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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政协重点提案如何督办?
http://ta.sun0769.com 2014-08-23 15:59:26

  根据《政协东莞市委员会重点提案的确定、办理和督办暂行办法》第七条,我市政协重点提案的督办应按如下要求开展:

  (一)市政协办公室和提案委员会应会同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做好督办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帮助承办单位制订好办理方案,争取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重点提案督办形式应根据提案内容和办理工作实际确定,可分别采用实地考察、专题调研、协商座谈、签报请示等形式进行。

  (三)有关督办单位应加强对承办单位办理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对当年未完全落实需跨年度办理落实的重点提案,应适时组织跟踪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督办领导报告。

  (四)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作为具体协助正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的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承办单位沟通,定期督查办理情况。提案办理完毕后,各专门委员会要及时将办理情况报提案委员会,由提案委员会将情况汇总,向主席会议报告。  

 来源:东莞政协  编辑:麦真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