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答复:
叶宝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生态城市建设,推动低碳集约发展的建议》收悉,提案中对我市进一步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建议,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意见如下:
一、东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简介
根据我市河流水系和地区特点,水生态建设拟通过布局 “东治、中联、西合” ,打造东部石马河片区水污染防治功能区、中部沿海片水源保护功能区、西部水乡片景观生态功能区。在2014—2016 三年试点期内,我市将围绕“科学高效的水管理体系、有效的水污染防治体系、健康活力的水生态体系、系统合理的水安全体系、岭南特色的水文化体系”五大体系目标,按照可实现、可考核原则拟定21 项考核指标,以全面推动全市水域的“六水”(即水通、水清、水动、水美、水合、水兴)建设。试点期内,我市共建设 42 个工程项目,可分为水安全体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水生态体系工程、水文化体系工程四大类,计划总投资 182.51 亿元。
二、污染治理现状
污水截排及处理方面:全市截污管网总长 1278.5 公里,其中35 项镇街配套截污主干管网工程已完成建设长度860 公里,城区截污管网328.5 公里,提前实施截污次支管网90 公里;全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38 家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516 万吨/日,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城乡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率接近90%。
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我市先后编制了《东莞市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综合整治干流河道水环境整治规划》、《东莞水乡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等一系列规划与方案,用以指导东莞市的河流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另外,按照《东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 年)实施方案》要求,已全面启动市域内中小河涌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目前已有26 条内河涌完成整治修复。
三、水污染防治及水生态修复的具体措施
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意义在于实现人水和谐,通过系列工程的建设打造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让居民充分享受水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舒适与幸福。在东莞市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42项工程中,共计29 项涉及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这些工程都将有效改善我市水环境现状,并有助于实现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的目标。
(一)铺开污水处理配套管网
2015 年底前,我市将完成石马河流域包括凤岗、塘厦在内的7 个镇街总计200 公里的截污次支管网建设,以实现石马河流域水环境的有效保护;同步开展高埗中心涌沿岸68 个排污口配套次支管网及东城东部污水处理厂配套主次支管网96 公里的建设。
(二)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
在我市创建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期间,计划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10 家,铺设配套管网,预计可提升污水处理能力73万吨/日,届时将有效减少排入河涌的污染物总量。目前,石碣沙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完成主体建设的70%,配套管网建设完成超过35%。其余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工作也在稳步推进,预计2016 年将陆续完工。
(三)建设生态湿地示范区
着力打造“一片三园”(即水乡片、龙湾湿地公园、华阳湖湿地公园及生态园),建立起水生态水文化双结合的示范效应区。通过内河涌综合整治、水系连通、景观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水乡片水环境;通过滨河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重点建设龙湾湿地公园;通过河道改造、清淤及河堤美化工程打造华阳湖多功能湿地公园;通过统筹生态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美丽生态园。
(四)推进河道水体修复工程
对重点流域河道进行整治,包括挂影洲围中心涌水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21 个工程项目,以及小海河水体修复试点示范工程。
综上所述,相信通过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我市水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相关工程落实,必将解决我市水污染问题,还碧水于市民。
市规划局答复:
尊敬的叶宝维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生态城市建设,推动低碳集约发展的建议》(提案20150043号)收悉。您的建议很好、很详实、很有针对性,对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城市建设的相关措施,都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和前瞻性。结合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一、关于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根据《东莞市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东莞将围绕“科学高效的水管理体系、有效的水污染防治体系、健康活力的水生态体系、系统合理的水安全体系、岭南特色的水文化体系”五大体系目标,全力推动全市水域“六水”(即水通、水清、水动、水美、水合、水兴)建设,落实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各项任务。我局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任务要求,在城乡内涝整治工程建设、河涌综合整治等方面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二、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方面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以地生财、先污染后治理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东莞目前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接近天花板。因此,在近期我局开展的《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中,明确提出未来东莞的生态优先与环境保护规划发展目标是: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为引领,围绕建设东莞“现代生态都市”目标定位,借助市域独特的自然山水生态资源,着力促进城镇空间与生态环境相融合,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生活和生态空间品质,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和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在总体策略上,提出以底线思维调控城镇发展模式。优化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强化自然生态空间严格保护,并加大生态控制线对市域城镇空间发展规模的刚性约束,促进城镇发展转型。三、关于城镇化建设方面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是推动我市城市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国际化同步发展的重要途径,是顺应经济新常态加快转型升级和实现高水平崛起的重要抓手。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未来我市工作的重点之一,其内容涵盖城市空间布局优化、生态优先与发展模式转变、人口与户籍政策、历史文化与特色魅力等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在组织编制《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落实新型城镇化的相关内容,高标准高质量抓好规划顶层设计。四、关于整合城市资源,打造集约东莞方面在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等方面,可以利用社会、市场的力量,对其有效整合与统一处理,变废为宝。我局在组织编制、审查相关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要求其按照相关规范落实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转运站等,以利于对相关资源的统一管理。
尊敬的叶宝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生态城市建设,推动低碳集约发展的建议》(第20150043号)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提到的生态文明示范区,目前就环保部现行的指标体系来说,主要是生态建设示范区。我市正在创建的国家生态市就属于该指标体系范畴。今年,经中央批准,环保部拟将“生态建设示范区”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指标体系正在制定当中。
一、国家生态市创建的进展情况
早在2011年,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将东莞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的工作目标。2013年1月,徐建华书记在市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会又明确提出,要启动生态市建设,打造美丽东莞。2012年9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委托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13年3月,该《规划》通过环保部专家论证,6月经市人大审议,7月由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东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实施方案》,先后经市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实施。9月18日召开东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动员大会,徐建华书记及环保部生态司副司长邱启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全面部署了创建任务,拟围绕建设循环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集约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持续承载的环境支撑体系、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体系、绿色和谐的生态文化体系、高效文明的生态制度体系等“六大体系”的建设,全面推进相关创建工作。2014年,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各项重点项目,制定了《2014年东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安排》,定期开展相关督查、协调工作,并选取与生态市创建考核指标密切相关的23项重点工程进行重点督查,进一步提高各相关单位对生态市创建重点工程的关注和重视。目前,相关工程正在全力推进当中。
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进展情况
2014年12月,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14〕110号),中央批准将“生态建设示范区(生态省、市、县、乡镇、村)”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在生态建设示范区基础上的深化和提升,为实现两者的平稳过渡,决定2015年全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环境保护部原则上不再受理国家生态市的申报。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抓紧制定市、县两级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待颁布实施后,即按新的建设指标和管理规程全面开展市、县两级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环境保护部有关文件的部署,继续推进《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实施,推动国家生态市各项重点项目加快完成,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奠定良好基础。待环保部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后,对照新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进行规划修编,形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按照新的管理规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衷心感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注,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东莞环境有您的保护才美好!
市城管局答复:
叶宝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生态城市建设,推动低碳集约发展的建议》收悉。现我局答复如下:
一、我市垃圾分类基本情况
垃圾分类作为减量化的重要手段之一,是资源化综合利用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也是衡量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城市管理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在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下,我市于2011年6月29日正式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市32个镇街分别选取试点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启动了51个分类试点单位,实现了每个镇街至少有一个试点。在试点区域内,我们推行四分法,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并配备相应的收运设备。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市提出在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四个街道各选择一个有条件的村(社区)作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区。2014年12月29日,我市在东城梨川社区举行了“东莞市村(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正式启动试点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四个街道均已成立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选定试点社区以及制定了试点方案,试点工作正稳步开展中。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我市将继续按照“边试点、边巩固、边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巩固现有试点工作基础上,挖掘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大致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支撑。我市于2012年11月1日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发布实施的《东莞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现已过试用期,目前,我局正加快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另外,由于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投入大、运行成本高、资金回收周期长、企业投资收益率相对较低,我局正会同市发改、财政等部门研究出台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相关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机制,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我市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及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
二是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4年8月,我市获批成为国家第四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为加快餐厨垃圾设施建设,我局正在开展餐厨垃圾处理厂的筹建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前往多个城市对餐厨垃圾的管理现状和处理技术进行调研考察,积极探索适合我市的餐厨垃圾管理模式,慎选科学、可行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路线;并尽快启动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建设,优先完成1-2座100-300吨规模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同时,在我市大型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投产前,鼓励镇(街)因地制宜,通过就地堆肥或购置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等方式解决属地餐厨垃圾处理问题。
三是继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理念,我们在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的同时,加强公众对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认识,引导公众自觉选择节能环保、低碳排放的消费模式,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量。因此,我们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职责,加强公益宣传,依托媒体力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通过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市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让更多市民群众更新观念,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并提出了一些具体工作措施和方法,对于我们开拓思路,提高工作认识有很大帮助。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强学习,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动态,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垃圾处理水平,提供让市民群众满意的服务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