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114)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

  为加快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发挥电子商务在扩出口、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的战略性作用,2014年,东莞市先后出台了《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莞市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启动了“六个一百”系列活动。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优化了电商投资和运营环境,支持了电商企业发展。但是,支撑着行业迅猛发展的专业人才,尤其是综合运营人才处于空前紧缺状态。可见,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为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尤为重要。

  来自淘宝大学的统计数据显示,整个电商行业未来三年的人才缺口将达到450万人。根据东莞电子商务协会的不完全统计,目前东莞电商人才的缺口有6~8万人。我市电商公司和拓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普遍遇到“电商人才难求”的问题。调查统计表明,电商企业中,24%最缺美工,25%最缺运营,23%最缺推广,20%最缺客服。为解决电商人才紧缺问题,近期,许多地区出台了相关措施,如:宁波市出台了“1+X+1”政策,实施了电子商务“启蒙运动”,整合社会培训资源,确定了一批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天津市实施了“1133”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程,在全市建立一套电子商务人才认定体系和培育体系。

  办 法:

  一、建立符合电子商务人才需求的评价体系

  目前,电子商务人才的职业技能评价标准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电子商务师”考核体系,共设四个等级:电子商务员(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电子商务师(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一级)。然而,电子商务的快速变化和人才需求的多样性,原有的评价体系已不符合市场需求,人才补贴难以落到实处。因此,有必要建立适合市场需求的评价体系。

  二、构建有利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培训体系

  东莞现有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职和技校40多所,有多家电子商务产业园与培训机构,具备各层次人才的培养条件,因此,可以建立相应的电子商务培育基地。

  1、建设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制定政策,鼓励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建设多层次“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为当前电商“用人荒”提供速成培训,为企业招聘电商人才提供直通车服务。

  2、建立电子商务人才教育基地。聚合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和知名企业的优势资源,鼓励高校和专业研究机构完善电子商务学科设置,通过学历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等多种形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电子商务人才教育体系。

  3、出台有助电子商务人才孵化的政策措施

  为推动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有关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资助条例,细化并落实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对于达到电子商务人才评价标准的从业者和创业者,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对于政府认定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给予一定的教育培训补贴。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部门答复

  农工党市委会:贵会在东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第20150114号提案)收悉,该提案被列入市政协重点提案。对于提案中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建立符合电子商务人才需求的评价体系”问题我局也同样认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电子商务师”考核体系已不符合市场需求。经过调查研究,我局认为建立符合电子商务人才需求的评价体系可以朝两个方向来努力。一是由市人力资源局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及东莞实际的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电商人才认定标准。二是采用由全球知名电子商务平台—阿里巴巴推出的“阿里巴巴电子商务认证”(简称阿里认证)。阿里巴巴于2006年1月开始打造《阿里巴巴电子商务证书》,是集培训、考试、认证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能力认证体系,这是全球领先的电子商务商务企业颁发、符合电子商务应用标准,被广大企业认可的“国内第一张实战型电子商务证书”。证书分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应用专员证书、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国内贸易应用专员证书、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网上零售应用专员证书。二、关于“构建有利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培训体系”问题我局于3月25日与市教育局以及8所大专院校和12所中职院校联合召开了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电子商务人才方面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计划每年在电子商务专项资助资金1.5亿里拿出2000万元,用于扶持电子商务人才培育。初步计划设立实训基地资助、定点实习企业资助和专项电商培训资助。鼓励职业院校设立特色电子商务专业,按照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运行机制、流程和设施要求,与行业、企业共建电子商务人才实训基地,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人才培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的人才培养;鼓励和引导有实践经验的企业优秀人才积极参与到学校“电子商务”专业的教学过程。三、关于“出台有助电子商务人才孵化的政策措施”问题在我局和市财政局编印的《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中有专门针对电商专才的奖励,即对在东莞电子商务企业任职、聘用时间超过1年(含1年)、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个人所得税在莞报税金额超过2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每年按其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贡献额的80%给予奖励。下来,我局会根据贵会的建议,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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