地涉医犯罪事件频发,类似案件在我市也有出现,影响了医疗的正常秩序,严重损害了医务人员的基本权益。对涉医事件的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有职业“医闹”背景的,我们一直坚持依法依规予以坚决打击。2013年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2014年,市政府将“平安医院”建设纳入“民生十件实事”之一,成立了以喻丽君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全市上下联动,各部门通力合作,紧紧围绕“平安”两字,从“加强内涵管理、完善安防基础、净化外围环境、严惩违法犯罪”四个方面入手,全面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经综合治理,对涉医事件保持高压态势,我市的“医闹”事件数量有所减少。要杜绝涉医犯罪案件的发生,除加强医院自身建设外,还需要多个部门通力配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快速反应,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严打方针和“零容忍”态度,对涉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案件,要坚持快速反应、快侦快破。重大案件,由市公安局挂牌督办、限期破案。一旦发生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求公安机关坚持第一时间出警,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予以果断处置,有效维护医护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对职业“医闹”、“医托”和“号贩子”,市公安局坚持在积极会同市卫生计生局、医疗机构依法查处的同时,深入摸排线索,深挖幕后组织操纵者,坚决铲除医院及周边涉黑涉恶团伙,坚决打掉影响医院治安秩序的深层次犯罪。对在医院内拉横幅、设灵堂等滋事聚集行为,市卫生计生局和公安局坚持旗帜鲜明,一律依法及时果断予以制止,并会同医院做好劝解工作,积极引导患者或家属通过第三方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对经教育无效、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扰乱治安秩序的,坚决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2014年1月以来,市公安局先后印发了《转发公安部三局关于认真开展维护医疗秩序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转发东莞市公安机关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东莞市公安机关预防及处置医闹事件工作指引》、《东莞市公安局防范打击涉医盗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深入开展专项行动。2014年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以来,公安部门共现场依法制止“医闹”事件37次,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133次,整改安全隐患14处,协助化解医患矛盾纠纷11起,查处涉医治安案件28起,破获涉医刑事案件45宗,有效维护医疗机构的良好治安秩序。二、加强指导,强化医院及周边治安防控措施市卫生计生局和公安局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警医联动机制,落实安防措施,推进防范前移。全市各公安分局指导辖区二级管理以上医院按照《东莞市医院警务室建设规范(试行)》要求,从人防、物防、技防、巡防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医院警务室建设,严格落实医院警务室、警务室民警以及专职保安员的工作职责。部分不具备设立警务室条件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则逐一明确责任民警,加强联系指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公安局和市卫生计生局督促和指导医院落实内部治安保卫主体责任,要求各医院进一步健全安全保卫制度,配齐配强保卫干部和保安人员,保安员数量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指导医院加强物防、技防等自身防范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实现四个系统的互联互通。指导有条件的医院安装安检设备,严格查控入院人员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目前全市47家二级管理以上医院均按要求设置医院警务室,各警务室建设100%达标。对于提案提出在一级管理的医院和二级医院的分支机构也建立警务室的建议,市卫生计生局将会同市公安局进行认真调研,在总结前期二级以上管理医院警务室设置工作后再决定是否进一步推开。三、加强协作,积极做好医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护理及安保部门应坚持深入医务人员和患者之中,主动排查、重点巡查高风险科室如妇产科、手术室、急诊科等的矛盾隐患,及早发现矛盾纠纷,主动接触相关人员,力争早化解、早控制,防止矛盾激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协调医院和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防范和有效处置各类涉医违法违规事件。市卫生计生局在加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同时要积极会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做好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医患双方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市司法局将继续搭建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工作平台,建立畅通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绿色通道,将调解与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和公证等工作紧密结合,完善司法诚信体系,引导医疗纠纷的处理走向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完善市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专家库建设,建立健全专家参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确保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专业性与公信力。各级公安机关应将“闹后被动处置”变为“主动防闹”,对可能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的苗头和事件要及早介入,积极协助医院开展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升级。当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医闹”时,公安部门要及时到达现场,制止过激行为,维护医疗秩序,对“医闹”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作出果断处置。市信访维稳领导小组、市综治委、市建设平安东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的化解矛盾新格局,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市民政部门通过落实弃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求助制度,落实优抚对象及困难群体的医疗求助政策等措施,帮扶弱势群体,有效减少社会矛盾。市宣传部门通过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措施,宣传医务人员正面典型,客观报导医疗纠纷,引导患者理性对待医疗风险,促进医患和谐。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创建“平安医院”责任重大,社会关注。市卫生计生局将继续同市公安局、司法局、市医调委和各级医疗机构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扎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办理单位 东莞市卫生和计生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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