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076)促进东莞本地户籍青年就业,加快产业工人培养的建议

  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步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新阶段,以及产业转型升级进入关键时期,原有的就业结构矛盾进一步凸显,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大量的技术过硬的产业工人与市场上满足要求的工人数量非常有限进一步对立;另一方面,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长株潭一体化、武汉经济圈、郑汴一体化和中原城市群等战略的实施,内地务工人员开始逐步流出我市的劳动力队伍,目前的就业工人保有数开始逐步下降。如何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促进本地户籍青年就业并加快培养其成为劳动力后备队伍?如何为我市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智能装备产业提供素质过硬、规模相当的产业技术工人,为实现高水平崛起战略提供现代劳动力资源保障?这成为当前需要研究的课题之一。

  通过调研发现,当前我市户籍青年和产业工人就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第一,社会公众普遍持有的对产业工人的不公正看法不利于户籍青年成为产业工人;第二,产业工人的工资不高和待遇差成为其就业的最主要障碍;第三,产业工人技能不足,缺乏提升自身技能的途径和培训;第四,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缺失,技能培训补贴偏低。就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硕士以上800元/月,本科生500元/年,大专生400元/年,中专生200元/年,补贴年限为自工厂就业起两年内。这一政策由东莞市统一规定,并由东莞市财政负担。但该政策自2008年起实施已有多年,补贴数量从未调整,未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对户籍青年的促进作用已经不大;第五,后备人才储备少,影响产业工人就业大军的可持续性。

  办 法:

  1、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支持当地企业做大做强

  企业稳定发展和不断壮大是吸收劳动力和解决产业工人培养问题的根本之道。只有企业发展并不断壮大起来,才能为工人提供更好的工资待遇,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提供良好的在职培训,并有能力和动力去培养更多的产业工人。因此,各级政府要努力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和不必要的成本支出,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做好技工职业宣传工作,营造尊重技工争做技工的良好氛围

  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氛围,消除公众对技术产业工人的认识偏差、误解和歧视,传递“尊重工人、尊重技工、平等就业、就业平等”的正能量。这就要求各级组织,特别是政府部门要广泛动员,积极宣扬正确平等的就业理念,并能够将尊重技工、尊重产业工人的精神贯彻到实处,让人们打心底里尊重技工,让全民养成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理念。

  3、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适当提高现有的补贴和奖励标准

  除了企业外,各级技能培训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要提供基本的就业培训类公共产品,积极为户籍青年掌握、提高技能水平创造机会。同时要开展调查研究,对现有的各类培训补贴、就业奖励标准进行客观评估,在现有的基础上适当提升补贴和奖励标准,提高户籍青年从事技术工作、成为产业工人的积极性。

  4、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后备人才

  培养人才的根本途径在于规范化的教育,产业工人的培养也不例外。在当前,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科教育以及企业在职培训都不太可能培养大批量的产业工人,惟有建立和发展规模化和正规化的职业教育体系,让学生接受系统的职业教育和技能训练,才能培养和储备东莞产业转型升级所需要的各级技术人才,才能为东莞的高水平崛起提供充足的动力和保障。

  5、保护产业工人的劳工权益

  企业要尊重产业工人,致力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和就业条件,保护好他们的各项权益。而作为政府部门,更要监督企业切实履行好尊重工人权益的各项义务,坚决同各类侵犯劳工权益的不法行为作斗争,捍卫产业工人的合法利益,特别要注重女工的权益保护(问卷调查表明,现在企业就业的户籍青年中,大多数为女性青年),建立健全各类公益组织,做好女工的维权工作。同时要为青年人解决好恋爱婚姻、子女上学、看病就医、家居养老等问题提供配套设施和便利条件,让他们能够安心就业、长留东莞。

提案者 民建市委会
部门答复

市教育局答复:

  市人力资源局:市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150076号提案《关于促进东莞本地户籍青年就业,加快产业工人培养的建议》收悉。针对其中所涉职业教育的相关问题,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为了有效提高我市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近几年来,我们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措施,推动职业教育稳步向前发展。一是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举办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启动仪式暨职业教育办学成果展,组织初中学生前来观展,也吸引了大批家长和群众参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二是大力推进基础建设。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中,新建3所,扩建5所中职学校,并投入20多亿元建设东莞职教城。三是不断强化经费保障。2012年开始,我市公办中职学校实行全口径生均教育成本管理,根据专业耗材情况,分别按每生每年1.485万元、1.535万元、1.585万元的标准进行拨款。设立了中职学校骨干专业设备专项经费,从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各中职学校购置骨干专业设施设备,五年共计设备投入达1.5亿元。积极落实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并扩大免学费资助范围,市财政为此每年投入约1.3亿元。四是整合优化职教资源。制定了中职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将公办中职学校由19所调整为14所,并对全市公办中职学校进行重新命名,统一以“东莞市+行业(或专业)+学校”的格式进行命名。同时将中职学校招生范围扩大至全国,进一步扩大我市中职学校的学生来源。五是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大力推动学校与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出“车间进校”、“企业课堂”、“岗位学制”、专班培养等多种办学模式。同时,积极推动职业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目前已经成功组建了纺织服装、模具、LED、财经、汽车等5个以专业为纽带的职教集团,推进了产教深度融合。六是加强职业培训。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深入实施本市户籍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工程、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技能培训工程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程。七是强化内涵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坚持在全市中职学校开展校风建设活动,大力发展学生社团,丰富职校学生课余生活,提升其综合素质;加强职业院校师资能力建设,确保职业院校能按照企业的用人标准开展教学活动;推动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优化培养过程,实行中职连贯培养;四是会同人力资源局与行业企业共同举办职业技能竞赛。下来,我市职业教育仍将坚持以政府为主导,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完善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继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办学模式,着力构建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为我市产业发展服务。(一)继续加大财政投入。适当提高生均经费和实习实验费。经市政府审核同意,从2015年开始,公办中职学校的生均经费由原来的平均1.44万元提高到1.46万元,与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的生均经费持平;实习实验费提高至低耗专业250元,中耗专业750元,高耗1250元。同时继续落实专业设备专项经费。(二)制定校企合作扶持政策。我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正抓紧代拟《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在此文中,将请示市政府年内出台扶持和鼓励校企合作的激励措施,通过设立实习专项补助经费等优惠扶持政策,调动广大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财政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扶持优秀的校企合作项目,引导大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三)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今年3月,市教育局与市人力资源局、市财政局拟定了《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将于近期报市政府审批。该培养计划主要通过“引进来、走出去”两种方式,在中职学校开设国际课程班和出国(境)留学班,计划每年招录不多于1000名新生,用5年时间,培养5000名具有国际教育背景的高技能人才。(四)继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以企业用工需求和技能提升为导向,加强社会培训力度,推动开展校内外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学院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全市的职业院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在举办学历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办学优势,以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市人力资源局答复:

 

  民建市委会:贵单位在市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东莞本地户籍青年就业,加快产业工人培养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贵单位对人力资源工作的关心。我们对贵单位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结合工作实际对贵单位的建议答复如下: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户籍青年就业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通过开展技能培训、见习训练、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工作等措施促进户籍青年就业,培养产业工人。一、出台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政策。“十二五”期间,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东府〔2011〕30号),建立了1+19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援助制度;二是资助技能培训,包括个人自主参加培训、青年就业培训计划、创业培训;三是促进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包括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个人社会保险补贴、青年就业见习训练;四是援助困难人员就业补助,包括工资差额补助、灵活就业补助、灵活就业个人社会保险补贴;五是鼓励企业吸纳户籍劳动力,包括招用失业人员岗位培训补贴、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招用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六是鼓励自主创业,包括创业资金小额贷款、创业孵化服务、创业成功奖励、创业项目征集推广服务、创业指导团队服务等。这19项政策中有6项是专门针对户籍青年而量身定制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就业氛围。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树立典型,转变户籍青年就业观念,鼓励户籍青年到企业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政策宣传活动,以“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就业服务日”、“春风行动”、职业指导讲座等活动为载体,通过基层就业服务机构,把宣传资料送到户籍青年手中,并对政策进行讲解,使各项就业政策家喻户晓。2014年,免费派发各类就业政策宣传资料30万套。二是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等活动,加强与媒体沟通,主动发布青年就业信息。同时加强部门政务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以及各类宣传栏建设,建立多渠道的就业创业宣传阵地。三是开展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活动,鼓励各行各业技能人才踊跃参与,搭建展示、交流、学习技能的平台,造就一批符合现代制造业需求的能工巧匠。东莞市首届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活动评选了26名优秀技能人才,营造了尊重产业工人、尊重技能人才的浓厚氛围。三、建立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产业工人收入。我们坚持“保底”、“提增”和“商定”三结合,促进产业工人工资合理、平稳增长。一是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政策实施“保底”。我市从1994年开始实施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工资的最低保障线。从2015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310元/月上调为1510元/月,增幅为15.26%。我局将通过宣传、指导、检查的方式,确保最低工资标准政策的有效执行,保障并提高产业工人基本收入。二是实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引导“提增”。我市从2001年开始实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每年定期发布《东莞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通过工资指导价位,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各工种各岗位的工资标准,引导企业合理提高平均工资水平。至2015年,已连续15年发布了当年的工资指导价位。三是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商定”。我们自2010年开始,开展为期10年的“创建和谐劳动示范区工程活动”,通过积极推动劳资双方的协商工作,搭建劳资的沟通协商桥梁,促使企业形成合理的规章制度和福利体系,通过集体协商逐步提高产业工人的各项待遇。此外,我们针对户籍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在企业、基层就业的,给予一定的企业就业岗位津贴,提高其收入水平。津贴标准为中专(含中职、中技)200 元/月,大专400 元/月,本科500 元/月,硕士以上800 元/月。补贴时限最长可达到24个月。我们将在“十三五”的就业创业规划中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四、加强培训,提高户籍青年就业能力。对户籍青年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给予每名户籍青年提供累计最高5000元培训补贴。一是鼓励户籍青年自主参加培训推动高质量就业。以自主参训为重点,鼓励户籍青年自主提升就业素质和就业技能,帮助失业青年实现就业、推动在岗青年实现稳定就业。2014年新增自主参训补贴项目111个。目前,已纳入个人自主参训补贴项目共有2200多个,包括专业技术职称项目、国家职业资格等级项目、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职业资格准入项目、以及行业协会及有关行业机构推广的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的培训项目等。2014年,核发个人自主参训补贴7898.76万、6.34万人次。二是鼓励户籍青年参加青年就业见习训练。青年就业见习训练,是按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发布见习岗位信息,将有意向参加见习人员直接安排到相关工作岗位上开展训练,训练期一般为2-3 个月。在见习训练期内,由用人单位为学员提供相关岗位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政府对用人单位和参训学员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2014年,共召集了招商银行、百胜餐饮(必胜客)、东莞证券、以纯集团、东糖集团、玖龙纸业、东莞雀巢等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510家莞企共9591个适宜岗位,帮助468名青年完成训练。还组织开展了8场“阳光心态”训练活动,帮助380多名青见学员改变就业、择业观念,增强就业自信心,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三是创新中外职业教育合作模式,储备技能型人才。市技师学院在全省率先开启中德职业教育合作,引进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与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合作开设中德合作班,设有机电一体化、数控加工、工业产品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机电、现代物流共6个高职专业,中德国际合作班在校生已达16个班级、400多人。与德国莱比锡手工业联合会(HWK)、莱比锡工商联合会(IHK)共建培训鉴定和认证中心,实现国际化培训鉴定与职业资格认证同步。与德国巴伐利亚经济教育集团(BBW)共建双元制重要载体“学习型工厂”,实现了跨企业培训中心的本土化。与英国沃索学院达成引进中英ASFI职业教育项目,在市技师学院建立英国首个海外ASFI认证中心,联合开设国际商务、酒店管理两个专业中英合作班,采用“现代学徒制”培养高技能人才,两个专业班共有在校生76人。下一步,我们将把贵单位的合理化建议融入进我市“十三五”就业创业政策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产业工人培养,促进户籍青年就业。再次感谢贵单位对人力资源工作的关心,期望一如既往的关注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谢谢!

 


办理单位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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