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笑玲 2017-05-19 11:01支持(3) 反对(2)
未成年小孩改名
    今年1月生了二胎,给小孩入户后,发现小孩跟村里另一小孩同姓同名,于是去公安局申请帮小孩改个名字,开始公安局问我什么原因,我说因为不喜欢这名字,公安局说不喜欢,理由不充分,所以不给我表格填写资料,我能理解,所以没办法之下,第二次又过去,公安局问我什么原因改名,我说因为跟亲人同姓同名,公安局的人说可以,你把同名的人资料带过来,要原件。于是又向同名的小孩父亲借了户口本,公安局的人说户口本的户主也要一起过去,所以抽了时间,把别人也带去,看了原件,核对后,终于给我表格填写资料申请,打算填好资料,第二天去办理。因为要上班,怕耽误时间,所以去办理前我先电话咨询要什么资料,而且说清楚我改名的理由。然后按要求整理好所有资料去办理,好不容易等到我们,那人帮我整理好资料,还帮我们夫妻俩拍照了,说可以了,就是村委证明不是这样写,还要写个申请书,你尽快补交就可以了。我当时郁闷死了,办理前电话我问得很清楚,那人明明说没有规定的格式,只要写清楚什么原因改名,村委会同意盖章就可以,现在却说证明不行要重新开,给了我一个格式,没办法,我只能又去重开证明,然后写个申请书,补交资料。等所有资料交了后,当天下午又打个电话给我说这个理由不能改名。我当时听了真的很郁闷,如果不行,当时就应该跟我说不行,我就不用跑来跑去,为了这事,连续请了几天假,就是为了给一个4个月大的婴儿改个名,结果搞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最后告诉我说不行,作为普通老百姓,我渴望政府部门理解......