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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案摘报》2013年第7期(总第64期)
http://ta.sun0769.com 2013-08-06 14:34:12

  关于在我市建设儿童公园的建议

  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3号提案(提案者:民进市委会)。

  提案内容:

  近年来,为了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我市投入大量资金修建了多处公益性的休闲广场、生态公园,不仅美化了城市,也提高了市民的生活质量。但全市至今没有一个公益性儿童主题公园,现有儿童娱乐设施仍然以个人承包为主。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十分有必要为我市广大少年儿童建设多个具有岭南特色且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专用性、公益性儿童公园,既满足儿童游乐的需要,又可作为对下一代进行文化科学安全普及教育的活动场所。当前,有必要在我市市区率先建设一个儿童公园,随后推广至各镇街。

  建议:

  一、将儿童公园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和功能区特点,把儿童公园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修建一个集广大少年儿童游乐、体育健身、文化科普、安全教育为一体的专业性、趣味性、公益性儿童公园。

  二、相关设施应注重安全性、趣味性、多样性

  儿童公园的设施要保证安全,应选择无毒、无害、无异味的绿色环保材料;设施设置、游乐区、安全教育区等,满足儿童健身、娱乐、教育的功能需求要符合儿童行为心理特征,例如设置传统文化感受区、科普乐园;儿童公园应以自然景观模式或自然与人文景观相结合的模式为主,例如配置雕塑、花坛、喷泉、花架和各种植物,以鼓励儿童贴近大自然,从大自然中寻找乐趣;另外,设施方面还应当多增加一些亲子项目,方便父母和孩子一同游玩。

  三、场地、资金、管理应当由政府主导

  儿童公园用地可根据规划选择地理位置适宜的划拨土地,相关建设、维护、运营经费主要以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体育彩票的部分收益所得。

  四、运营收费应当体现公益性

  建成后的儿童公园在运营收费上应当充分体现公益性质,首道门票应当免费,园内以免费游乐项目为主,对于确实需要收费的游乐项目,在定价时也应充分考虑低收入人群承受能力,财政每年视运行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五、注意相关配套细节

  考虑家长陪同游玩的出行需要,儿童公园从设计之初就需要充分考虑周边交通条件的便利性,除了增加直达公交车线路外,还应当配套相应的免费停车场。

  注:该提案已交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办理。

 来源:东莞政协  编辑:麦真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