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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案摘报》2015年第5期(总第81期)
http://ta.sun0769.com 2015-07-16 10:32:16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85号提案(提案者:农工党市委会)。

    提案内容:

    我市土地总面积369万亩,其中建设用地161.8万亩(占43.85%),农用地161.6万亩(占43.8%),未利用地45.6万亩(占12.35%)。长期以来,我市土地管理积累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加快转型升级的新形势下面临不少需破解的难题,主要表现为:

    (一)土地空间碎片化。可集中利用的大地块较少,承载大项目能力不足。全市100亩以上未批未建的规划建设用地中,500亩以下的地块占68%,500—1000亩的占21.6%,1000亩以上的仅占10.4%。全市耕地共7619块,平均面积仅26.05亩。

    (二)土地利用结构欠合理。建设用地比重过高,农用地比重偏小,且内部结构失衡,如建设用地内的非生产性交通用地和住宅用地占比偏高;产业用地结构欠合理,第二产业用地比例仍然大大高于第三产业。

    (三)土地利用效益不高。土地消耗量大,经济效益却不高,2013年全市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产出4.9亿元,而深圳、广州、佛山分别为14.8亿元、9.0亿元、5.3亿元,分别是我市的3倍、1.8倍、1.1倍。

    (四)土地后备空间资源不足。全市土地开发强度已经超过44%,后备用地空间十分有限,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到2020年全市规划可用建设用地只有16万亩,即使按50%的生态极限线,未来可用新增建设用地也只有23万亩。

    (五)违法用地屡禁难止。违法用地反弹压力始终存在,非法转让土地、未批先建、突击抢建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并且出现了利用农业园进行经营性开发、利用旅游和养老用地发展地产项目、利用科研设计用地发展商住项目等新苗头。

    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战略部署,巩固我市创建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创新,使土地管理制度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探索实行土地规划发展权和开发建设权分离,规划发展权由市统一掌控,开发建设权由镇街主导。完善土地审批委员会制度,凡重大用地政策的出台、重大项目用地指标的配备、重大“三旧”改造项目的改造标准等,均由市土地审批委员会集体把关、集体决策。

    (二)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通过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探索公共利益合理界定标准,进一步缩小征地范围。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探索按土地出让金一定比例支付征地补偿、逐年支付征地补贴、安排经营性物业等多元保障安置机制。积极引导和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研究建立城乡土地交易的统一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加强土地利用监管保护。通过完善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加强重点难点工作督导,查处违法用地,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维护正常用地秩序。加大日常巡查防控力度,将违法违规用地化解在萌芽状态。以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为核心,创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推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机制,利用新增用地指标奖励执法监察考核靠前的镇街。

    注:该提案已交市国土局和市农业局办理。

    《重要提案摘报》是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政协提案中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内部刊物。如领导同志对《重要提案摘报》有批示,请转告市政协办秘书科。联系电话:22839788。
 来源:东莞政协  编辑:麦真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