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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案摘报》2014年第2期(总第66期)
http://ta.sun0769.com 2014-02-28 15:21:54

  关于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建议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44号提案(提案者:陈锐康)。

  提案内容:

  教育在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列,为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以下简称“创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省对“创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主要包括省规范化幼儿园率和省优质幼儿园率要分别达到95% 和60%,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率达80%,公、民办学校教育专网接入率均达100%,校园网建成率达50%以上等指标。“创先”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市政府提出力争在2015年实现“创先”的工作目标,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

  本提案结合未来有关教育政策的变化,我市当前教育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要从六个方面抓好工作,以推动我市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

  建议:

  一、认真落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要根据中央和省对基础教育和异地高考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市人口和产业结构的特殊性以及经济转型升级需要留住大量高端和技能型人才的实际,落实好我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掌握和研究生源总量、结构变化情况,弄清生源总需求和实际可接收的人数,防止父母不在莞工作的非本市常住人口的学生大量流入我市读书,切实减轻社会管理压力和财政负担;挖掘公办学校的潜力,尽可能多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针对我市民办学校比重大、民办教师和幼师队伍相对薄弱的状况,抓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夯实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快速发展

  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截至2013年9月底,全市共有幼儿园835所,其中,省规范化园607所、省优质园163所,省规范化园率和省优质园率分别仅为73%和20%,对比省“创先”要求相差32和40个百分点。我们必须加大政策扶持与引导力度。一要促进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建设。全市有民办幼儿园644所(占77%),其办学质量直接影响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根据我市镇街教育“创先”方案要求,各镇街的省规范化园和民办园中的市一级园以上比例应分别为95%和30%,但目前还没有一个镇街能够完全达到以上要求。各镇街要全力推进民办幼儿园创规范、上等级。二要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继续实施学前教育普惠工程,市镇财政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建立起市、镇共同承担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投入机制。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全市各镇街要建立不少于30%的公办幼儿园,应建251间,目前实际有191间,仍需建设60间。要积极鼓励村(社区)举办幼儿园。三要改进和完善财政资金资助办法。市政府从2012年开始,每年设立约1亿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一定三年,对促进学前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教育和财政等职能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适时调整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办法,研究进一步把专项资金更多地用于促进幼儿园创规范、上等级以及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等方面使用。

  三、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达80.02万人,共有学校458所,其中公办学校212所,全部符合规范化达标要求;民办学校246所,其中符合规范化达标要求156所,占63.41%。按“创先”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规范化要达到80%,这表明我市仍有差距。因此,一要促进公办学校均衡优质发展。加大投入,加快学校内涵发展,创建更多市一级或省一级学校。二要重点抓好民办学校规范化达标工作。通过激励引导、优胜劣汰的方式,对“创先”考核达标的学校给予适当奖励;对不符合办学要求的学校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要求的要取消其办学资格。三要突出抓好民办师资队伍建设。严格民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限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得从事教育工作;加强教学能力系统培训,鼓励民办教师参加学历教育和报考技术职称,从制度上加强对民办教师的管理。

  四、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全市公办职业技术学校14所(含技工学校),其中大专类学校1所,在校学生超过1万人;中职类学校13所,在校学生超过3万人,占全市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37.6%。一要集中力量办好公办中职骨干专业。市财政于2013-2017年共安排1.51亿元用于公办中职骨干专业建设,要有效利用这些专项资金,开办以工科为主的专业,把骨干专业建设和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有机结合起来。二要不断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加强校企合作,优化课程设置,为重点企业定向培养人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一些企业设立学生实训基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采取联合办学方式,实行强强联合,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办好一些具有特色和品牌效应的专业或学科。三要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建议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人力资源、计卫、财政等部门以及主要民办职业院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发挥我市职业教育资源的综合作用。

  五、努力办好具有地方特色的高等教育

  我市拥有大专以上院校9所(含电大),在校学生超过8万人。一要推进特色化办学。地方院校要继续结合我市转型对人才的需求,突出办学特色和办学个性,大胆推进人才培养、专业及课程设置、学校管理模式、人事制度和教师评价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突出抓好重点专业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大力支持民办高校的发展,运用民间资金和民办机制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营造公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二要建立和完善协同创新机制。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借助理工学院、高职院、技师学院等办学平台,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端人才;加快大学创新城建设,加强与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拓展财政扶持科技创新的思路和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安排扶持资金;通过入股基金公司或创投公司,借助专业团队力量推动项目创新,促进科研、金融和社会资本的融合。三要规范完善高等院校综合性管理。建立高等院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高校在发展思路、协调创新、招生规模、专业及课程设置、资源共享等重要问题。

  六、不断创新教育管理体制

  一要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力争到2020年各级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比例达25%以上;将民办(集体)幼儿园专项资金、民办学校专项补助、校车购置补助等专项资金加以整合,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要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一是落实扶持和优惠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新增学生人数,应主要向优质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积极探索将民办学校办学年审、规范化学校达标、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增强办学公信力;二是提高民办教师待遇,探索制定全市民办教师最低工资指导意见,可参照深圳市做法,从民办教育专项资金中发放长期从教津贴;探索在省级民校率先建立年金制度,从制度上保障教师待遇;对业绩突出的优秀民办教师给予奖励,增强其归属感和荣誉感。三要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市民办学校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光纤接入教育网的比例约13%,与100%入网要求有较大差距,校园网资源开发建设率以及信息化普及率仍存在差距。要充分用好市财政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加快建设东莞教育云、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健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通过购买优秀课件、远程教育、聘请名教师、名校长授课等方式,充分发挥教育信息资源的作用,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四要切实抓好督导考评工作。根据省的督导验收方案作好任务分解,定期检查督导,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注:该提案已交市教育局办理。


 来源:东莞政协  编辑:麦真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