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042)以经济手段简化社保转诊流程的建议

  近年来,东莞通过各种政策实施与改善,不断加强社保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坚持“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双向转诊”的原则,努力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充分利用市、镇各社区门诊的服务功能和网点资源,促使基本医疗逐步下沉社区,社区医疗服务覆盖面也越来越广。但由于社区医疗受自身技术水平低、设备不足、医疗服务水平整体不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疑难病、危重病等许多疾病均要转到市内定点医院就诊,转诊过程存在手续繁琐,转诊操作不规范等情况,导致市民对社保转诊一事怨声不断——“社保转诊跑断腿,一病回到解放前”,如何规范精简社保转诊流程成为了市民极度关注和政府迫切需要缓解的问题之一。

  目前,我市的门诊转诊流程,首先需要参保人到指定门诊就医点进行就医,由主诊医生进行诊治后,有病情需要转诊治疗的,由主诊医生填写“转诊单”,参保人拿着“转诊单”、社保卡和身份证转往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需转诊到市内定点医院的,还需要由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批通过后,再持“转诊单”转往市内定点医院门诊就医。转诊流程繁琐,参保患者先到社区门诊、再到社区服务中心,最后才到定点医院门诊排队就医,暂且不说这中间耗费的大量时间和产生的交通费用,站在患者角度考虑,一个人在身体不舒服的时候(特别是患有疑难病或严重疾病的老年患者),还得这样为医疗费用报销一事来回跑路折腾,最后慢慢演变成少跑、或干脆不跑自掏腰包,社保也因转诊流程逐渐丧失便民、医疗保障功能,群众意见表现为越来越不满。

  通过用转诊来实现小病到诊所,大病到医院,无可置疑它在保障控制社保账户资金不会破产上是有一定作用。但事实上,社区医疗定点门诊也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参保人的选择权,浪费了有限的社保医疗资金,垄断式的定点门诊机制间接影响了社区医疗和服务水平竞争力,市民有投保的义务,那么也应该赋予自由选择就医的权利,而不是利用各种繁琐流程、模糊操作政策进行限制、束缚就医待遇享有。

  办 法:

  第一、要简化,统一规范的操作模式尤其重要。建议实现全市全范围授权各社区门诊可直接办理转诊到市内定点医院门诊就诊的模式,统一规范各社区服务中心业务范围,实现社区门诊与社区中心联网,通过网上即时审核的方式,无须再携“转诊单”到社区中心办理,让参保患者在社区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能办好转诊手续,例如,参保人前往南城人民医院看病前,如已在南城胜和卫生服务站办理定点业务,就可直接持卡到南城人民医院对应门诊就医,由医生开具“转诊单”直接享受门诊医疗费用50%报销待遇,这种规范、简单的操作流程模式大大方便了参保群众的转诊就医,一步到位。

  第二、实行全市统一、金银卡统一的转诊程序,简化转诊手续。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龙头的多功能服务体系,开通“社区转诊直通车”,通过社区就诊与医院转诊联网,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与上级医疗机构间进行转诊信息传输,等同绑定社区门诊一样绑定上级医疗机构,只要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绑定上级医疗机构的,患者持社保卡便可直接到所绑定转诊的医院门诊就诊,在挂号时出具社保卡,医生诊断后参保人凭社保卡现场付费报销结算。建议考虑绑定的医院不限制一家,而是根据患者工作地或居住地选择两个社区门诊、两个镇级医疗机构,一个市级医疗机构等,这样一来,参保人可提前做好社保卡绑定业务办理,有相对固定的就诊地点,便于建立相对完整的个人健康诊疗档案,既不会耽误病情治疗,也有利于规范社保统一管理,合理规划医疗保险基金费用投入,还可以健全有效的社区、医院医疗竞争淘汰机制,真正意义上体现先进的医疗管理系统和群众利益。

  第三,门诊可跨镇多定点就医。在门诊可跨镇定点就医的基础上逐渐放开,每个医院的医疗技术优势不一,通过人性化服务方式实现社区门诊镇街范围多点就医,并将社区门诊设在市民就医方便的地点。过度的限制就医定点,虽说可以持续跟踪一个病人的身体状况,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是国外先进国家家庭医生制度的效仿,但解决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保障才是根本问题。社区医疗能否得到市民的认可,最根本就在于要有效、方便、价廉。有效是要加强医疗技术水平,使得医疗服务能力能达到病人的要求;方便既是指地理位置方便,也是指服务流程方便,市民看病比去大医院简单;最后才是看病费用低,如果没有前两项,仅是价廉无法吸引市民,而是通过创新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最终吸引群众进社区。

提案者 叶宝维
部门答复

  叶宝维委员:  

  《关于以经济手段简化社保转诊流程的建议》(提案第20150042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建议》对我市医保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局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国家新医改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工作,明确社区卫生服务实行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我市社区实行的“社区首诊、定点就医”管理制度及发展模式正是按照这个要求建立和发展的,通过低水平筹资,以集约高效的方式解决社区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问题,真正实现让群众在所居住的社区(村)、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包括基本门诊医疗在内,预防、保健等“六位一体”基本卫生服务,只有少数患重大疾病、慢性病等超出社区服务能力的人员才通过社区转诊到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从而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逐步引导群众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良好就医观念。  

  若如《建议》所提参保人绑定医院门诊,则有以下问题需考虑:一是不符合国家和省新医改的发展方向,不利于我市医疗与卫生服务机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服务格局的形成。二是在我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基金有限的现实情况下,要无限制地满足参保人医院门诊需求,其缴费与实际医疗消费将出现极度不平衡,意味着需要大幅度提高社区门诊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增加社会各方面负担,这种做法目前很难实现的。三是这将导致我市整个社区门诊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导致新的“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产生。  

  诚然,我市社区门诊就医管理制度确实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近几年来,我局结合各方面意见,对社区门诊有关政策进行了长时间跟踪研究,对社区门诊就医管理制度进行了调整,参保人因工作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镇街的,在坚持“社区首诊”的基础上,可在另一镇街(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镇街)选择一个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其跨镇门诊转诊就医点,适度解决跨镇街选点就医问题。对于《建议》中建议门诊可跨镇多定点就医,根据目前实施情况看,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已经接近我市医疗门诊量三分之一,大部分参保人经过磨合后均能选定指定门诊就医点,并不需要多点就医。  

  今年我局已经积极与卫生等部门协调,由卫生部门起草了全市统一的社区转诊流程及规范,在坚持首诊制的前提下,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优化社区转诊流程,相关优化方案将于今年出台。下一步我局将逐步对社保社区结算信息系统进行拓展,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结算、就诊、预约、双向转诊等多项服务功能,实现社区与上级医疗机构间预约转诊,推进惠民便民服务,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提高社区吸引力。  

  近日,由习近平主席召开的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强调,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我市社区门诊统筹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正是符合国家这一方向的。要实现“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双向转诊” 仅依靠社保部门一己之力难以实现,需要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通力协作。同时,还需要社会各界,代表委员们与共同努力,坚持国家发展方向,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分级医疗,巩固基层改革成果,共同推动双向转诊工作的有效落实,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


办理单位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社会保障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