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059)进一步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

  幼儿教育是儿童终身学习的最早基础,这些教育机构必须抱着“以儿童为中心”作为核心价值。学前教育机构目前主要是幼儿园,在订定课程方面除了考虑幼童的兴趣和学习需要之外,还要创造启发儿童多元智能的环境,透过校园生活的经验及各种深索活动和趣味游戏,引导儿童心智均衡地发展。儿童在幼儿园的生活中,建立了最初步的兴习知识概念,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的待人处事态度,让幼儿在德、智、体、群、美方面启动全面发展,为未来学习打好基础。

  办学机构要兼顾保持良好师资、创设合适的校园环境、聘用足够合资格照顾幼儿的工作人员、编排各种益智活动的经费场地等等,都需要投入一定的运作资金,幼儿园才可以维持固定良好的水平。而为了要让每一个幼童都得到入读幼儿园的机会,学费方面必须维持在一般市民可负担的水平,因此,政府的资助是非常重要的。

  办 法:

  政府在教育经常开支中拨出资源,设一个定额每年对幼儿教育机构提供资助。定额资助金的主要用途应包括:

  1.资助学费:资助低收入家庭部份学费,甚至豁免。

  2.资助教学人员培训:稳定合格的教学团队对幼儿园运作特别重要,假如教师或工作人员流失率高,肯定对幼儿园的教学质素有负面影响。向教学人员提供持续专业进修课程,让教学人员得到提升资历的机会,而资历与薪金水平挂钩,鼓励教学人员学习进修。

  3.其它资助:幼儿园办学经费中,包括校园租金、水电费、还有幼儿的膳食茶点、教学用的玩具工具,都可以在定额资助中拨款。

  为保障家长和学生的利益,以及确保受助团体恰当地运用资金,必须订定一套监管制度,每年由政府监管部门审核账目,确保受助机构不会亏损,但亦要设定受助机购业务利润的上限,尤其在有关买卖业务的情况更要有强效的规管,避免出现受助机构利用政府资助牟取暴利。除了由政府审计部门监管账目之外,受助机构应把账目在政府相关的公开网站公布,给公众查阅,加强资料披露以提高透明度。

  除了对办学团体的资助政策之外,政府可拨款鼓励大学或大专院校开立幼儿教育科目,培育更多专门人才,有足够的以减低师生的比例,让老师与幼童有更充足紧密的接触,才可以培养出更好的学习情绪。

提案者 张敬山
部门答复

市财政局答复:

  市教育局:目前,市教育和市财政部门正在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起草《东莞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研究探讨采取公办(集体办)园与普惠性民办园共同发展的方式,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以“促普惠、提质量”为目标,以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着力扩规模、调结构、提质量,积极构建公益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支持实施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园扶持项目。对集体办园和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的资金奖补,巩固和提高集体办园规模和水平,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通过实施财政资金奖补政策用于补充幼儿园公用经费,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改善教职工待遇,引导集体办园和民办幼儿园积极向社会提供收费合理、质量较好的学前教育服务。(二)支持实施师资素质提升项目。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市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创建学前教育名园长工作室、名教师工作室,加强对幼儿园名园长、名教师以及教研骨干等高层次幼儿教师的培训;全面开展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员等保教人员的培训;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在岗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三)支持实施优质幼儿园奖励项目。继续安排资金用于奖励优质幼儿园,对实施《指南》过程中效果显著、办园质量优质并评为省一级和市一级的幼儿园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和15万元奖励。鼓励有条件的镇街相应给予奖励支持。(四)继续发展公办幼儿园。2015年我们将重点支持雅园新村社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从中划出部分学位用于招收主城区户籍居民和市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更好地解决主城区幼儿入园问题。通过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全市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学位规模能基本满足户籍幼儿入园需求的目标。(五)进一步加大对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保障力度。办好市特殊幼儿中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附属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和学前融合教育服务,努力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

 

市教育局答复:

 

  张敬山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学前教育取得了一些新进展。在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保教质量方面,也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部分建议,我局已着手开展,并取得初步的成效。一、建立机制,增强财政经费保障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积极承担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责任,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有效提供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对促进各类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师资待遇、加强师资培训、规范办园行为等,起到了积极的引导推动作用。目前,市、镇两级公办幼儿园教育经费已分别列入市、镇两级财政预算,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市现正逐步开展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研究探索工作。其次,为加大对公民办幼儿园的帮扶力度,促进幼儿园的有序发展,我市从2012年-2014年,连续三年设立学前教育政府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约1.01亿元,主要用于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各类幼儿园按一定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师资培训、奖励等级幼儿园。从2010年开始,连续五年设立民办学校扶持专项经费,每年对56所民办幼儿园各扶持5万元,共840万元。2015年,我市设立1.25亿元的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我市民办教育,其中,有6200多万元用于学前教育。近三年,市政府对三所市属公办幼儿园实行全额拨款的同时,对其它幼儿园投入专项经费约3亿元。为保障每项经费的专款专用,我市不断加强对学前教育经费使用监督,规范经费使用管理,确保资金有良好的使用绩效。对于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我局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度市直单位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财〔2013〕13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各受补助单位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每年的市学前教育政府专项资金的绩效进行总结和评价。二、资助学费,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2012年12月,我局联合市财政局、民政局及残疾人联合会下发了《东莞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对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市户籍3—6岁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学前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学前教育资助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2014年春季共资助133人,资助金额400542元;2014年秋季共资助145人,资助金额432442元。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保障力度。办好市特殊幼儿中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附属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和学前融合教育服务,努力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三、加强培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目前,我们将学前教育师资培训纳入全市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充分利用东莞市教师进修学校、东莞市幼儿师范学校的培训平台,积极组织园长、教师、保健员、保育员等各类人员开展培训和岗位考核。近三年,市政府共投入1900多万元的学前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定期举办园长提高班、副园长研修班、骨干教师和专项技能培训班,共培训约7000人次。举办园长资格培训班,共约300人参加培训;举办保育员岗位鉴定培训,共约有4000人参与培训。举办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培训班和幼儿教师大专学历提高班,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位幼师学员1300元和2500元学费补贴,参训幼师约4300人。各镇街利用市学前教育培训经费,积极开展专家讲座、课例展示、专题研讨、外出参观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基本实现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培训。接下来,我局将继续通过举办市级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加强园本培训制度的建设、研究、指导和管理,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等途径,不断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四、开辟途径,关注师资队伍培养我局重视开辟途径,关注师资队伍培养。一是成立东莞市幼儿师范学校。2013年3月,市编办同意东莞市商业学校增挂东莞市幼儿师范学校的牌子,并明确该幼儿师范学校的主要任务为“培养和培训学前教育师资;开展学前教育教学研究;开展学前教育交流”。目前,该校幼师共设有19个班,在校学生1000余人,可帮助缓解我市幼儿园对教师的需求。二是支持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申办学前教育专业。积极与国家教育部和省沟通,加快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开办学前教育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已经市政府同意,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向省申报。由于该专业为国控专业,且开办的基本要求是开办学校需要有师范背景,因此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申办开设该专业有一定难度。我局将会继续支持并积极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尽快促成在我市高校开办学前教育专业。近期,我市正在加紧制定《东莞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继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我市优质幼儿园的比例,努力构建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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