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建安同志:
您提出“关于要求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严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关心,现对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市妇联在2009年至2010年,承接了全国妇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全国预防流动儿童拐卖项目试点(广东东莞)》项目,项目是从社区层面探索构筑全方位的反拐防线。经过深入考察,确定东莞寮步石龙坑村为试点社区,开展反拐基线调研,形成了《社区流动儿童防拐基线调研报告》,建立了防拐工作站,建立了公安,教育、计生、民政等多部门联动的防拐工作格局。项目收集和掌握了社区及周边地区的儿童信息和动态;制定作了宣传广播CD 在人气密集的商场、广场、车站、码头进行播放;培训了一批防拐宣传骨干,在社区与学校开展防拐宣传、咨询、讲座,群众的反拐意识不断提高,成效较为显著。项目在全国妇联、联合国组织的国家级论坛《拐卖受害者回归及重建生活》上作经验交流,得到全国、省妇联的高度肯定。
自项目实施以来,市妇联每年联合公安与教育部门,共同开展防拐宣传月活动,已形成了长效的防拐宣传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夯实“反拐”工作成效,市妇联将从以下方面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家长及儿童防拐和安全意识,为构建平安东莞作出努力。
(一)利用媒体开展宣传。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以专题、专栏、专版的形式,宣传反对拐卖的相关知识;依托东莞市女性网,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东莞市家庭教育网等专题网页,开展网络咨询与宣传;联合广播电台《父母学堂》、《与法同行》等栏目,以流动人员家庭为重点对象,共同开展 “空中”防拐宣传,指导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监护,教导未成年人防拐自救;通过妇联微信平台,推送防拐宣传知识,创新宣传载体。
(二)结合活动开展宣传。一是利用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借助六一儿童节、“12.4”法制宣传等节点,大力普及防拐相关知识。二是开展预防拐卖宣传月活动,今年7月,将继续联合公安与教育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反对拐卖与预防儿童安全事故宣传月活动”,在人员密集的繁华路段广场前,设立联合宣传点,派发宣传单张,向家长讲解防拐常识,指导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预防儿童被拐卖。三是将“关爱儿童 反对拐卖”融入“平安家庭”创建、千场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等活动,扎实推进“防拐”宣传,努力提高家庭对“防拐”知识的知晓率,及广大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监管监护水平。
(三)依托阵地开展宣传。一是大力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将家庭安全教育及儿童关爱职能纳入到社区服务功能中,充分利用、整合、挖掘社区资源,帮助家长照顾、看护孩子,逐步建立起关爱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的社会支持系统。二是依托我市1506所家长学校,以每年1000场的力度,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对广大家庭,特别是留守流动儿童家庭开展防拐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的能力。三是依托89个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室)、5个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72个妇女流动服务站、612个妇女之家等“坚强阵地”,一方面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DVD,发放宣传单张、宣传袋等防拐宣传资料;另一方面凝聚社工及志愿者力量,帮助家长照顾孩子,将未成年人组织起来共同学习、游戏,减少其独处时间,最大限度降低拐卖案件的发生几率。
市教育局答复:
市公安局:温建安委员提出的“关于要求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严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回复如下: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防范拐卖儿童工作,通过加强对幼儿园学童和小学低年级学生加强防拐带的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幼儿园完善学生的接送管理制度、提升校园的安保水平等措施,进一步防范儿童被拐带事件的发生。具体情况如下:1.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坚持利用“周末及假期前安全教育十分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主题班会等活动,开展包括防拐带等内容的系列安全教育活动。比如在幼儿园阶段,针对学童年龄小,容易上当受骗的特点,开展了“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等教育,全面提高了儿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积极提醒学生家长强化学生校外安全监管和安全教育,利用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安全信息预警等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学生校外、放假时段的安全监管,防范学生、儿童被拐带等安全问题的发生。针对暑期儿童安全事故多发的特点,市妇联、公安和教育连续多年在7月份开展反对拐卖和预防安全事故宣传月活动,逐渐形成了全社会预防拐卖、反对拐卖的舆论氛围,同时也通过提高广大市民对于身边拐卖犯罪行为的识别能力,努力构筑群防群治的人防体系。2.完善校园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的“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督促学校配齐配足安保人员,实行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要求学校落实校园门禁制度、进入校园登记查验制度、学生上下学接送制度等工作要求,严防不明身份人员闯入校园,有效防范了拐卖学生的事件发生。目前,我市绝大多数学校、幼儿园均需要家长执接送卡,方可到校园或校车停靠点接送学生,从而进一步避免了学生被陌生人或其他别有用心的人拐带。
市公安局答复:
温建安委员:您提出《关于要求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严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建议》收悉。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建立健全“打拐”“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重在防范,在基层基础工作中,比较容易发现和制止这类犯罪。我局下一步将根据您的建议,深入辖区加强对易发生拐卖拐骗案件问题的排查力度,例如在出租屋管理中,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因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中,案犯和事主大部分都居住在出租屋内,如果在日常管理中注意发现,可以减少拐卖案件的发生。此外,加强对出租屋、发廊、娱乐场所的管理,可以很大程度上杜绝拐卖、强迫妇女卖淫的情况。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如基层计划生育部门和婚姻登记部门等,在工作中很容易发现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格执行婚姻登记制度和计划生育政策,可以很大程度上预防和制止买卖人口现象的发生。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还将根据您的建议,主动协调计生、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到“打拐”工作中,明确各单位的职责,积极推动我市尽快建立由公安、综治办、妇联、宣传、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组成的反拐联系会议制度,联手开展反拐,形成工作合力,改变公安机关势单力薄的困境。二、充分发挥DNA检验比对技术在打拐案件中的重要作用我局将进一步抓好采样和信息录入工作的管理,坚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对经工作已经确认被拐卖的儿童亲生父母、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排查中发现的来历不明儿童、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等“两类父母”、“三类儿童”进行规范的信息录入和血样采集,严格把好信息采集录入质量关,确保“打拐DNA数据库”应用取得实效。三、壮大专业打拐队伍,提高办案人员素质根据目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情况来看,打拐工作的关键是要捣毁整个犯罪网络,而目前我局打拐队伍由于工作任务繁忙,“打拐”工作往往“力不从心”,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只能停留在解救妇女、抓获一两个人贩子的层面,不能深入开展工作,打掉整个犯罪网络。下一步我局将尽快地壮大专业的打拐队伍,同时,通过组织研讨、培训,增强民警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调动其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提高基层民警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能力,确保“打拐”工作的专业性、延续性。四、多措并举,加大“防拐”宣传力度去年,我市公安机关多次组织开展防拐宣传活动,先后开展各类讲座约200次,派发宣传单37万余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8000多人次,短时间内提高了群众的防范意识。今年,我局将结合目前正大力开展的“送法上门”活动(已被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将“防拐”宣传作为“送法上门”重要内容之一,认真组织案例材料,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校园法苑”等工作机制,组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公安民警、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专家学者等,到全市各中小学校、企业(工厂)、各村(社区),开展主动授课宣传、广播电视案例曝光、现场咨询服务、流动展板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拐”工作,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为我们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