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
东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50032号《关于加强对东莞各火车站(高铁站)的环境管理,维护好东莞窗口形象的建议》收悉,我局是会办单位,经研究,对所提及关于加强火车站(高铁站)环境整治问题,办理意见如下:
一、加强各站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有关站场外围管理无序,脏、乱、差的情况依然不容忽视的问题;要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保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等工作建议,我局将要求各火车站(高铁站)属地环卫管理部门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做到每日全面清扫,保证在早上7点前完成普扫工作,解决晚上产生的垃圾;尤其要在流动摆摊人流量大的地方,适当加派人手,确保环卫保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在繁忙路段增设果皮箱或垃圾收集箱,以及做好果皮箱或垃圾收集箱的日常维护保洁工作。还要求加大垃圾收运力度,切实保障垃圾及时收运,收集要定时定点,密闭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将结合市城管委办公室的环境卫生明查暗访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各火车站(高铁站)属地镇街的监督考核力度,指导各站场属地镇街落实做好火车站(高铁站)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关于违法建筑的整治。我市高度重视查控在建违建工作。近几年,我局对查违工作一直采取高压态势,取得了显著成效,仅2014年全市共拆除违建570宗,总拆除面积达45.5万平方米。但随着我市城区框架的逐步拉开,查违工作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受现行政策、历史问题、区域差别等因素影响,个别镇(街、园区)出现了不少新增违建,造成恶性循环和负面影响。因此,我们以“只能加强,不能松懈”的态度,巩固成果,乘势而上,继续以高压态势严抓查违工作落实,通过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快速拆除机制、优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行政问责、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坚决遏制在建违建行为。
三、加强火车站(高铁站)站前广场及周边小商店、小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我局将不定期的对火车站(高铁站)站前广场及周边经营秩序进行整治,采用多渠道、多手段的办案方法,加强执法力度,多巡查、勤检查,对群众投诉和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流动小商贩的违法行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四、关于广告规划设置方面,涉及城管系统管理范围的主要为市政道路及周边区域,建议由业主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科学合理地统一规划,将规划方案报所属镇街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后,严格按规划内容设置广告设施,同时将规划文件报我局进行备案。
五、市政府关于东莞火车站站前广场地区城市综合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根据《关于东莞火车站站前广场地区城市综合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4〕17号)文件,明确“东莞火车站站前广场开发用地红线内的城市基础设施由东实公司负责维护,广场红线以外的市政设施由属地负责维护;东莞火车站站前广场地区的社会管理工作,按属地原则由相关镇(街)负责”。
六、提案中提到的景点美化由东实公司负责。
市交警支队答复:
市交通局:政协提案第20150032号《关于加强对东莞各火车站(高铁站)的环境管理,维护好东莞窗口形象的建议》已收悉,根据提案反映的有关情况,结合交警部门的职责,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目前,我市客流量相对集中的火车站(高铁站)主要分布在常平镇(东莞火车客运东站、常平火车站)、虎门镇(虎门高铁站)、石龙、茶山(东莞火车站),长期以来,我支队高度重视火车站(高铁站)的道路交通秩序,每年都会制定《交警支队开展东莞火车站周边地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内有火车站(高铁站)的大队以火车站周边道路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从严查处机动车超载、超员、超速行驶、客运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候客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整治小客车、摩托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努力维护火车站周边道路安全、畅通、和谐、有序。与此同时,我支队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火车站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标志标线,规范警示和指引标志,使广大群众能方便地找到前往火车站的路线。为有效应对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可能因天气、安全事故等原因而引发的旅客滞留突发事件,我支队还制定了《交警支队火车站汽车站交通疏导与保障预案》,突出应急力量保障,随时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准备工作,切实保障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旅客的安全。按照部门职责要求,下一阶段,我支队将积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火车站(高铁站)周边道路的整治工作,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展现我市文明城市形象。
市规划局答复:
市交通局:宋媛委员在东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东莞各火车站(高铁站)的环境管理、维护好东莞窗口形象的建议》(第20150032号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局认为提案中所提的问题及建议主要涉及交通及环境的综合管理,均不属于我局的工作职责。但我局今后也会在车站规划方案设计阶段严格把关设计方案,重视车站交通规划及环境设计,多征求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为车站创造良好的形象及科学管理提供前提条件。
市发改局:
市交通局:对宋媛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对东莞各火车站(高铁站)的环境管理,维护好东莞窗口形象的建议》(提案第20150032号)中所提到“黑出租、拉客仔、拒载现象”的情况,我局非常重视,马上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如何监管“出租车不打表、乱抬价”问题进行研讨,提出如下意见:一、存在问题出租车不打表、乱抬价行为具有流动性、违法过程时间短、等特点。根据治理公路“三乱”的相关规定,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公路上拦查车辆。我局没有上路执法权,因上述原因,在查处“出租车不打表、乱抬价”等不当价格行为过程中存在执法难、取证难等问题。二、建议措施宋媛代表提案所提到“黑出租、拉客仔、拒载现象”情况,也是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建议由交通执法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展开联合执法,查处出租车行业“出租车不打表、乱抬价”等乱象。建议措施如下:一是加强和规范出租车市场管理。以市交投集团出租车公司的管理模式探索出租车市场管理方法,推进出租车市场整合,将经营权配置与服务质量挂钩,支持发展国有企业出租车公司,规范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出租车服务考评。制定出台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办法,全面实行星级评定以及扣分制的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与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待遇、评先评优、社会保障挂钩,奖优罚劣,切实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开展出租车行业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不打表、拒载、乱抬价等非法营运行为,打击非法转让经营权等行为,严厉打击“黑车”、摩的载客等非法从事交通营运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稽查、处罚,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