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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充分肯定有关“法治东莞”建设的落实情况
http://ta.sun0769.com 2014-08-22 10:04:39

  市政协组织提案办理“回头看”活动

  日前,市政协提案委组织召开了提案办理“回头看”座谈会,对去年主席会议督办的重点提案《关于加强重大政府行为法律审查,推动“法治东莞”建设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市政协委员、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针对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需要良好法治环境作为保障的现实,提出了《关于加强重大政府行为法律审查,推动“法治东莞”建设的建议》,主张对重大政府行为要建立严格的法律论证程序和公示与听证机制,对争议较大的重大政府行为要建立司法审查机制,同时要严格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制度。在去年的重点提案办理座谈会上,陈斯委员对如何进一步落实办好该提案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市法制局对此高度重视,一年来结合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加大了整改和调研力度,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建立健全了联动工作机制,提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市法制局局长罗乐英在座谈会上坦承:“这个提案对推进法制局的工作有很大帮助” 。

  首长出庭应诉率100%

  据市法制局副局长陈鸿钧介绍,自市政府2013年10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后,至5月底共计61宗案件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应诉率达100%。市社保局局长出庭应诉某公司工伤认定纠纷案时,全市33个社保分局局长、市住建局等部分市直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旁听,受到媒体广泛关注,社会反响良好。

  陈斯对法制局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制工作表示满意。他说,2007年提出该制度后,落实效果一般。今年市政府很重视,推进力度大,效果好。针对目前行政首长出庭不出声,有些还拒绝旁听的情况,他希望进一步完善首长出庭考评机制,细化相关指标;各部门首长要转变观念,从形式出庭转变为实际出庭,从被动应诉转变为主动应诉,勇于面对公众和媒体,树立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阳光立规”规范重大政府行为

  据介绍,建立重大政府行为法律论证程序是市政府今年的十件实事之一,推进力度非常大。市政府常务会议涉法议题均由市法制局先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于法无据不上会、与法相悖不决策,切实用制度保障重大决策规范化。比如针对粤海装备技术产业园的规划环境影响、统筹水乡地区发展、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等,均组织公开听证。

  同时,坚持“开门立规”、“阳光立规”,去年9月份以来,共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省立法征求意见12件,备案镇街规范性文件498件,前置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对451份来访及重大政府合同提出法律意见。

  据了解,除了已在中心镇成立法制办外,今年力争全市镇一级政府全覆盖,以推动依法行政。目前,已形成《东莞市2014年依法行政考评方案》,将通过开展考评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责任意识。

  陈斯对市政府将涉法议题交由法制局提前把关的做法深表赞同,但他同时对“重大政府行为”的定义定位也有疑虑,建议在加强规范方面做足文章。

  积极评估听证情况

  陈斯在提案中建议“建立重大政府行为公示与听证机制”。但是,由于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没有明确的上位法依据,一些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对听证事项范围把握不清,主动进行听证的积极性不高。

  对此,市法制局于去年下半年开展了专题调研,邀请了西南政法大学专家组对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结合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重大决策听证规定》,起草制订《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该项任务也被纳入了2014年市委、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之一。据罗乐英局长介绍,该局已于近期形成了《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相关部门、法律专家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待市政府审核通过后颁布实施。

  据悉,今年市政协提案委还将对列入计划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多个问题组织“回头看”活动。市政协常委、提案委主任吕小华在会上强调,办理提案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但提案办结不等于办理工作的结束,提案委将通过组织“回头看”活动,开展提案跟踪办理协商,密切跟踪相关提案落实情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和“实效型”转变,使好事真正办好,实事真正落实,委员真正满意,群众确实得到实惠。  

 来源:东莞政协  编辑:钟慧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