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109)进一步扶持曲艺之乡发展推动“中国曲艺城”建设的提案

  东莞是粤剧曲艺发源地之一,粤剧曲艺文化底蕴深厚,源远流长,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全市有注册登记的粤剧曲艺私伙局(曲艺社)320个,成员8500多人,每年活动和演出超过40000场次,按每场400人计,观众达到1600万人次。无论从团队规模还是受众覆盖面来讲,我市的粤剧曲艺可以讲是全市乃至全省最受欢迎的文化活动。我市的粤剧曲艺文化具有很高的美誉度和影响力,道滘、麻涌、中堂三镇被获得“中国曲艺之乡”称号;道滘镇获得“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粤曲)”称号,长安镇获得“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粤剧)”称号;虎门、长安、万江等镇街获得了省粤剧曲艺方面荣誉称号;高埗、石龙、厚街镇也正积极创建“广东省曲艺之乡”。我市的粤剧曲艺创作成果丰硕,涌现了《生死签》、《大明长城》、《木鱼情歌》等以本土内容为题材、屡获国家省级大奖的文化精品。

  办 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粤剧曲艺文化的发展,打造更响亮的文化品牌,提升我市的文化形象,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曲艺之乡”的扶持力度,推动全市粤剧曲艺文化的蓬勃发展,打造莞产粤剧曲艺精品,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国曲艺城”。

  一是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创建省级和国家级“曲艺之乡”。在资金、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扶持和指导。

  二是每年对各级别的曲艺之乡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作为其日常创作排练、代表我市参加省级以上的粤剧曲艺方面的比赛和交流演出等。

  三是整合各曲艺之乡的力量,每年打造一到两部有影响力的莞产粤剧精品节目进行巡演。

  四是设立粤剧曲艺精品奖项,对年度获得省级以上粤剧曲艺作品进行奖励。

  五是每年举办一次曲艺之乡精品节目全市巡演。组织各曲艺之乡的年度创作精品向全市市民进行汇报演出。

  六是条件成熟时申报“中国曲艺城”。

提案者 道滘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东莞是粤剧曲艺的重要发源地之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市粤剧曲艺文化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颁发了《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莞市重点文艺创作基地扶持暂行办法》,将粤剧团队(曲艺社)、粤剧曲艺创作项目和粤剧曲艺创作基地纳入扶持范围,每年给予部分优秀专业团队每个30-200万元的经费扶持,优秀业余团队每个1-3万元的经费扶持,给予优秀的粤剧曲艺类创作项目每个10-50万元的扶持,优秀的粤剧曲艺创作基地每个10-20万元的扶持。二是壮大了粤剧曲艺队伍发展,目前全市有业余粤剧团队(曲艺社)320个,成员8500多人,每年活动和演出超过40000场次,按每场400人计,观众达到1600万人次。三是推动了“曲艺之乡”创建,道滘、麻涌、中堂三镇获得“中国曲艺之乡”称号;道滘镇获得“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粤曲)”称号;长安镇获得“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粤剧)”称号;虎门获得“广东省曲艺之乡”称号;长安、万江等镇街获得了省粤剧曲艺方面荣誉称号。四是推动了粤剧曲艺精品创作,涌现了《生死签》、《大明长城》、《红船颂》、《木鱼情歌》等以本土内容为题材、屡获国家和省级大奖的粤剧曲艺精品。五是创立了“粤韵金声”、“粤剧黄金周”两个粤剧品牌活动。“粤韵金声”粤剧曲艺欣赏晚会自2006年开办以来,成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周末的“文化大餐”,各镇(街)的业余粤剧团队(曲艺社)踊跃参与表演,深受群众欢迎;东莞“粤剧黄金周”已成功举办了十二届,成为我市粤剧艺术活动的闪亮品牌,在省内外乃至港澳地区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在粤剧曲艺扶持和奖励方面,我市目前已有《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莞市重点文艺创作基地扶持暂行办法》。其中《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中第六章规定了社会办专业文艺表演团体的扶持条件和标准,只要是符合条件的专业粤剧曲艺表演团体,均可申报扶持,“视其办团规模、档次、影响力,给予30-200万元的办团补贴”;该办法附件中第七章规定了业余粤剧曲艺团队和粤剧曲艺创作项目的扶持条件和标准,符合条件的团队“视其人数、水平、演出等具体情况,每年给予每个团队1-3万元的经费补贴”,剧目类创作项目“每年最多扶持3个,每个项目扶持额度为30-50万元”,节目类创作项目“每年扶持5-8个,每个项目扶持额度为10-20万元”;该办法附件中第四章规定了文化精品奖励的范围及标准,“凡代表我市参评参赛,获省级以上常设性、权威性奖项的文化精品,一律给予奖励”。《东莞市重点文艺创作基地扶持暂行办法》规定了文艺创作基地的扶持类别,其中音舞戏剧类包含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舞台创作(含粤剧粤曲),符合条件的粤剧曲艺创作基地,“视其创作成果和影响力等情况,按A、B、C三类每年分别给予10—20万元经费扶持”。以上两个办法涵盖了对粤剧曲艺团队、粤剧曲艺创作项目、粤剧曲艺创作基地的扶持和获奖作品的奖励。两个办法均通过反复研讨和修改制定,其扶持奖励的范围和标准具有相对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若再对“曲艺之乡”进行扶持,则会出现重复扶持的情况,将难以通过审计。各镇(街),包括获得“曲艺之乡”称号的镇(街),都可通过创建粤剧曲艺团队、创作粤剧曲艺作品、建立粤剧曲艺创作基地的方式,向市有关部门申报扶持。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您小组提出的建议,按照我市文化名城建设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在政策、资金方面,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机制,促进东莞粤剧曲艺文化的繁荣和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推动“曲艺之乡”的创建工作。推荐有条件的镇(街)申报“广东省曲艺之乡”或“中国曲艺之乡”,通过推动“曲艺之乡”创建,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粤剧曲艺文化氛围。二是继续做好粤剧曲艺团队扶持工作。进一步完善《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莞市重点文艺创作基地扶持暂行办法》,加大对我市粤剧曲艺队伍的扶持力度,为我市粤剧精品的推出创造更好的条件。三是继续做好粤剧曲艺精品的扶持工作。用好粤剧曲艺创作项目扶持资金,争取每年扶持推出一个精品粤剧大戏,为我市参加省、国家级比赛作储备,为广大市民奉献精彩的巡回演出。四是继续做好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粤剧曲艺精品的奖励工作。按照市名城办的整体部署,根据《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获奖作品进行奖励。五是积极创造条件将东莞打造成“中国曲艺城”。根据我市实际,不断完善相关扶持机制,创造条件,力争把我市创建为“中国曲艺城”,提升我市的城市形象和文化软实力。感谢您小组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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