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120)加快提高我市校园足球普及水平,争创更多足球特色学校的建议

  2014年8月,国家教育部表示要重点突出校园足球,争取在今年起逐步建立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机制。2015年1月16日,教育部决定,到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建设出约2万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约30个校园足球试点县。这些举措将推动广大中小学全面普及校园足球,为中国足球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足球项目也是我市学生体育竞赛的常设项目。从2003年起,东莞每两年举行一届中学生足球比赛,是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分为初、高中男子组。但每届市中学生足球赛的参赛单位几乎都为我市足球特色项目学校,参赛队伍又较少。并且,未有全市范围内的小学生足球比赛。小学阶段开展足球更少,目前有松山湖实验小学和塘厦第三小学为广东省足球传统项目学校。

  体育既是一项群众活动,也是一项竞技活动,更是一座城市的魅力体现。我市是篮球城市,拥有各类篮球场近27000个,篮球馆超过100座。除篮球之外,东莞羽毛球、游泳、龙舟、举重、象棋、斯诺克等运动的竞技水平,也在全国占有一席之位。但足球是弱项,我市青少年足球氛围较淡,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国家号召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的要求不相适应。

  办 法:

  1、主动对接国家和省的政策与具体工作部署,尽快规划创建更多足球特色学校,给予有关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招生、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通过特色学校的建设,树立一批校园足球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典型,推动我市中小学全面普及校园足球,不断丰富体育教学活动内容,满足学生足球学习的需求。

  2、尽快建立起完善的校园足球联赛机制,尤其是小学校园足球联赛。

  3、争取每一个中小学、社区、村(居)委会、新建楼盘等规划建设标准与非标准足球场。

  4、鼓励东莞理工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等市属高校开设运动训练专业,招收和培养足球专业人才,为我市中小学全面普及校园足球配备足球专业教师或教练。

提案者 左远志
部门答复

市教育局答复:

  市体育局:市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150120号提案《关于加快提高我市校园足球普及水平,争创更多足球特色学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回复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精神,切实提高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的总体质量和水平,使我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持续、稳定、有序的发展,我局草拟了《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实施方案(2015-2017年)》,并征求了镇街及相关部门意见,准备进一步修改后报市政府审议。对照提案中的建议,我们将根据实施方案做好以下工作:一、积极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今年1月份,我们收到《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5〕6号)后,发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积极申报,按照省的分配名额,我市向省教育厅报送了14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候选单位,其中小学7所,初中4所,高中3所,目前评审结果尚未公布。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在接下来的两年会持续开展足球特色学校遴选工作,我们将按照规定,积极争取让我市更多学校评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另外,在实施方案中,我市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力争到2017年创建4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园足球推广学校遍布全市、组建250支学校足球代表队(其中女子足球队所占比例不低于20%)的目标。二、完善足球竞赛制度在实施方案中,我们提出要完善足球竞赛制度。充分发挥足球竞赛的杠杆作用,建立市级小学、初中、高中校园足球联赛制度,创新校园足球竞赛的组织形式,规划设计全员参与的赛制。指导镇街、学校组织开展镇一级比赛和班级、年级之间的比赛活动,支持和鼓励学校开展学校间各种形式的足球比赛和交流活动,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参与各项足球竞赛活动。目前我们已经建立了市级小学、初中、高中校园足球联赛制度。今年4月份,我局与你局联合举办了2015年东莞市小学生足球比赛,此次比赛共有26所学校组队参赛,近300名小学生参加了比赛。按照工作计划,我们将在今年12月份举办东莞市初高中学生足球比赛。计划从今年开始,每年都举办全市小学、初中、高中校园足球比赛。三、加强场地等硬件建设在实施方案中,我们提出各镇(街、园区)和相关学校要加大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力度,把校园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工作;统筹好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改革投入、建设、管理和使用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校园足球场馆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另外,我们在实施方案中提出探索设立一个市级校园足球培训基地,主要用于承担校园足球师资培训、足球运动队集训、比赛活动和足球夏令营等。四、加强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师资队伍建设在实施方案中,我们提出要加强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师资队伍建设。要有效整合资源,充实校园足球教师和教练员力量,切实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1.充实师资队伍。按《广东省中小学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试行标准》(试行)中教师配备的要求,通过招录、兼职、转岗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吸收高等院校足球专项毕业生和退役高水平运动员到我市中小学校从事足球教学、训练工作,解决校园足球师资不足的问题。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配置不少于1名具有足球D级以上教练员证书的专职体育教师,市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要配置1名以上专职足球教师。2.加大培训力度。计划2015-2017年期间举办8期校园足球师资培训班,到2017年完成对全市中小学专、兼职足球教师的全员培训。通过培训,使全市各镇(街、园区)和市直属学校都具有一定数量能开展足球教学和训练的体育教师、二级以上裁判员和具有指导校园足球活动能力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今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园足球工作,努力建立系统完备、充满活力的校园足球发展体系和保障有力的机制,着力开创我市校园足球新局面。

 

市体育局答复:

  左远志委员:你的提案《关于加快提高我市校园足球普及水平,争创更多足球特色学校的建议》收悉,我局经研究回复意见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精神,切实提高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的总体质量和水平,使我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持续、稳定、有序的发展,市教育局联合我局草拟了《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实施方案(2015-2017年)》,并征求了镇街及相关部门意见,准备进一步修改后报市政府审议。对照提案中的建议,我们将根据实施方案做好以下工作:一、积极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今年1月份,市教育局收到《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5〕6号)后,发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积极申报,并按照省的分配名额,我市已向省教育厅报送了14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候选单位,其中小学7所,初中4所,高中3所,目前评审结果尚未公布。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在接下来的两年会持续开展足球特色学校遴选工作,我们将按照规定,积极争取让我市更多学校评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另外,在实施方案中,东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了力争到2017年创建4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园足球推广学校遍布全市,组建250支学校足球代表队(其中女子足球队所占比例不低于20%)。二、完善足球竞赛制度在实施方案中,我们提出来要完善足球竞赛制度。充分发挥足球竞赛的杠杆作用,建立市级小学、初中、高中校园足球联赛制度,创新校园足球竞赛的组织形式,规划设计全员参与的赛制。指导镇街、学校组织开展镇一级比赛和班级、年级之间的比赛活动,支持和鼓励学校开展学校间各种形式的足球比赛和交流活动,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参与到各项足球竞赛活动。目前我们已经建立了市级小学、初中、高中校园足球联赛制度。今年4月份,市教育局和我局联合举办了2015年东莞市小学生足球比赛,此次比赛共有26所学校组队参赛,近3百名学小学生参加了比赛。按照工作计划,我们将在今年12月份举办东莞市初高中学生足球比赛。计划从今年开始,每年都举办全市小学、初中、高中校园足球比赛。三、加强场地等硬件建设在实施方案中,我们提出各镇(街、园区)和相关学校要加大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力度,把校园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工作。统筹好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改革投入、建设、管理和使用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校园足球场馆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另外,我们在实施方案中提出探索设立一个市级校园足球培训基地。该基地主要用于承担校园足球师资培训、足球运动队集训、比赛活动和足球夏令营等。加强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师资队伍建设在实施方案中,我们提出来要加强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师资队伍建设。要有效整合资源,充实校园足球教师和教练员力量,切实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一)充实师资队伍。按《广东省中小学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试行标准》(试行)中教师配备的要求,通过招录、兼职、转岗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吸收高等院校足球专项毕业生和退役高水平运动员到我市中小学校从事足球教学、训练工作,解决校园足球师资不足的问题。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配置不少于1名具有足球D级以上教练员证书的专职体育教师,市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要配置1名以上专职足球教师。(二)加大培训力度。计划2015-2017年期间举办8期校园足球师资培训班,到2017年完成对全市中小学专、兼职足球教师的一轮培训;通过培训使全市各镇(街、园区)和市直属学校都具有一定数量能开展足球教学和训练的体育教师、二级以上裁判员和具有指导校园足球活动能力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今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园足球工作,努力建立系统完备、充满活力的校园足球发展体系和保障有力的机制,着力开创我市校园足球新局面。

 


办理单位 东莞市体育局;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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