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东莞市委员会:
根据2015年全市政协提案工作分工安排,我局是贵委提出的《关于发挥改革开放先发优势,构建和完善法治经济“东莞模式”的建议》的主办单位。根据贵委提案的内容,尤其是相关的政策建议和保障措施,我局会同市编办、法制局、工商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近年探索推进法治经济建设的主要进展
过去几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经济建设,围绕“创一流政府服务,造最佳营商环境”的总体目标,我市突出围绕商事改革、简政放权、投资改革、信用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改革攻坚力度,取得了积极重要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推行商事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2012年在大朗镇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在没有地方立法权的情况下,我市通过体制内创新,逐渐摸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改革路径,形成了便捷登记、审批提速和协同监管“三位一体”的商改体系,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认可。改革至今累计新增市场主体26.1万户,市场主体总数达到65.1万户,比改革前增长21.3%,位居各地级市之首。其中,新登记企业9.5万户,占36.3%,企业增长超过个体户增长速度;新增企业注册资本1612.7亿元,企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全市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从2012年的65户增加到目前的74户,增长13.8%。
(二)推行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2012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于2012年12月、2013年6月、2014年5月先后出台了三批审改目录,提出取消407项(其中审批事项287项),转移99项(其中审批事项65项),下放基层管理行政审批208项、日常管理228项、行政执法事项79项,进一步释放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二是进一步扩大基层管理权限。不断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大力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积极激发基层发展活力。继2009年在石龙、塘厦开展试点,2010年经试点后,在11个中心镇和3大园区进一步推进实施后,2013年起,将市经信局等36个行政机关的515项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及权限以委托、交办等形式交由相关镇街(园区)实施。2014年,结合港镇统筹发展体制改革,将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扩大到沙田镇。2015年,比照中心镇放权工作经验,研究推进清溪镇事权下放工作。
(三)推行投资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外商投资管理服务机制改革,制定了《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直接落地改革试点方案》等政策措施,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一是积极探索项目直接落地改革试点。以松山湖高新区、东城街道、长安镇等6个镇街作为首批试点单位,主要开展以企业依法承诺制、备案制和事后监管制为主要内容的投资项目改革试点,社会投资项目落地时间从18个月压减至7个月。二是推行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多证联办”。东莞在全国率先提出推行外商投资“十证联办”,按照“一站受理、一表填报、同步审核、限时办结、同步发证、分头领取”的模式,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类的十类证照实行网上联办,打通项目从登记注册到正式开业的“一站式”服务链,企业仅用3、4个工作日即可领齐相关证照。
(四)推行信用建设,完善市场体系。我市近年来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要目标,开通运行“信用东莞网”,对外提供发布和查询服务,依法有序向社会公众和信用服务机构公开信用信息,提高信用信息的社会覆盖面。率先将工商、税务、质监、食药监、公安、社保等45个部门271条企业信息目录1294万条信息纳入企业信息公示范围,在电子营业执照平台和“信用东莞网”对外公示,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注册(备案)、财税、机构代码、参保等)和提示信息(审批许可、资质、表彰奖励、违法违规信息)一目了然,实现照亮经营、企业信息查询和违法信息公示等全覆盖。逐步完善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上线应用过渡性的后续监管信息化系统,有效督促了各部门落实监管职责。探索部门联奖联惩,组织各个市级部门制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信用分类监管、退出机制等4项信用约束制度,率先在大朗、东城试点,对十类异常和违法企业建立受限机制,推动部门监管由传统监管模式向信用监管转变。
二、建设法治经济“东莞模式”的工作计划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贵委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法治经济“东莞模式”的工作建议符合东莞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所提建议和措施,下来我市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着力构建完善法治经济。以实施2015年市委一号文《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东莞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东莞建设的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和工作机制,为完善法治经济奠定良好基础。同时,牢固树立“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理念,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经济领域加快建立完善一批致力于促进公平竞争和平等保护的政策制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当前,重点围绕今年市委一号文提出的关于法治经济的若干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力争在制定政府权责清单、制定执法标准化流程、推动“多证联办”制度创新;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着力深化商事改革。一是推开“信息申报+负面清单”住所登记改革。尽快颁布《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在全市全面推行“信息申报+负面清单”的住所登记改革。同时,推行“一址多照”登记,培育以一张办公桌为单元的“创客”空间,降低创业成本。二是实施“互联网+工商登记”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和工商登记服务的融合步伐,推行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下一步将开发网上登记系统的手机客户端,实现掌上申请、移动服务;做大做强互联网登记平台,大力推动实施多证联办,为实施“三证合一”等改革奠定基础。三是推进新业态企业集群注册。尽快颁布实施《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以企业作为集群注册托管公司,多家企业可以将地址登记为该托管公司的住所,集群企业无需办公或经营场所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在集群企业类型上从电子商务拓展到其他新兴业态,为初始创业者、互联网企业、小微科技企业提供“零边际成本”的孵化平台。四是探索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主动向省工商局申请作为简易注销程序的试点市,探索建立与商事制度改革相适应的退出机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拟选取长安镇作为试点,条件成熟后再全市推行。
(三)着力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一是全面推广应用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召开全市所有后续监管部门、镇街和村(社区)参加的系统上线应用推进大会,在各部门和市镇村三级全面推广该系统。推动部门和镇村在规定时限开展后续监管、反馈监管信息,并通过系统开展数据分析,实时掌握部门和镇村后续监管工作情况,增强协同监管合力。二是完善基层综合监管网络建设。结合全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镇街政府基层综合监管网络建设工作的统筹力度。在组建基层协管队伍的基础上,出台队伍建设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规范基层队伍运作,并以厚街镇为试点,逐步探索应用手机移动终端APP,支持协管队伍开展移动智能监管,提升基层监管效能。三是完善公开透明、部门联动的信用监管机制。出台全市企业信息公示和约束管理办法,组织各部门补充完善全市公示系统的信息目录和企业年报、许可审批及表彰惩罚等公示内容,规范全市企业信用约束管理工作。推动各部门分别建立本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数据库、“黑名单”数据库和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并依据数据库的数据信息严格执行信用惩戒措施,全面实施信用监管。
(四)着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深化事项清理。继续开展政府职能及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继续大力推进简政放权。2015年,按省的工作部署开展市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完成与省行政审批通用目录对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审批事项管理。二是优化审批流程。继续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压缩办理时限,精简审批环节,减少申报材料。配合网厅建设,建立健全网上办事服务体系,推进有关事项网上办理。三是抓好加强督导。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审改目录,切实抓好决定取消、转移、下放事项对接调整,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抓好行政管理事项后续监管。
(五)着力制定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我市将根据上级关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工作部署,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将市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绘制和公开权责运行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市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省与市镇、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
(六)着力推进企业投资体制改革。一是加强清单管理和备案系统建设。根据省政府新近出台的《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以及3月1日启动运行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进一步服务企业投资立项,及时解读清单内容,指导镇街和企业开展业务办理,不断完善工作内容和系统操作,为在全国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积累更多经验。二是积极推广PPP模式。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通过PPP方式盘活存量资源,变现资金要用于重点领域建设,我市将借此会议,结合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任务,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可行的PPP模式,以期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