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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案摘报》2014年第7期(总第71期)
http://ta.sun0769.com 2014-07-31 15:28:57

  加快推广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产业化项目

  将我市打造成绿色清洁能源利用模范城市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34号提案(提案者:何思模)。

  提案内容:

  2012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纷纷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国内分布式发电产业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迎来了政策利好和发展机遇期。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已于2013年10月与广东电网公司、南网能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公司合作共建开放式光伏应用产业发展平台,共同推进我市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产业化工程项目。

  对于我市来说,分布式发电大有市场。电价方面,广东省是全国销售电价最高的省份,较高的电价意味着光伏发电依靠电费结算能更快收回投资。同时我市日照时间长,光照条件较好,工业园区规模大、厂房屋顶资源丰富、工业用电总量大、工业节能减排压力大,而我市在分布式光伏发电方面形成了较完整的产业技术体系,为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了绝好的客观条件。

  但是,我市目前已有的项目都是以国家补贴为主的实验性示范项目,全部是自发自用,未并入电网且规模极小;相关单位及企业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认识还不足,不够重视,积极性不高;同时还存在项目申报手续繁琐、门槛高等问题,这些都阻滞了相关项目产业化发展的步伐,亟待引起重视。

  建议:

  一、努力争取成为国家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

  抓住国家新一轮光伏事业的发展机遇,在现有发展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光伏产业的定位,将我市定位为国家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借助现有利好政策和平台,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大规模应用,力争在三年之内将我市打造成国家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

  二、尽快落实和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政策

  加快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光伏发电应用及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深入一线对已建成的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进行调研,结合东莞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和居民用户积极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化应用项目建设。

  三、探索富有东莞特色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商业模式

  我市工业厂房屋顶资源丰富,且已同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公司合作搭建了开放式光伏应用产业发展平台。当前,我们可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有利的条件和发展平台,在充分解决分布式发电应用项目面临的诸如并网难和电价补贴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富有东莞特色的合作机制和运营模式。

  四、重点扶持我市实体大型光伏发电企业

  重点选取数家拥有国家或广东省重点光伏发电项目的光电企业,通过调研,给予更多的政策、资金、技术支持和经营管理引导,鼓励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脱颖而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光伏发电生产企业和电站建设、施工、运营企业,提高我市光伏行业的知名度,并出台政策鼓励我市的光伏企业参与和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产业化项目建设。

  五、引入标准,充分利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场地资源

  在新建商品房、工业厂房及办公大楼时,应引入相关绿色建筑节能标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广应用培育和挖掘优质的场地资源。

  目前,江苏无锡、宿迁,广东佛山等兄弟城市在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绩,我市应组织相关部门、企业和居民代表前去兄弟城市考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注:该提案已交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办理。

 来源:东莞政协  编辑:麦真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