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106)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工作支持和引导的建议

  近年来,东莞市委、市政府大力加强社会建设,积极探索社会管理的新方法、新路子,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的引领区。在此背景下,社会工作、社工、社会组织等成为了东莞的热点名词,一大批由政府主导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社会组织运营服务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在东莞大地茁壮成长起来。以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为例,目前全市有33家,提供服务的社工达113人,截至去年底,全市白玉兰中心共跟进个案2311个,开展小组活动5844节,举办社区活动5378个,提供咨询服务16424次,开展社区走访14188次,开展巾帼志愿服务1万多次,实施社会公益项目31个,链接社会资源50万元,服务覆盖人群达76万人。这些服务中心深入社区基层,坚持“需求导向”,广泛开展面向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社会工作,为建设幸福东莞,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削弱了社会工作的成效:一是目前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虽然配备了一定职数的专业社工或社工助理,但是大多数服务中心没有配套相关的活动经费,即使有配套也只是杯水车薪,不足以支持社工开展各类活动项目;二是吸引社会慈善资金和力量投入社会工作较少,政府在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链接社会资源方面的激励措施不足;三是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道不够。

  办 法:

  一是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目前,东莞市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服务均有财政补助或奖励,但是对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服务却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建议将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服务也纳入补助或奖励范围之内,促进各类服务中心共同发展。

  二是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组织积极链接社会资源。建议政府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对链接到社会资源的社会组织给予奖励,提高社会组织链接社会资源的积极性。同时,将社会组织链接社会资源作为评估、考核内容之一。

  三是继续开展东莞市公益创投活动,推动社会工作实现项目化发展。社会工作的项目化具有投入少,效果大的特点,也能为社会组织提供一定的资源链接,建议举办东莞市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

  四是加强对社会工作成果的宣传展示,多举办社会工作服务日等活动,让全社会进一步认识、重视和支持社会工作,通过成果展示,吸引更多社会慈善资金和力量投入到社会工作中去,真正做到“社会事情社会办,事业成果社会享”。

提案者 道滘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市妇联答复:

  道滘镇政协小组:

  你们好!

  你们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工作支持和引导的建议》(20150106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正如贵委员所说,东莞市妇联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自2009年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关怀下,抓机遇,促发展,目前全市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共有33家,提供服务的社工达113人,截至2014年底,全市白玉兰中心共跟进个案2311个,开展小组活动5844节,举办社区活动5378个,提供咨询服务16424次,开展社区走访14188次,开展巾帼志愿服务1万多次,实施社会公益项目31个,链接社会资源50万元,服务覆盖人群达76万人。服务中心深入社区基层,坚持“需求导向”,广泛开展面向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社会工作,为建设幸福东莞,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积极争取成为社会工作服务购买主体

  2014年《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中,明确提出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包括妇联等群团组织可依法自主根据特定群体或事项的需求设定服务项目,明确了妇联在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上的相应职能。另外还说明了一些涉及妇女、儿童和家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可以由妇联组织实施,以促进妇联凝聚更多社会组织来开展服务。市妇联通过项目合作、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信息交流、资金帮扶等方式,发挥其枢纽性作用,团结引领和规范管理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更好地推动社会工作。

  二、推进家庭服务工作纳入全市工作体系

  我们争取将“支持人民团体做优主业”纳入《东莞市委、市政府2014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表》,将“深化家庭服务”纳入《2014年部门督查考评巡查工作》,将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纳入《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体系。家庭是妇联工作的主阵地,我们指导成立白玉兰、幸福行、关爱中心等社会组织,服务妇女儿童,以良好的家风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在团结凝聚更多群众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 2014年市妇联链接30个社会资源项目,完成300场妇女维权流动服务站服务活动,完成千场“家庭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完成2万名妇女及家庭成员普及性救护知识免费培训,提高家庭成员自防自救能力,继续组织实施300场“家庭教育大讲堂”等。

  三、打造公益服务项目品牌,满足各类社会服务需求

  一是打造白玉兰家庭服务品牌。东莞市妇联于2010年在东城街道东泰社区成立第一家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五年来,全市建成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33家、服务室56个,引入社工113名,通过争取政府资金投入加上吸引社会资源的运作模式,实行妇女工作者参与并指导服务、社会工作者直接服务、志愿者协助服务的工作模式,开展“规定动作”加“自选动作”的服务模式,中心2014年入选全省十个“广东省社会创新实验基地”。

  二是打造妇女维权服务品牌。我们于2009年3月承接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东莞站)项目,为全市妇女和家庭提供婚姻调适、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家事调解、普法宣传等服务。2012年被确定为“广东社会创新观察项目”,也是“全国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示范基地”,2014年三八节期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四、积极衔接和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促进妇女儿童公共服务水平提升

  一是通过开展项目化社会服务,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我们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积极开发涉及妇女儿童、婚姻家庭等领域的社会性、公益性、事务性公共服务项目,争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岗位或服务项目。在这些项目的引领带动下,妇联组织的公共服务功能不断加强,社会化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妇女参与社会管理正逐步迈入常态化和规范化道路

  二是通过强化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团结凝聚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我们依托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市关爱妇女儿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妇女维权站、市家庭教育促进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为相关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帮助、业务指导、项目申报、资源整合、宣传推广等综合性服务。通过争取政府购买、委托或授权服务以及动员社会筹资等途径,联结更多社会力量服务妇女儿童事业。我们还推进巾帼志愿服务岗位化、专业化、常态化,成立巾帼志愿服务总队,成功开展了爱心帮扶、家庭教育、法律维权、护绿环保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影响了妇联参与社会建设的成效,正像委员所提出的经费不足,社会支持措施不够等,为此,我们希望市委市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切实解决市妇联在社会工作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其健康发展。

  在此,对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你们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

 

市民政局答复:

 

道滘镇政协小组委员:贵组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工作支持和引导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我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基本情况为支持社工更好地开展专业服务,我市积极搭建服务平台,给社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和交流环境。各社工机构和服务单位都积极担当“资源提供者”的角色,在办公场地、设施配备等方面尽可能地提供便利。自2012年8月,市妇联启动白玉兰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全市已建立白玉兰中心33个个,白玉兰服务室56间,服务覆盖人群达76万人。此外,我市积极探索中心化运作和抱团式发展,鼓励基层社区以“岗位化购买,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放大社会工作的整体成效,并于2011年启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将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社会组织有机融为一体,促进了“三社互动”和“两工联动”的深入开展。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建成5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惠及群众上百万人次。二、服务中心运营经费来源情况分析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白玉兰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区中心”)虽同属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但两者在购买模式和运营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而言,白玉兰中心属于岗位购买模式,由市妇联将岗位社工派驻到中心驻点进而开展服务;而社区中心则属于项目购买模式,经有关政府采购程序后将社区中心移交给社会组织运营。购买模式的差异直接体现在经费构成中。就活动经费而言,白玉兰中心的活动经费一般源自岗位社工活动经费、机构支持性活动经费以及服务单位支持性活动经费,金额较小且来源不稳定;社区中心的社会组织承办经费源自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财政投入,活动经费一般已包含其中,金额大约为承办经费的6%—8%,较为充足且来源稳定。三、白玉兰运营经费纳入财政支持可行性分析据了解,目前只有东泰白玉来家庭服务中心(市级站点)每年由市财政配套安排20.7万元运营,其余多数镇(街)白玉兰中心没有由市财政专门配置运营经费,其日常运营经费大多由当地妇联或市妇联支持,社工派驻机构和当地村(社区)亦会对社工提供部分活动经费支持。整体而言,相当数量的白玉兰中心面临经费不足问题,但将白玉兰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服务也纳入财政补助或奖励范围,就目前而言,条件尚不充分具备。一是中心建设运营成本高企。白玉兰中心或者社区中心的建设运营经验显示,硬件建设、软件建设以及维持中心日常运营的投入均需较高的经济成本,且未来的建设数量和规模均较大。如纳入财政补助或奖励范围,将会对市、镇(街)和村(社区)三级造成较大压力,从而影响各级建设白玉兰中心的积极性。二是中心服务对象部分重叠。白玉兰中心主要以妇女、儿童和家庭为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家庭服务,协助社区居民提高家庭面对抗逆境的能力。而社区中心是为村(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社区服务的场所,服务功能包括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的福利性服务以及面向家庭、青少年、新莞人的公益性服务。因此,两者在服务对象方面,存在一定的重叠,容易造成重复服务、资源浪费等问题的产生。三是中心建设避免重复建设。无论是白玉兰中心还是社区中心,其中心和服务的“落脚点”均聚焦于社区,而社区中可用于建设中心的资源往往是有限的。因此,《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中提出了明确指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要以整合服务资源为主,避免重复建设,凡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且具备相应服务功能的村(社区),相关部门不得再行要求另行建设相关服务功能室。四、促进白玉兰中心发展的可行性建议根据市财政部门有关指引,各村(社区)应将应急避灾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社区功能场所以及各类基层社会组织建设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同规划建设,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因此,将白玉兰中心与社区中心的建设规划有机融合,实现场地资源、志愿者资源、社区资源,尤其是资金资源的互利共享是较为理想的选项。需强调的是,将两者融合建设并不意味着取消白玉兰中心的主体性和独立性,相较于社区中心服务全领域的特性,白玉兰中心在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的专一性和针对性更容易获得服务对象的关注和认可。在解决两者建设与运营层面融合问题的基础上,实现两者在服务层面的整合状态,将更有利于中心的共同发展。鉴于白玉兰中心建设运营模式的特点,我们于2014年探索和尝试利用“岗位项目化”和“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购买”,将各镇(街)白玉兰中心和白玉兰服务室的资源串联并搭建服务网络,市妇联先后开发设计了“白玉兰关爱困难单亲母亲服务项目”、“白玉兰家园—困难家庭关爱项目”、“反家暴社工援助计划”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市财政年度项目总经费预算超过135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对白玉兰中心服务活动经费给予了一定支持,促进了白玉兰中心专业服务的开展。接下来,我们会根据白玉兰中心“岗位购买模式”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开发和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拓展中心资金渠道,提升白玉兰中心的服务成效和社会影响力。同时,需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意见和建议,研究白玉兰中心经费奖励或补助政策的可行性。五、关于鼓励社会组织链接社会资源的问题近年来,我市深化社会组织改革,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制定出台了各项发展政策和规划,采取了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扶持、公益创投活动、社会组织基地孵化等政策措施,有效促进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的改善。我市各社会组织在和各项政策的支持下,通过富有实效的工作和服务,树立了自身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获得各界的信赖和社会资源的注入,从而得到生存和发展的活力。因此,有效链接社会资源是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必修课”和必备能力之一,即便没有任何政策引导,社会组织“天生”就具备链接社会资源的愿望和动力。目前,社会资源和力量对社会组织投入不足,主要受到政策限制、国内慈善公益环境、社会组织发展不成熟等因素影响。在现有政策环境下,社会组织可通过参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从政府部门获得资金等资源。在社会组织面向企业的资源动员中,企业具有自我宣传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参与动机,并看重社会组织的项目运作能力及形象。因此,社会组织需做好自身建设,赢得企业的信任,并提供企业所需的相应回报,从企业的直接捐助、公益创投和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等渠道获取资金、志愿者等资源。社会组织面向媒体的资源动员中,媒体与社会组织在弘扬公共利益方面具有相同的目标。媒体可以通过调查与报道,引导社会公众及其他社会主体对某一类事件的关注,为社会组织政策倡导、活动宣传、组织知名度扩展等方面提供帮助,扩展更多的资源来源渠道。随着慈善环境的逐步改善和公益理念的深入人心,社会组织链接社会资源的难度将会不断下降。六、关于继续开展公益创投活动的问题在实践中,我市公益创投与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工作在开展模式、目标、监管方式及承办单位等方面存在较多的重复,使市民、媒体以及社会组织对两者存在较多混淆与误会,认为存在“重复建设”的嫌疑。且由于上述两项工作当时分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和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管理,容易出现社会组织重复申请项目、重复资助、监管错位、资金浪费等问题。为加强对财政资金、人力资源等的整合,提升社会组织培育品牌,我市已将公益创投和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工作合并实施,不再单独组织。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成果宣传展示的问题我们一直坚持舆论先行原则,广泛开展宣传发动。2008年以来,通过主动策划,通过《东莞日报》、《东莞时报》等新闻媒介发布有关社工和社会工作的讯息6000多条。同时,创办了《东莞社会工作》(内部刊物)和“东莞社会工作网”,及时解答公众对社工有关问题的咨询,报道全市社会工作动态。为鼓励一线社工及相关人员勤思考、勤动笔、勤投稿,我市专门印发了《关于对社会工作宣传报道实行奖励的通知》,从2013年起对发表于市级及以上媒体和刊物的社会工作宣传报道文章予以一定奖励。2012年起,每年3月份举办东莞市“岭南社工宣传周”,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工作宣传活动,为社会工作宣传造势。通过广泛宣传报道,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的认识、了解和支持程度,为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坚持舆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努力在全市营造关心、理解、支持社工工作的良好氛围。衷心感谢贵组对我市社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领导签字:承办人姓名:郭薇联系电话:22832571,13712599323东莞市民政局2015年5月20日东民函〔2015〕172号问题解决程度:A类东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150106号提案的答复道滘镇政协小组委员:贵组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工作支持和引导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我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基本情况为支持社工更好地开展专业服务,我市积极搭建服务平台,给社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和交流环境。各社工机构和服务单位都积极担当“资源提供者”的角色,在办公场地、设施配备等方面尽可能地提供便利。自2012年8月,市妇联启动白玉兰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全市已建立白玉兰中心33个个,白玉兰服务室56间,服务覆盖人群达76万人。此外,我市积极探索中心化运作和抱团式发展,鼓励基层社区以“岗位化购买,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放大社会工作的整体成效,并于2011年启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将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社会组织有机融为一体,促进了“三社互动”和“两工联动”的深入开展。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建成5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惠及群众上百万人次。二、服务中心运营经费来源情况分析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白玉兰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区中心”)虽同属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但两者在购买模式和运营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而言,白玉兰中心属于岗位购买模式,由市妇联将岗位社工派驻到中心驻点进而开展服务;而社区中心则属于项目购买模式,经有关政府采购程序后将社区中心移交给社会组织运营。购买模式的差异直接体现在经费构成中。就活动经费而言,白玉兰中心的活动经费一般源自岗位社工活动经费、机构支持性活动经费以及服务单位支持性活动经费,金额较小且来源不稳定;社区中心的社会组织承办经费源自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财政投入,活动经费一般已包含其中,金额大约为承办经费的6%—8%,较为充足且来源稳定。三、白玉兰运营经费纳入财政支持可行性分析据了解,目前只有东泰白玉来家庭服务中心(市级站点)每年由市财政配套安排20.7万元运营,其余多数镇(街)白玉兰中心没有由市财政专门配置运营经费,其日常运营经费大多由当地妇联或市妇联支持,社工派驻机构和当地村(社区)亦会对社工提供部分活动经费支持。整体而言,相当数量的白玉兰中心面临经费不足问题,但将白玉兰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服务也纳入财政补助或奖励范围,就目前而言,条件尚不充分具备。一是中心建设运营成本高企。白玉兰中心或者社区中心的建设运营经验显示,硬件建设、软件建设以及维持中心日常运营的投入均需较高的经济成本,且未来的建设数量和规模均较大。如纳入财政补助或奖励范围,将会对市、镇(街)和村(社区)三级造成较大压力,从而影响各级建设白玉兰中心的积极性。二是中心服务对象部分重叠。白玉兰中心主要以妇女、儿童和家庭为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家庭服务,协助社区居民提高家庭面对抗逆境的能力。而社区中心是为村(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社区服务的场所,服务功能包括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的福利性服务以及面向家庭、青少年、新莞人的公益性服务。因此,两者在服务对象方面,存在一定的重叠,容易造成重复服务、资源浪费等问题的产生。三是中心建设避免重复建设。无论是白玉兰中心还是社区中心,其中心和服务的“落脚点”均聚焦于社区,而社区中可用于建设中心的资源往往是有限的。因此,《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中提出了明确指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要以整合服务资源为主,避免重复建设,凡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且具备相应服务功能的村(社区),相关部门不得再行要求另行建设相关服务功能室。四、促进白玉兰中心发展的可行性建议根据市财政部门有关指引,各村(社区)应将应急避灾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社区功能场所以及各类基层社会组织建设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同规划建设,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因此,将白玉兰中心与社区中心的建设规划有机融合,实现场地资源、志愿者资源、社区资源,尤其是资金资源的互利共享是较为理想的选项。需强调的是,将两者融合建设并不意味着取消白玉兰中心的主体性和独立性,相较于社区中心服务全领域的特性,白玉兰中心在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的专一性和针对性更容易获得服务对象的关注和认可。在解决两者建设与运营层面融合问题的基础上,实现两者在服务层面的整合状态,将更有利于中心的共同发展。鉴于白玉兰中心建设运营模式的特点,我们于2014年探索和尝试利用“岗位项目化”和“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购买”,将各镇(街)白玉兰中心和白玉兰服务室的资源串联并搭建服务网络,市妇联先后开发设计了“白玉兰关爱困难单亲母亲服务项目”、“白玉兰家园—困难家庭关爱项目”、“反家暴社工援助计划”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市财政年度项目总经费预算超过135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对白玉兰中心服务活动经费给予了一定支持,促进了白玉兰中心专业服务的开展。接下来,我们会根据白玉兰中心“岗位购买模式”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开发和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拓展中心资金渠道,提升白玉兰中心的服务成效和社会影响力。同时,需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意见和建议,研究白玉兰中心经费奖励或补助政策的可行性。五、关于鼓励社会组织链接社会资源的问题近年来,我市深化社会组织改革,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制定出台了各项发展政策和规划,采取了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扶持、公益创投活动、社会组织基地孵化等政策措施,有效促进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的改善。我市各社会组织在和各项政策的支持下,通过富有实效的工作和服务,树立了自身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获得各界的信赖和社会资源的注入,从而得到生存和发展的活力。因此,有效链接社会资源是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必修课”和必备能力之一,即便没有任何政策引导,社会组织“天生”就具备链接社会资源的愿望和动力。目前,社会资源和力量对社会组织投入不足,主要受到政策限制、国内慈善公益环境、社会组织发展不成熟等因素影响。在现有政策环境下,社会组织可通过参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从政府部门获得资金等资源。在社会组织面向企业的资源动员中,企业具有自我宣传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参与动机,并看重社会组织的项目运作能力及形象。因此,社会组织需做好自身建设,赢得企业的信任,并提供企业所需的相应回报,从企业的直接捐助、公益创投和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等渠道获取资金、志愿者等资源。社会组织面向媒体的资源动员中,媒体与社会组织在弘扬公共利益方面具有相同的目标。媒体可以通过调查与报道,引导社会公众及其他社会主体对某一类事件的关注,为社会组织政策倡导、活动宣传、组织知名度扩展等方面提供帮助,扩展更多的资源来源渠道。随着慈善环境的逐步改善和公益理念的深入人心,社会组织链接社会资源的难度将会不断下降。六、关于继续开展公益创投活动的问题在实践中,我市公益创投与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工作在开展模式、目标、监管方式及承办单位等方面存在较多的重复,使市民、媒体以及社会组织对两者存在较多混淆与误会,认为存在“重复建设”的嫌疑。且由于上述两项工作当时分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和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管理,容易出现社会组织重复申请项目、重复资助、监管错位、资金浪费等问题。为加强对财政资金、人力资源等的整合,提升社会组织培育品牌,我市已将公益创投和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工作合并实施,不再单独组织。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成果宣传展示的问题我们一直坚持舆论先行原则,广泛开展宣传发动。2008年以来,通过主动策划,通过《东莞日报》、《东莞时报》等新闻媒介发布有关社工和社会工作的讯息6000多条。同时,创办了《东莞社会工作》(内部刊物)和“东莞社会工作网”,及时解答公众对社工有关问题的咨询,报道全市社会工作动态。为鼓励一线社工及相关人员勤思考、勤动笔、勤投稿,我市专门印发了《关于对社会工作宣传报道实行奖励的通知》,从2013年起对发表于市级及以上媒体和刊物的社会工作宣传报道文章予以一定奖励。2012年起,每年3月份举办东莞市“岭南社工宣传周”,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工作宣传活动,为社会工作宣传造势。通过广泛宣传报道,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的认识、了解和支持程度,为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坚持舆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努力在全市营造关心、理解、支持社工工作的良好氛围。衷心感谢贵组对我市社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民政局、财政局、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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