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124)东莞发展大数据产业、推进大数据应用的建议

  大数据是继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之后,信息技术发展的新趋势,科技发展的新热点,产业发展的新方向。通过数据的交换、整合和分析,大数据将给人类带来大知识、大科技、大利润、大发展和大变革,是继移动互联网之后的又一次信息技术革命。当前,以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正在积极加快部署大数据发展战略,我国上海市、广东省、武汉市、贵州省等部分先进省市已经制定了大数据发展规划,加快部署大数据战略,推动大数据在政务、产业、商务、流通、公共事业等领域应用。近年来,东莞通过深入推进信息化及智慧东莞建设,为部署大数据战略,推动大数据应用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和应用基础。东莞推进大数据应用具有广泛的前景,应按照《广东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5—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加快建设大数据基础设施,进一步整合开发大数据资源,发展大数据技术产业,推进大数据应用创新。

  办 法:

  1.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宽带网络基础设施、云计算基础设施和大数据采集设施。实行光纤到户、“无线城市”宽带网络、宽带移动通信网和双向数字有线电视网络等新一代宽带网络的全覆盖,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在个人、家庭和行业等不同接入点的融合,深化电信营运商、广电营运商及第三方IT等信息服务商之间的合作。以企业为主体,重点实施云计算、物联网、高端软件、集成电路等科技专项,加强技术研发,加快突破与大数据相关的关键共性技术,推进示范应用。推进通信运营商、软件商、技术设备提供商、系统集成服务商以及应用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等各方企业紧密联手,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金融行业等参与成立大数据产业发展联盟,协同开展关键应用推进、技术攻关、上下游产业整合、技术和产品标准研制等工作,夯实大数据产业发展基础。

  2.加大大数据公共平台和基地建设力度。依托电研院、中科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等一批科技平台,打造大数据技术攻关平台、工程技术研究平台和公共技术支持平台。重点选取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民生、智慧商贸等具有大数据应用基础的领域,大力开展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与协调工作,探索交互共享、一体化的服务模式,打造一批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依托综合性部门、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及智慧城市示范基地,建设政务大数据工程、企业大数据工程、智慧城市大数据工程等重点工程,推进大数据应用示范基地建设。

  3.加强大数据在重点领域的应用创新。一是推进大数据在政务领域应用,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力度,推动政府各部门间数据开放和共享,建立规模化、集约化的政务大数据系统,强化大数据在政府运行监测、综合研判、预警预测、公共服务、辅助决策中的作用。二是推进大数据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实现城市关键运行系统状态的自动感知和实时数据采集,提高对城市管理中人、事、地、物的监控管理能力,构建基于大数据分析处理的城市管理问题反馈与处置机制。三是推进大数据在社会民生领域的应用,重点选取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终身教育、智慧交通、公共安全等具有大数据基础的领域,促进大数据技术成果惠及民众。四是推进大数据在商贸服务领域的应用,以虎门港为依托,建成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智慧港口和电子口岸,打造以大数据、网络金融为技术平台的新型物流仓储基地。五是推动大数据在网络舆情监管中的应用,加快大数据网络舆情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大数据技术对网络舆情信息的分析和挖掘,提高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监管水平。

  4. 完善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的政策措施。要加强大数据战略的顶层设计,编制大数据产业和应用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市的政策、资金、市场、项目等各方面资源。研究制定促进大数据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相关科技和产业扶持政策,加快制定完善财政投入、采购、投资、创新、重大项目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支撑体系,鼓励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向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尤其要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可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或者在科技东莞经费中设立大数据应用重大专项,加大对前瞻性、公共性、示范性、协同型、创新型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和运维资金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提案者 王思煜
部门答复

  王思煜委员:您提出的《关于东莞发展大数据产业、推进大数据应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对大数据在全球、全国、我省的发展形势以及我市相关现状和发展基础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深入透彻、眼光独到,同时提出了我市应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加大大数据公共平台和基地建设力度,加强大数据在重点领域的应用创新,完善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的政策措施等具有前瞻性的宝贵建议。我局对此提案高度重视,组织市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召开2次座谈会,到多个重点镇街、企业等实地调研,摸查情况收集意见,经汇总研究,现回复如下:一、我市具备发展大数据应用及产业的有利条件(一)全球、全国大数据发展呈高速态势。当前,欧美发达国家均已从政府层面将大数据发展提升到战略高度,美国倡导发起的全球开放政府数据运动,已有41个国家响应。据有关机构估算,国外大数据行业约有1000亿美元的市场,每年增速达10%,2012年我国大数据产值已达到4.7亿元,2013年增长138.3%,预计2016年将突破百亿元大关。信息处理技术作为大数据重要内容,列入工信部物联网“十二五”规划关键技术创新工程,北京、上海、贵州等地均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率先部署大数据发展战略。(二)我省迅速部署大数据发展战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2014年机构改革中成立了大数据局,在全省全面实施大数据战略。今年4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下发了《广东2015年大数据行动计划》,在规划编制、应用示范、支撑体系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省人民政府即将发布《广东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5-2020年)》,规划了未来6年的大数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示范工程及保障措施等,将积极推动大数据采集平台和数据资源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大数据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促进企业情况综合、经济运行监测等工作更系统化、科学化。(三)我市具备大数据发展的良好条件。一是成立大数据职能部门,我局于2014年9月设置大数据管理科,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培育和扶持大数据产业,协调政务数据共享,承担企业情况数据综合等工作,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大数据机制,营造发展大数据战略的良好氛围夯实了基础。二是具备发展载体条件,我市先后被认定为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智能手机、两化融合等国家或省级新兴产业基地、试验区、示范城市,为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平台。三是具备产业链条件,我市是世界制造业名城,企业信息化水平较高,大数据基础设施服务的企业超过60家,数据平台及软件信息服务的企业约1000多家,多家企业已实施大数据应用或应用研究,还拥有大量有条件发展大数据的单位、机构和企业。二、我市已实施的大数据发展基础工作(一)加强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创新。一是政务领域,目前,我市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已注册73个部门的755类信息资源,共收集3000多万条信息资源,涵盖曾经注册和正在存续的130多万家企业,信息资源下载利用12412次,40多个部门利用前置机实现了信息的自动共享;二是舆情监管领域,市委宣传部搭建舆情信息系统,搜索网络舆情信息,并进行分析研判、预警处置;三是城市管理领域,市国土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与20多个部门开展共建共享合作,市城管局大力推进“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四是民生领域,市教育局建设了共有五大体系、30多个信息化应用的业务平台,采集了学校、师生、家长共300多万条基础数据;市交通局推出实时公交APP应用,提供市内共321条公交线路实时查询,推动智能公交平台及“一卡通”建设;市卫计局建设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和全市卫生数据统一交换平台;五是商贸流通领域,市商务局推动大数据平台建设,虎门港通关信息平台六大系统已累计收发数据约1000多万条。(二)推动大数据公共平台建设。依托市内技术科研机构等科技平台,打造大数据技术攻关平台、工程技术研究平台和公共技术支持平台。电子科大研院成立了大数据研究中心,积极建立数据平台并与国家信息中心签订合作协议,获取国土、水利、林业、气象等数据信息,通过与黄河集团、智通人才等企业合作,在跨境电商、智能制造、人力资源三方面以具体的产品推向市场,协助市卫计局编制智慧医疗9大工程顶层设计方案。清华东莞创新中心即将成立智慧城市研究中心,与国内外顶尖单位的合作,整合集成智慧城市、云计算、大数据和互联网+相关先进技术资源,推动学术研究成果和产业创新模式落地。(三)营造大数据发展氛围。3月下旬,我局与市委宣传部共同组织举办全市大数据学习论坛,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赵勇教授授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各镇街及市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共200多人参加,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局领导亲自带队到重点镇街、企业、科研机构等登门走访,调研我市大数据发展应用情况及产业发展现状和需求,宣传省相关政策文件,收集推动我市大数据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努力营造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三、我局加快推动大数据发展的计划与措施(一)加快推进大数据发展顶层设计。根据省人民政府即将出台的《广东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5-2020年)》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5年广东大数据行动计划》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及提案的建议,联合专业机构对我市大数据相关产业现状、数据资源、技术水平、应用情况等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的深度调研,研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大数据行动计划及发展规划,推动成立市级大数据战略研究中心及专家委员会,创新我市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大数据示范应用,培育大数据骨干企业和产业基地,力争建成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大数据应用先行区和产业集聚区。(二)构建企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我局去年下半年提出了构建企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思路,并启动全市重点企业服务和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在平台上实现经济运行监测、能源利用监测、机器换人、技术改造、信息化水平、中小企业、内资引进等功能,计划今年上线并完成对1500-3000家重点企业的运行数据监测,下来将逐步扩大企业数据采集范围,不断充实我市企业大数据,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实现数据的可视化,形成有效的企业数据采集、归集、分析、应用机制。同时,全面整合上报国家工信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及我局内部的各类报表,通过平台实现报表生成、上报等功能,大大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及报表准确率,全面支撑我市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服务企业发展。(三)推进大数据应用示范工作。围绕经济发展、百姓民生、社会治理对大数据应用创新的需求,在智能交通、智慧医疗、O2O、社区服务等领域,挖掘、培育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评选,树立标杆示范,以应用示范带动行业发展及产业链完善。同时,做好示范应用项目动态管理和服务,加强联系和指导,提供深化应用的协调和支撑。(四)加强大数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利用科技东莞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领域重点和优质项目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示范,重点要支持我市具有一定数据挖掘、分析能力的企业发展,培育本土大数据产业龙头企业;依托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东莞电子科大研究院、清华创新研究中心、东莞理工学院等平台,加强与国内一流高校的战略合作关系,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积极争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支持,开展省市共建、认定大数据产业基地,重点布局智慧城市、两化融合、云计算、数据银行等领域,带动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和服务产业化。(五)推动大数据行业组织发展。鼓励、指导我市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科研、高校,成立大数据相关协会、产业联盟,依托其技术团队优势与行业资源相结合,开展大数据在我市行业应用的探索工作,整合行业资源,共同推进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促进产学研合作,为数据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技术、国际交流等服务。最后,非常感谢王思煜委员对我市大数据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社科联(院)的沟通交流,希望在政务管理、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共同为东莞发展大数据战略出谋献策,掀起全社会关注、支持大数据发展的热潮。


办理单位 东莞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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